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查究,處治。檢~。
②征伐,發動攻擊。~伐。聲~(宣佈罪行而加以抨擊)。
③研究,推求。研~。探~。
④索取。~還( huán )。
⑤求,請求。~教( jiào )。~饒。
⑥惹。~厭。~人喜歡。
⑦娶。~老婆。
動
1.會意。从言,从寸。言,言論。寸,法度。用言論和法度進行處治。本義:聲討。
2.同本義。
denounce; condemn;
討,治也。 —— 《說文》討,誅也。 —— 《玉篇》其君無日不討國人而訓之。 —— 《左傳·宣公十二年》楚人討 陳叛。 —— 《左傳·襄公五年》
3.討伐;誅戮。
send armed forces to suppress; kill;
鄭伯爲王左卿士,以王命討之。 —— 《左傳·隱公九年》託臣以討賊。 —— 諸葛亮《出師表》討賊督師。 —— 孫文《黃花岡七十二烈士事略·序》
征討(出兵討伐);討掩(討伐掩捕。掩捕,乘人不備而捕捉);討貳(征討叛逆不忠的諸侯);討賊(征討叛逆或盜賊);討亂(征伐亂事);討蕩(征討掃蕩)
4.探究。
make a thorough inquiry; probe into;
世叔討論之。 —— 《論語》
討實(摸清;落實);討究(探討研究事物的道理);討索(研討探索)
5.索取。
ask for;
何辱討焉。 —— 《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討針線(討零花錢;靠人過日子;受人節制);討彩頭(以祝賀主人吉利的名義索取財物);討春(尋春,探春;舊時稱卜卦算命)
6.乞求 。
beg for;
討分上(討人情;講情面);討火(借火);乞討(向人要錢要飯等)
7.得到利益或利潤 。
get;
討彩(博得喝采);討乖(博取乖順的好感);討野火(佔別人便宜)
8.誅殺。
kill;
討,誅也。 —— 《玉篇》是兒小秦武陽二歲,而討殺二豪。 —— 柳宗元《童區寄傳》
9.娶 。
marry a woman;
討親(娶親);討老婆
10.招致 。
incur;
討口牙(惹口舌);討氣(惹禍;令人厭煩);討人憐;討人厭;討厭
动
1.征伐。
讨贼、东征西讨。
2.索取。
《儒林外史•第一四回》:“满天讨价,就地还钱。”
3.请求。
讨饭、讨饶、讨教。
4.招惹。
讨人怜、讨厌、自讨苦吃。
5.娶。
《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六》:“我又不是你师父讨的,我怕他做甚!”
讨老婆。
6.找。
《喻世明言•卷一五•史弘肇龙虎君臣会》:“不则一日,到西京河南府,讨了个下处。”
7.研究。
讨论、商讨。
1.出兵攻打;讨伐。
讨贼、东征西讨。
2.公开地严厉斥责。
声讨。
3.研究;探讨。
研讨、检讨。
4.索取;求取。
讨债、讨好卖乖。
5.迎娶。
讨亲、讨老婆。
6.招惹。
讨人嫌、讨人厌、讨人喜欢。
卷别 :正文・酉集上 部首:言部
武英殿刻本: 第2745頁,第7字
同文書局本: 第1147頁,第16字
標點整理本: 第1122頁,第11字
音《唐韻》:他皓切;《集韻》、《韻會》、《正韻》:土皓切,𡘋叨上聲。《說文》:治也。从言、从寸。【徐曰】寸,法也。奉辭伐罪,故从言會意。《書・臯陶謨》:天討有罪。【疏】討治有罪,使之絕惡。《左傳・宣十二年》:其君無日不討國人而訓之。【註】討,治也。
义又,《廣韻》:誅也。《類篇》:殺也。《正韻》:訶也。又,除也。《公羊傳・隱四年》:其稱人何,討賊之辭也。【註】討者,除也。
义又,《玉篇》:去也。《禮・禮器》:君子之于禮也,有順而討也。【疏】順序而稍去之也。
义又,《類篇》:求也。《韻》:探也。《正韻》:尋也。《論語》:世叔討論之。【註】討,尋究也。《後漢・王充傳》:討摘物情。《三國志・袁紹與公孫瓚書》:尋討禍源。
义又,雜也。《詩・秦風》:蒙伐有苑。【傳】蒙,討羽也。【箋】討,雜也。畫雜羽之文于伐。
义又,官名。《舊唐書・職官志》:貞元末,置招討使。《金史・百官志》:招討司使招懷降附,征討攜離。
音又,叶他口切,偸上聲。焦氏《易林》:三絲綰弩,無益于輔。城弱不守,郭君受討。
〔討〕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酉集上,康熙部首是言部。
〔討〕字拼音是tǎo,左右结构,可拆字为訁、寸。
〔討〕字造字法是會意。从言,从寸。言,言論。寸,法度。用言論和法度進行處治。本义是聲討。
〔討〕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tǎo] ⑴ 查究,處治⑵ 征伐,發動攻擊⑶ 研究,推求⑷ 索取⑸ 求,請求⑹ 惹⑺ 娶
卷别卷三上反切他皓切頁碼第76頁,第21字續丁孫
治也。从言从寸。
附注徐鍇繫傳作「从言、寸」,注云:「寸,法也。奉辭伐罪,故从言。此會意也。」
