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
1.形声。从臣,戕( qiāng )声。臣,奴隶。本义:男奴隶。
2.同本义。
slave;
臧与谷二人相马牧羊 —— 《庄子·骈拇》
臧聚(仆隶役夫);臧获(古代对奴婢的贱称);臧仆(精选和训练驾御帝王所乘五辂的役夫,使皆善其事)
3.成功。
success;
执事顺成为臧,逆为否。 —— 《左传》
4.通“赃”。赃物。
stolen goods; booty; swag;
家尽没入偿臧。 —— 《史记·王温舒传》盗有臧者罚。 —— 《盐铁论·刑德》。注:“臧同赃。”其羞辱甚于贪污坐臧。 —— 《汉书·伊赏传》
5.古地名 Zang, ancient place's name。故地在今陕西省渭水附近。
6.姓。
动词
1.通“赃”。贪污;行贿。
bribe; accept bribes;
其羞辱甚于贪污坐臧。 —— 《汉书·尹赏传》毁则者为贼,掩贼者为臧,窃宝者为宄,用宄之财者为奸。 —— 《国语·鲁语上》
臧汗(贪污);臧物(赃物);臧贿(贪污受贿);臧赂(贿赂);臧罪(贪污受贿之罪)
2.认为好,满意。
be satisfied be rest content;
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 诸葛亮《出师表》
形容词
1.好的,美好的,善良的。
good;
不忮不求,何用不臧? —— 《诗·邶风·雄雉》
臧不(善恶);臧贬(褒贬,品评高下)
2.另见 cáng。
动词
1.收藏。通“藏”。
store up;
臧于理宫。 —— 《汉书·礼乐志》。师古曰:“古书怀藏之字本皆作臧,汉书例为臧耳。”繁启蕃长于春夏,畜积收臧于秋冬。 —— 《荀子·天论》
臧去(密藏,珍藏。去,弆的省文,即密藏)
2.另见 zāng。
形
◎善。
《尔雅•释诂上》:“臧,善也。”《诗经•邶风•雄雉》:“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唐•柳宗元〈与吕道州温论非国语书〉:“辄乃黜其不臧,究世之谬。”
动
◎称许、颂扬。
汉•王充《论衡•自纪》:“文德不丰,非吾所臧。”《晋书•卷四十九• 阮籍传》:“籍虽不拘礼教,然发言玄远,口不臧否人物。”
名
1.奴隶、奴婢。
《荀子•礼论》:“君子以倍叛之心接臧谷,犹且羞之。”
2.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财物。
《汉书•卷九○•酷吏传•尹赏传》:“终身废弃无有赦时,其羞辱甚于贪污坐臧。”
3.姓。如汉代有臧洪。
1.〈书〉善;好。
人谋不臧、不忮不求,何用不臧(《诗经‧邶风‧雄雉》)?。
2.〈书〉称许;赞扬。
臧否人物、文德不丰,非吾所臧(汉‧王充《论衡‧自纪》)。
3.姓。
卷别 :正文・未集下 部首:臣部
武英殿刻本: 第2390頁,第6字
同文書局本: 第999頁,第23字
標點整理本: 第968頁,第9字
音《唐韻》:則郎切;《集韻》、《韻會》、《正韻》:兹卽切,𡘋音贓。《爾雅・釋詁》:臧,善也。《易・師卦》: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詩・衞風》: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傳】臧,善也。
义又,《廣韻》:厚也。
义又,揚子《方言》:荆、淮、海、岱、雜齊之閒,罵奴曰臧、罵婢曰獲。
义又,姓。《姓苑》:出東筦魯孝公子臧僖伯之後。
义又,與贜通,吏受賕也。《前漢・尹賞傳》:貪污坐臧。
音又,《集韻》:昨郎切 —— 與藏同。《管子・侈靡篇》:天子藏珠玉,諸侯藏金石。《前漢・食貨志》:輕微易臧。
音又,《韻會》、《正韻》𡘋才浪切 —— 與庫藏之藏同。《前漢・食貨志》:出御府之臧以贍之。
义又,與臟同。《前漢・王吉傳》:吸新吐故,以練五臧。又,〈藝文志〉有《客疾五臧狂顚病方》。
音又,臧善之臧,亦叶音臟。《詩・小雅》:未見君子,憂心怲怲;既見君子,庶幾有臧。怲音謗。
〔臧〕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未集下,康熙部首是臣部。
〔臧〕字是多音字,拼音是zāng、zàng、cáng,半包围结构,可拆字为、臣,五行属金。
〔臧〕字造字法是形声。从臣,戕( qiāng )声。臣,奴隶。本义是男奴隶。
〔臧〕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zāng] ⑴ 善,好⑵ 古代对奴仆的贱称⑶ 同“赃”,赃物。⑷ 姓。㈡ [zàng] ⑴ 同“藏”,储放东西的地方。⑵ 同“脏”,身体的内部器官。㈢ [cáng] ⑴ 同“藏”,收存。
卷别卷三下反切則郞切頁碼第93頁,第7字續丁孫
善也。从臣戕聲。
異體𡒤
籒文。
附注楊樹達《釋臧》:「蓋臧本从臣从戈會意,後乃加爿聲……甲文臧字皆象以戈刺臣之形,據形求義,初蓋不得為善。以愚考之,臧當以臧獲為本義也。」
卷别卷六反切走張反頁碼第252頁,第4行,第2字述
