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别 :正文・巳集下 部首:犬部
武英殿刻本: 第1688頁,第3字
同文書局本: 第705頁,第27字
標點整理本: 第658頁,第72字
音《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𡘋苦𥌭切,圈上聲。《說文》:狗之有縣蹏者也,象形。孔子曰:視犬之字,如畫狗也。《𡌨雅》:傳曰:犬有三種,一者田犬、二者吠犬、三者食犬。食犬若今菜牛也。《書・旅獒》:犬馬非其土性不畜。《禮・曲禮》:效犬者,左牽之。【疏】狗、犬通名。若分而言之,則大者爲犬,小者爲狗,故〈月令〉皆爲犬,而《周禮》有犬人職、無狗人職也。但〈燕禮〉亨狗,或是小者,或通語耳。
义又,《禮・曲禮》:犬曰羹獻。《周禮・秋官・司𡨥》犬人〔疏〕:犬是金屬,故連類在此。犬有二義,以能吠止人則屬艮,以能言則屬兌。
义又,《史記・司馬相如傳》:其親名之曰犬子。
义又,《左傳・隱八年》:遇於犬丘。【註】犬丘,垂也,地有兩名。
〔犬〕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巳集下,康熙部首是犬部。
〔犬〕字拼音是quǎn,独体字,五行属木。
〔犬〕字造字法是象形。“犬”是汉字部首之一。本义是狗。
〔犬〕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quǎn] ⑴ 狗
英语:dog; radical number 94
犭,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 (基本汉字),Unihan编码U+72AD,拼音是(quǎn),犭部,共3画,独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