卷别卷五反切他老反頁碼第214頁,第7行,第2字述
治也。從言、寸。
鍇注臣鍇曰:「寸,法也。奉辭伐罪,故從言。此會意。」
卷别卷三上反切他晧切古音第三部頁碼第402頁,第4字許惟賢第181頁,第11字
治也。
段注發其紛糾而治之曰討。《秦風》傳曰:蒙討羽也。箋云:蒙尨也。討,襍也。畫襍羽之文於伐。故曰尨伐據鄭所言。則討者,亂也。治討曰討。猶治亂曰亂也。《論語》。世叔討論之。馬曰:討,治也。《學記》。古之學者。比物醜類。醜或作討。凡言討論,探討。皆謂理其不齊者而齊之也。
从言寸。
段注寸,法也。或曰:從肘省聲。他晧切。古音在三部。
訓治,亦訓亂;討亂者,治也。
今人索物曰討,即誅求之意。如討賬是也。引申為討飯之討,無誅求意。討訓亂者,乃糅之假借,討从肘省聲,肘與糅音同。
訓治亦訓亂,討亂者,治也。
讨,处治不公不义。字形采用“言、寸”会义。
此字始見於篆文。篆文從言、從寸,隸書、楷書同。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以為「或曰,從肘省聲」,從古文字來看,從「寸」的字有一部分確實來自「肘」聲,如「酎」、「疛」、「紂」等。甲骨文「肘」字作「」,從「又」,以指事符號指示「肘」的部位。「」旁寫成隸楷就和「寸」旁完全相同。如依段玉裁說,在六書中屬於形聲,聲符簡省。「肘」聲和「討」意義無關,因此聲不兼義。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152頁,第13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219頁,第1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172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106頁,第4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98頁,第16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351頁,第3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614頁,第1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1421頁,第1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521頁,第1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63頁,第5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106頁,第13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788頁,第2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3149頁【補遺】第16459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1113頁,第2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218頁【崇文】第869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302頁 |
17 | 章授筆記 | 第116頁,第1字 |
18 | 古字詁林 | 第三冊,第122頁,第1字 |
19 | 古字釋要 | 第274頁,第2字 |
英语:to discuss; ask for, beg; demand; dun; marry
德语:ausbitten, erbitten (V), trauen, ehelichen (V), verlangen, abrufen (V), verurteilen, tadeln, anprangern (V)
法语:demander, réclamer, provoquer, discuter, réprimer par la force, épouser (une femme)
唐 石经 开成石经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討,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 (基本汉字),Unihan编码U+8A0E,拼音是(tǎo),言部,共10画,左右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