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
1.形声。从人,失声。本义:隐逸的人。
2.同本义。
recluse; hermit;
佚民者,独乐其身之民也。 —— 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
佚老(隐逸的老人);佚民(遁世隐居的人)
3.行列,通佾。
ranks;
其佚则接芬错芳。 —— 《古文苑·扬雄·蜀都赋》
4.不当行为;过失。
fault;
惟予一人有佚罚。 —— 《书·盘庚上》
动词
1.散失。
be lost;
宣帝之时,得佚《尚书》及《易》、《礼》各一篇。 —— 《论衡》惟予一人有佚罚。 —— 《书·盘庚上》。传:“佚,失也。”牛马畜兽有郊佚者,取之不诘。 —— 《逸周书》
佚名;佚书(散失的书籍);佚文(散失的文句、篇章);佚本(散失的本子);佚史(散失、隐没的或正史以外的史事);佚失(散失;失落);佚存(散失而复得以保存);佚事(散失沦没而为世人所不知的事迹,多未经史书正式记载);佚闻(散失、隐没而不为世人所知晓的传说,多未见于正式记载)
2.弃用;逃亡。
be discarded; escape;
遗佚而不怨,厄穷而不悯。 —— 《孟子》。朱熹注:遗佚,放弃也其佚获奈何? —— 《公羊传·成公二年》。注:“佚获者,已获而逃亡也。”身不佚者志不广。 —— 《荀子·宥坐》
佚志(逃亡的意向);佚马(逸马。逃逸的马)
形容词
1.放荡;放纵。
dissolute;
乐骄乐,乐佚游,乐宴乐,损矣。 —— 《论语》。邢昺疏:乐佚游者,谓好出入不节也。男女淫佚。 —— 《汉书》
佚行(淫行);佚君(淫佚之君)
2.通“逸”。安逸。
easy;
佚,乐也。 —— 《广雅》骨体肤理好愉佚。 —— 《荀子·性恶》。注:“佚与逸同。”乐佚游。 —— 《论语·季氏》舍佚而为劳。 —— 《荀子·尧问》安于佚乐。 —— 宋· 苏轼《教战守》
佚志(安逸图乐的心志);佚道(使人民安逸的办法);佚乐(放逸游乐)
3.美丽。
beautiful;
那娘娘生得来仙姿佚貌,说不尽幽闲窈窕。 —— 清· 洪《长生殿》
佚女(美丽的女子)
动
◎散失。
佚失、亡佚、散佚。
形
1.散失的。
佚文、佚书。
2.美好的。
《楚辞•屈原•离骚》:“望瑶台之偃蹇兮,见有娀之佚女。”
3.放荡的、放纵的。
《汉书•卷二三•刑法志》:“忿怒伤人,男女淫佚,吏为奸臧。”
佚乐、佚游。
名
1.过失。
《商君书•开塞》:“夫民之忧则思,思则出度;乐则淫,淫则生佚。”
2.姓。如春秋时郑国有佚之狐。
副
◎轮流、更替。
《谷梁传•文公十一年》:“弟兄三人,佚宕中国。”晋•范宁•注:“佚,犹更也。”
佚兴、佚起。
1.散失;失传。也作“軼”。
散佚、亡佚、辑佚。
2.放纵;放荡。
佚游、佚乐。
3.〈书〉避世隐居;隐遁。∥也作“逸”。
佚民。
4.姓。
1.更替;轮流。
更佚。
2.〈书〉超逸爽朗。
太史公之文,佚宕有奇气。
卷别 :正文・子集中 部首:人部
武英殿刻本: 第218頁,第4字
同文書局本: 第99頁,第3字
標點整理本: 第23頁,第14字
音《唐韻》:夷質切;《集韻》、《韻會》:弋質切,𡘋音佾 —— 安逸不勞也。《孟子》「四肢之於安佚也」,同「逸」。
义又,隱遁也。《孟子》:遺佚而不怨。
义又,過失也。《書・盤庚》:惟予一人有佚罰。
义又,通作失。《史記・韓非傳》「非吾敢橫失,能盡之難也」,《前漢・五行志》「魯夫人淫失於齊,卒殺桓公」,𡘋與佚同。
义又,《荀子・哀公篇》「其馬將失」,與逸同。
义又,姓。周佚之狐,鄭大夫。
义又,人名。史佚,周武王時太史,名佚。
音又,《韻會》:徒結切,音垤。揚子《方言》:佚,蕩緩也。《前漢・揚雄傳》:爲人𥳑易佚蕩。
义又,通迭,更也、遞也。《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四國佚興。
义又,與佾義同,行列也。揚雄〈蜀都賦〉:其佚則接芬錯芳,襜袩纖延。
音《說文》:从人,失聲,佚民也。一曰佚忽也。
〔佚〕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子集中,康熙部首是人部。
〔佚〕字是多音字,拼音是yì、dié,左右结构,可拆字为亻、失,五行属土。
〔佚〕字造字法是形声。从人,失声。本义是隐逸的人。
〔佚〕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yì] ⑴ 同“逸”。⑵ 放荡⑶ 美⑷ 姓。㈡ [dié] ⑴ 古同“迭”,轮流,更替。
卷别卷八上反切夷質切頁碼第264頁,第7字續丁孫
佚民也。从人失聲。一曰佚,忽也。
附注段玉裁注:「許書作佚民,正字也。作逸民者,假借字。佚从人,故為佚民字也。」
卷别卷十五反切秧七反頁碼第678頁,第7行,第2字述
佚民。從人失聲。一曰:佚,忽。
鍇注臣鍇按:忽者,猶倐忽也。
卷别卷八上反切夷質切古音第十二部頁碼第1517頁,第4字許惟賢第666頁,第5字
佚民也。
段注三字句。《論語・微子》篇。逸民。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桺下惠,少連。按許作佚民。正字也。作逸民者假借字。佚从人。故爲佚民字也。《孟子》曰:遺佚而不怨。又以爲勞逸字。如以佚道使民是也。古失佚逸泆字多通用。石經今文《尙書》母逸字作劮。則許所不取。《廣雅》錄之。
从人。失聲。
段注夷質切。十二部。
一曰佚,忽也。
段注《心部》曰:忽,忘也。按忘之言亡也。
「逸民」當作秩民。[逸],逃也。佚民謂遁世無[聞]。
佚民也。《論語》之「逸民」應作[佚]。逸,逃也。
佚民作逸民亦通。逸,逃也。
佚,隐居遁世的人。字形采用“人”作边旁,采用“失”作声旁。另一种说法认为,“佚”是被人忽略、遗忘。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519頁,第12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666頁,第1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506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338頁,第2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319頁,第14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1155頁,第5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1975頁,第3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4077頁,第1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1708頁,第3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206頁,第14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331頁,第13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2723頁,第1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8156頁【補遺】第17219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2530頁,第3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700頁【崇文】第2797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1084頁 |
17 | 章授筆記 | 第341頁,第6字 |
18 | 古字詁林 | 第七冊,第391頁,第1字 |
19 | 古字釋要 | 第780頁,第3字 |
英语:indulge in pleasures; flee
德语:faul, müßig , Yi (Eig, Fam)
法语:oisif, fainéant, omettre
唐 石经 开成石经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宋 传抄 集篆古文韵海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佚,通用规范汉字,二级汉字,序号3731,多音字,拼音是(yì 或 dié),亻部,共7画,左右结构,五行属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