卷别 :正文・子集下 部首:八部
武英殿刻本: 第291頁,第2字
同文書局本: 第127頁,第2字
標點整理本: 第54頁,第4字
义《玉篇》:古文別字。註見刀部五畫。
〔𠔁〕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子集下,康熙部首是八部。
〔𠔁〕字拼音是bié,上下结构,可拆字为八、八。
〔𠔁〕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bié] ⑴ 同“别”。《説文•八部》:“𠔁,分也。从重八。八,别也,亦聲。《孝經説》曰:‘故上下有别’。”《玉篇•八部》: “𠔁,古文别。”
卷别卷二上反切兵列切頁碼第36頁,第5字續丁孫
異體𠔁
分也。从重八。八,別也。亦聲。《孝經說》曰:「故上下有別。」
附注《玉篇・八部》:「𠔁,古文別。」
卷别卷三反切鄙輟反頁碼第115頁,第2行,第2字述
分也。從重八。八,別也,亦聲。《孝經說》曰:「故上下有別。」
鍇注臣鍇曰:「分之甚明也,或本音兆。」
卷别卷二上反切治小切古音第二部頁碼第194頁,第3字許惟賢第86頁,第5字
分也。
段注此卽今之兆字也。《廣韵》兆治小切。引《說文》分也。此可證孫愐以前卽兆矣。又云:𠧞,灼龜坼也。出《文字指歸》。《文字指歸》者曹憲所作。此可證孫愐以前《卜部》無兆𠧞字矣。顧野王《玉篇》八部有𠔁。兵列切。《卜部》之後出兆部。又云:𠧞同兆。此可證顧氏始不謂卽兆字矣。虞翻說《尙書》分北三苗云:北,古別字。不知其所本。要與重八之無涉。豈希馮始牽合而岐誤與。治《說文》者乃於《卜部》增𠧞爲小篆。兆爲古文。於下增之云:八,別也,亦聲。兵列切。以證其非兆字。而《說文》之面目全非矣。从重八者,分之甚也。龜兆其一也。凡言朕兆者,如舟之縫。如龜之坼。
从重八。
段注此下刪八別也亦聲五字。會意。治小切。二部。楚金云:或本音兆。按此相承古說也。
《孝經說》曰:
段注《孝經說》者,《孝經緯》也。後鄭注經引緯亦曰某經說。鄭志。荅張逸曰:當爲注時,時在文綱中。嫌引《祕書》。故諸所牽圖讖皆謂之說。
故上下有別。
段注此引緯說字形重八之意也。上別下別則二八矣。《集韵》改爲上下有𠔁。非也。
《說文》本有兆字,段氏以為此乃兆字,恐非。
當作别。段改為兆,非。
分别之别當作𠔁(上下有𠔁)。𠛰,切肉也。段氏謂𠔁即兆字,恐非。
今兆字。分别之别當作𠔁,𠛰,切肉也。段氏謂𠔁即兆字,恐非。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65頁,第4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102頁,第9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92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46頁,第12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40頁,第1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140頁,第2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265頁,第1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666頁,第1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217頁,第2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26頁,第12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45頁,第12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368頁,第1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1970頁【補遺】第16278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2721頁,第2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110頁【崇文】第437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137頁 |
17 | 說文新證 | 第84頁,第2字 |
18 | 章授筆記 | 第57頁,第1字 |
19 | 古字詁林 | 第一冊,第650頁,第1字 |
20 | 古字釋要 | 第107頁,第1字 |
商 甲骨文 宾组
商 甲骨文 历组
商 甲骨文 历无名间
宋 传抄 汗简
宋 传抄 古文四声韵
宋 传抄 集篆古文韵海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𠔁,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扩展区B,Unihan编码U+20501,拼音是(bié),八部,共4画,上下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