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石”。量词。重量单位。一百二十斤。《説文•禾部》: “䄷,百二十斤也。”段玉裁注:“四鈞為石,古多叚石為䄷。《月令》鈞衡石是也。”清李富孫《辨字正俗》:“鈞石字當作䄷,蓋五權皆以秬黍為率,故字从禾,今通作石而䄷字廢矣。”清張穆《祁恭恪公墓誌銘》:“建倉儲穀十萬䄷有奇。”
卷别 :正文・午集下 部首:禾部
武英殿刻本: 第2039頁,第1字
同文書局本: 第852頁,第1字
標點整理本: 第813頁,第1字
音《唐韻》、《集韻》𡘋常隻切,音石。《說文》:百二十斤也。稻一䄷爲粟二十升,禾黍一䄷爲粟十六升。
义又,或作石。《楚辭・九章》:重任石之何益。【註】石一作䄷。
〔䄷〕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午集下,康熙部首是禾部。
〔䄷〕字是多音字,拼音是dàn、diǎo、shí,左右结构,可拆字为禾、石。
〔䄷〕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shí] ⑴ 同“石”。量词。重量单位。一百二十斤。《説文•禾部》: “䄷,百二十斤也。”段玉裁注:“四鈞為石,古多叚石為䄷。《月令》鈞衡石是也。”清李富孫《辨字正俗》:“鈞石字當作䄷,蓋五權皆以秬黍為率,故字从禾,今通作石而䄷字廢矣。”清張穆《祁恭恪公墓誌銘》:“建倉儲穀十萬䄷有奇。”
卷别卷七上反切常隻切頁碼第231頁,第7字續丁孫
百二十斤也。稻一䄷爲粟二十升,禾黍一䄷爲粟十六升大半升。从禾石聲。
附注按:段玉裁本「升」作「斗」,並注:「斗,宋刻本皆譌升,毛本又誤改斤。今正。」
蔣注《睡虎地秦墓竹簡秦律十八種倉律》:「稻禾一石,爲粟廿斗。」《張家山漢墓竹簡算數書》:「禾黍一石粟十六斗泰半斗。稻禾一石,為粟廿斗。」
卷别卷十三反切神隻反頁碼第593頁,第3行,第1字述
百二十斤也。稻一䄷爲粟二十斤;禾黍一䄷者爲粟十六斤太半升也。從禾石聲。
鍇注臣鍇曰:「二十斗,其量一百一十斤也;黍麤而輕也。」
卷别卷七上反切常隻切古音第五部頁碼第1312頁,第1字許惟賢第574頁,第1字
百二十斤也。
段注《律厤志》曰:五權之制。銖者,物繇忽微至於成著。可殊異也。本起於黃鐘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銖。兩者,兩黃鐘律之重也。二十四銖而成兩。斤者,明也。十六兩成斤。鈞者,均也。三十斤成鈞。石者,大也。權之大者也。四鈞爲石。古多叚石爲䄷。《月令》鈞衡石是也。有假䄷爲山石者。《楚辭》悲任䄷之何益是也。
稻一䄷,爲粟二十斗。禾黍一䄷,爲粟十六斗大半斗。
段注斗,宋刻皆譌𦫵。毛本又誤改斤。今正。稻亦可偁粟。猶凡穀皆可偁米也。䄷不專用諸穀而从禾。故舉稻與禾黍之粟各一䄷合於量者言之。
从禾。石聲。
段注常隻切。古音在五部。
米量之石當作䄷。
斗䄷。今借用石。
百二十斤也。今人省作石字。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454頁,第5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581頁,第4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447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292頁,第1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280頁,第17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1011頁,第2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1731頁,第2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3661頁,第1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1489頁,第3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179頁,第11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288頁,第2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2367頁,第1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7247頁【補遺】第17087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1861頁,第1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613頁【崇文】第2449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942頁 |
17 | 章授筆記 | 第301頁,第2字 |
18 | 古字詁林 | 第六冊,第664頁,第1字 |
19 | 古字釋要 | 第691頁,第6字 |
英语:(same as 石) a measurement (in ancient times) equal to 120 catty (Chinese pound)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传抄 汗简
宋 传抄 古文四声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䄷,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扩展区A,Unihan编码U+4137,多音字,拼音是(dàn、diǎo 或 shí),禾部,共10画,左右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