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用鞭杖或竹板打。鞭~。
②古代用竹板或荆条打人脊背或臀腿的刑罚。~刑。
动词
◎(形声。从竹,台声。本义:用竹板、荆条击) 用鞭、杖、竹板抽打。
flog; beat with bamboo cane or wooden stick;
笞,击也。 —— 《说文》笞者可以教之也。 —— 《汉书·刑法志》捶笞膑脚。 —— 《荀子·正论》
笞楚(笞是竹片,楚是荆条。用竹片荆条等物责打);笞挞(用板子、棍子拷打);笞服(拷打而使屈服)
名词
◎古代用鞭子或竹板拷打的刑罚 。
flog;
笞杖(笞刑用的木杖);笞决(用刑决狱)
动
◎用鞭或竹板打。
《墨子•鲁问》:“譬有人于此,其子强梁不材,故其父笞之。”
鞭笞。
名
◎古代一种用竹板鞭打的刑罚。
《新唐书•卷五六•刑法志》:“其用刑有五:一曰笞。笞之为言耻也;凡过之小者,捶挞以耻之。”
◎〈书〉用皮鞭、棍子或竹板抽打。
鞭笞、笞打、笞刑。
卷别 :正文・未集上 部首:竹部
武英殿刻本: 第2103頁,第4字
同文書局本: 第880頁,第4字
標點整理本: 第840頁,第4字
音《廣韻》:丑之切;《韻會》、《正韻》:抽之切,𡘋音痴 —— 捶擊也。《前漢・𠛬法志》:景帝六年詔曰:笞者,所以敎之也,其定箠令。丞相劉舍請笞者捶長五尺,其本大一寸,其竹之末薄半寸,皆平其節。當笞者笞臋,毋得更人。【註】如淳曰:然則先時笞背也。師古曰:毋更人,謂行笞者不更易人也。《唐書・𠛬法志》:斷獄之𠛬有五,一曰笞。笞之爲言恥也,凡過之小者,捶撻以恥之。漢用竹,後世更以楚。《書》曰「扑作敎𠛬」是也。太宗甞覽〈明堂針灸圖〉,見人之五臟皆近背,詔罪人無得鞭背。《荀子・正論篇》:捶、笞、臏脚。【註】捶、笞皆杖擊也。
〔笞〕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未集上,康熙部首是竹部。
〔笞〕字拼音是chī,上下结构,可拆字为𥫗、台,五行属木。
〔笞〕字造字法是形声。从竹,台声。本义是用竹板、荆条击。
〔笞〕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chī] ⑴ 用鞭杖或竹板打⑵ 古代用竹板或荆条打人脊背或臀腿的刑罚
卷别卷五上反切丑之切頁碼第145頁,第14字續丁孫
擊也。从竹台聲。
卷别卷九反切丑之反頁碼第371頁,第7行,第1字述
擊也。從竹台聲。
卷别卷五上反切丑之切古音第一部頁碼第783頁,第4字許惟賢第349頁,第6字
擊也。
段注疑奪所㠯二字。笞所以擊人者。因之謂擊人爲笞也。《方言》引傳曰:慈母之怒子也。雖折葼笞之。其惠存焉。後世笞杖徒流大辟五㓝。制於隨唐。至於今日。笞有名無實。
从竹。台聲。
段注丑之切。一部。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287頁,第16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386頁,第2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297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191頁,第22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179頁,第23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649頁,第1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1148頁,第1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2631頁,第2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952頁,第1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115頁,第28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189頁,第16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1503頁,第1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4915頁【補遺】第16722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687頁,第2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390頁【崇文】第1557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579頁 |
17 | 古字詁林 | 第四冊,第687頁,第3字 |
18 | 古字釋要 | 第468頁,第6字 |
英语:bamboo rod used for beatings
法语:bâton en bambou, léger, frapper du bambou (5 degrés de 10 à 60 coups)
汉 简 张家山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笞,通用规范汉字,二级汉字,序号4903,拼音是(chī),⺮部,共11画,形声字,上下结构,五行属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