善也。從臣戕聲。
反切………頁碼第252頁,第5行,第1字述
籒文
卷别卷三下反切則郞切古音第十部頁碼第472頁,第1字許惟賢第212頁,第2字
善也。
段注《釋詁》、《毛傳》同。按子郞才郞二反。本無二字。凡物善者必隱於内也。以從艸之藏爲臧匿字始於漢末。改《易經》典。不可從也。又贓私字。古亦用臧。
从臣。戕聲。
段注則郞切。十部。
籒文。
段注按宋本及《集韵》、《類篇》皆從二。今本下從土非。
《莊子》「臧穀」、「[臧]獲」。(男賣人為奴曰臧,女嫁人為婢曰獲),引申為府藏,蓋臧獲皆可為財產也。財產可寶藏,故引申為藏匿。古人甚勢利,故有錢[財]曰賢。帑,財產也,妻子亦曰帑,蓋引申可為財產也。良,為身家殷實,故引申為良善。無賴即無錢財,引申為無賴子,訓不善。總之,有財即善,無財即不善。○屋頂曰頂,陛即髀轉音,「殿陛」即「豚髀」。
本意為臧獲。訓善者,賢(臣聲),多才也;臧(臣聲),多奴隸也。以奴為財產,故貪贜从臧,引申為財產,又引申為善。多財為善,如良从畐聲,與富同聲。富人為良,故多財為藏。五經無贜字。古以贜為善,非若後人為惡也。
《說文》訓善,當非本義。《莊子》之「臧穀」亦稱「臧獲」,此是本訓,奴婢也,故从臣。(奴曰臧,婢曰獲。)古人臧獲(奴隸可賣)即財產,故引申為府藏,再引申為藏匿,為贜。其訓善者,因其人有藏也,與賢字从貝其義正同。(帑,財產也,妻子亦曰帑,蓋古人妻子亦為財產。)良從畐省,畐加宀為富,故良家者即殷實之家。無賴者,無所依賴,即無錢者,古人遂以為壞人。於此可見古人之埶利矣。
訓善未必本義。《莊子》「戚穀」亦作「臧獲」(男賣人為奴曰臧,女子人為婢曰獲),其意為奴婢,乃其本訓。奴婢可賣作財產,引申為藏(匿也,蓄也),再引申為賍。訓善者與賢从貝同。良从畐省,畐加宀為富,故良家即有錢之家。無賴即無餘利者,古人遂以為壞人。身家殷實為良家。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184頁,第7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255頁,第3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203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125頁,第3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118頁,第12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422頁,第1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720頁,第1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1689頁,第2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613頁,第2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75頁,第3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124頁,第2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918頁,第2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3549頁【補遺】第16528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3598頁,第5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252頁【崇文】第1005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357頁 |
17 | 章授筆記 | 第136頁,第3字 |
18 | 古字詁林 | 第三冊,第534頁,第1字 |
19 | 古字釋要 | 第320頁,第3字 |
英语:good, right, generous; command
法语:bon
秦 简 放马滩
秦 简 睡虎地
秦 简 岳麓书院
秦 简 龙岗
秦 简 关沮
汉 简 张家山
汉 石经 熹平石经
东汉 传抄 说文解字
唐 石经 开成石经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宋 传抄 汗简
宋 传抄 古文四声韵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臧,通用规范汉字,二级汉字,序号5681,多音字,拼音是(zāng、zàng 或 cáng),臣部,共14画,形声字,半包围结构,五行属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