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落脚。
动词
◎住,逗留 stay傺,逗也。南楚谓之傺。——《方言》
动
◎留住、停留。
《楚辞•屈原•九章•惜诵》:“欲儃佪以干傺兮,恐重患而离尤。”
◎〈书〉留住;逗留。
欲儃佪以干傺兮,恐重患而离尤(《楚辞‧屈原‧九章‧惜诵》)。
卷别 :正文・子集中 部首:人部
武英殿刻本: 第254頁,第13字
同文書局本: 第115頁,第5字
標點整理本: 第39頁,第26字
音《廣韻》、《集韻》、《韻會》𡘋丑例切,音懘 —— 止也。屈原〈離騷〉:忳鬰邑余侘傺兮。【註】侘傺,失志貌。傺,住也,楚人謂住曰傺。揚子《方言》:傺,逗也。【註】逗卽今住字。又,《楚辭・九辯》:坎傺而沈藏。【註】謂冬時物皆陷止潛藏。
音又,《玉篇》:敕厲切,音蠆 —— 義同。
〔傺〕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子集中,康熙部首是人部。
〔傺〕字拼音是chì,左右结构,可拆字为亻、祭,五行属金。
〔傺〕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chì] ⑴ 留住。落脚。
英语:to hinder; to detain
德语:aufhalten, hindern
法语:rester, demeurer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傺,通用规范汉字,三级汉字,序号7547,拼音是(chì),亻部,共13画,形声字,左右结构,五行属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