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词
◎three參,三也。——《广雅》。后作“叁”。參天两地而倚数。——《易·说卦》。虞注:“參,三也。”大都不过參国之一。——《左传·隐公元年》。注:“三分国城之一。”參伍以变。——《易·系辞上》。疏:“參,三也。”志以发言,言以出信,信以立志,參以定之。——《左传·襄公二十七年》。注:“志言行三者具,而后身安存。”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參。——《荀子·天论》。注:“人能治在时地财而用之,则是參于天地。”參天地而独立兮。——《汉书·杨雄传上》。师古曰:“參之言三也。”
卷别 :正文・子集上 部首:一部
武英殿刻本: 第159頁,第1字
同文書局本: 第76頁,第5字
標點整理本: 第2頁,第5字
古文: 弎
音《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𡘋颯平聲。《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又,《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愼」下缺「也」字,一、二、三後有「曰」字。原文作:政不可不愼也,務三而已,一曰擇人、二曰因民、三曰從時〕。又,〈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义又,〈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义又,姓。明三成志。又,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音又,去聲。《韻會》:蘇暫切。《論語》:三思而後行。
义又,本作參。《博雅》:參,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前漢・𠛬法志》秦造參夷之誅,𡘋與三同。
音又,《韻補》叶疏簪切,音森。《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
〔三〕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子集上,康熙部首是一部。
〔三〕字拼音是sān,独体字,五行属金。
〔三〕字造字法是指事。本义是数目。二加一的和。
〔三〕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sān] ⑴ 数名,二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叁”代)⑵ 表示多次或多数
英语:bank form of numeral 'three'
叁,通用规范汉字,一级汉字,序号1333,拼音是(sān),厶部,共8画,形声字,上下结构,五行属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