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过失,罪过。~戾。负~。以彰其~。
②怪罪,处分。既往不~。~由自取(遭受责备、惩处或祸害是自己造成的)。
③灾祸。休~(吉凶)。
④怨仇。与臣有~。
名词
1.会意。从人,从各。从“各”,表示相违背。违背人的心愿。本义:灾祸,灾殃。
2.同本义。
disaster;
咎,灾也。 —— 《说文》弃宝者必离其咎。 —— 《吕氏春秋·侈乐》。注:“殃也。”嗟苦先生,独离此咎。 —— 贾谊《吊屈原赋》
咎征(天降灾祸的征验);咎有应得(罹祸受罚是由于自己的原因,完全应得的);咎戒(上天所降的灾祸与警告)
3.过失,罪过。
fault;
无咎者,善补过也。 —— 《易·系辞》其作汝用咎。 —— 《书·洪范》。疏:“咎是过之别名。”微我有咎。 —— 《诗·小雅·伐木》以彰其咎。 —— 诸葛亮《出师表》
咎戾(罪过);咎责(罪责,罪过);咎省(引过反省);咎累(罪过的牵累);咎过(过错);咎恶(罪恶)
动词
1.责备,追究罪过。
blame;
楚人既咎。 ——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咎其欲出者。 —— 宋· 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咎罪(怪罪);咎毁(归咎怪罪,诋毁);既往不咎;自咎。
2.产生灾祸,作祟 。
catastrophe come into being;
咎悔(犯过悔恨);咎祟(作祟的邪怪);咎魅(作祟致祸的鬼怪)
3.憎恶。
abhor;
殷始咎 周。 —— 《书·西伯戡黎》
名
1.灾祸。
《书经•大禹谟》:“民弃不保,天降之咎。”
咎由自取。
2.过失。
《文选•诸葛亮•出师表》:“责攸之、袆、允等咎,以彰其慢。”
引咎辞职、难辞其咎。
动
1.责罚、怪罪。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国人皆咎公。”
既往不咎。
2.憎恶。
《史记•卷三•殷本纪》:“纣之臣祖伊,闻之而咎周。”
名
1.大鼓。
《后汉书•卷六○上•马融传》:“伐咎鼓,撞华钟,猎徒纵,赴榛丛。”
2.姓。如虞舜时有咎繇。
1.灾祸。
咎由自取。
2.过错。
引咎辞职。
3.追究;怪罪。
既往不咎。
1.大鼓。通“鼛”。
2.姓。
卷别 :正文・丑集上 部首:口部
武英殿刻本: 第429頁,第4字
同文書局本: 第185頁,第6字
標點整理本: 第112頁,第13字
音《唐韻》:其九切;《集韻》、《韻會》、《正韻》:巨九切,𡘋音舅。《說文》:災也。从人、从各。各者,相違也。《書・大禹謨》:天降之咎。
义又,《爾雅・釋詁》:咎,病也。【疏】罪病也。《廣韻》:愆也、過也。《易・乾卦》: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无咎。《詩・小雅》:寧適不來,微我有咎。
义又,〈書序〉:殷始咎周。【傳】咎,惡也。
义又,與臼通。〈晉語〉:宜咎。【註】咎,或作臼,古字通用。
义又,與舅通。《儀禮・士昏禮》〔註〕:古文舅作咎。《荀子・臣道篇》:晉之咎犯。《左傳》作舅。
音又,《唐韻正》:四十四有韻中之半,古與篠、小、巧、皓通爲一韻。《書・大禹謨》:民弃不保,天降之咎㊟〔「弃」,原文作「棄」〕。《易・小畜》:初九,復自道,何其咎。經傳子集如此用者甚多,非叶音也。
音又,《廣韻》:古勞切;《集韻》、《韻會》:居勞切;《正韻》:姑勞切,𡘋音高。《廣韻》:臯陶,舜臣名,古作咎繇。《前漢・百官公卿表》:咎繇作士。〈書序〉:咎單作明居。【傳】咎單,臣名。〇【按】《集韻》、《類篇》、《韻會》、《正韻》俱云姓也,誤。
音又,國名。《左傳・僖二十三年》:狄人伐廧咎如。【註】赤狄別種。陸德明《音義》:咎,古刀反。
音又,叶曁几切,音技。《史記・龜筴傳》:王若遣之,宋必有咎。後雖悔之,亦無及已。
音又,叶跽許切,音巨。《三略》:强弱相虜,莫適禁禦,延及君臣,國受其咎。
音又,叶巨又切,音舊。《詩・小雅》:謀夫孔多,是不用集。發言盈庭,誰敢執其咎。集叶疾救反。〇【按】《字彙》:《正字通》俱以去聲爲咎字正音。考《玉篇》、《廣韻》、《集韻》諸書,咎字𡘋無去聲一音。《字彙》、《正字通》皆誤。
〔咎〕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丑集上,康熙部首是口部。
〔咎〕字拼音是jiù,上下结构,可拆字为各、人、;、处、口,五行属火。
〔咎〕字造字法是会意。从人,从各。从“各”,表示相违背。违背人的心愿。本义是灾祸,灾殃。
〔咎〕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jiù] ⑴ 过失,罪过⑵ 怪罪,处分⑶ 灾祸⑷ 怨仇
卷别卷八上反切其久切頁碼第265頁,第6字續丁孫
異體咎
災也。从人从各。各者,相違也。
卷别卷十五反切伎酒反頁碼第681頁,第4行,第2字述
災也。從人各聲。人各者相違。
鍇注臣鍇按:《太玄》曰:「天違人違,天下之事乖矣,各者不同也。」不同,違也。《洪範》曰:「汝則逆,庻民逆,龜筮逆,凶」違也。會意也。
卷别卷八上反切其久切古音第三部頁碼第1527頁,第4字許惟賢第670頁,第6字
災也。
段注災當是本作烖。天火曰災。引伸之凡失意自天而至曰災。《釋詁》曰:咎,病也。《小雅・伐木》傳曰:咎,過也。《北山》箋云:咎猶罪過也。西伯戡𥠖鄭注。咎,惡也。呂覽移樂篇注。咎,殃也。《方言》。咎,謗也。
从人各。
段注會意。其久切。三部。
各者,相違也。
段注說从各之意。
引申為有罪。
咎,灾祸。字形采用“人、各”会义。各,表示相违背。
甲骨文字形從人、各,字或從人、各省。從人,指與人的行為相關;從各,指相違背。表示行事不順,招致災禍。從金文到楷書皆承此字形而來。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521頁,第13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669頁,第2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508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340頁,第8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321頁,第8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1161頁,第3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1986頁,第2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4097頁,第1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1718頁,第1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207頁,第11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333頁,第9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2742頁,第2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8195頁【補遺】第17229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988頁,第1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703頁【崇文】第2809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1091頁 |
17 | 章授筆記 | 第344頁,第4字 |
18 | 古字詁林 | 第七冊,第416頁,第1字 |
19 | 古字釋要 | 第783頁,第4字 |
英语:fault, defect; error, mistake
德语:beschuldigen, tadeln , Jiu (Eig, Fam)
法语:donner tort à, inculper, incriminer, faute, défaut
西周 甲骨文 西周
战国 金文 战国晚期
楚〔战国〕 简 包山
楚〔战国〕 简 秦家嘴
楚〔战国〕 简 新蔡葛陵
楚〔战国〕 简 天星观
楚〔战国〕 简 望山
楚〔战国〕 简 子弹库
楚〔战国〕 简 九店
楚〔战国〕 简 郭店
楚〔战国〕 简 上博
秦 简 睡虎地
秦 简 岳麓书院
汉 简 张家山
汉 石经 熹平石经
唐 石经 开成石经
唐 传抄 唐代石刻篆文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宋 传抄 古文四声韵
宋 传抄 集古文韵上声韵第三
宋 传抄 集篆古文韵海
宋 传抄 古文四声韵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咎,通用规范汉字,二级汉字,序号3989,拼音是(jiù),口部,共8画,会意字,上下结构,五行属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