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放,摆,搁。安~。布~。~放。~身。位~。~信。~评。~疑。~辩。推心~腹。~若罔闻。~之度外。
②设立,设备。装~。设~。
③购买。添~。~办。~备。~买。
动词
1.会意。从网直,有亦声。网直宜赦。本义:赦罪,释放。
2.同本义。
release;
置,赦也。 —— 《说文》见十置一。 —— 《汉书·尹赏传》。注:“放也。”高帝曰:“置之。”乃释通之罪。 —— 《史记·淮阴侯列传》斩首捕虏,比三百石以上者皆杀之,无有所置。 —— 《史记·吴王濞列传》
3.安放;搁;摆。
place; put;
覆杯水于坳堂之上,则芥为之舟,置杯焉则胶。 —— 《庄子·逍遥游》项王则受璧,置之坐上。 —— 《史记·项羽本纪》置酒长安道,同心与我违。 —— 王维《送綦母潜落第还乡》
置锥之地(安身立足之地);置室(安置妻室;取妻);置酒(陈设酒筵);置社(古时大夫、士庶共同设置的供奉社神之所);置立(设立);安置;置措(措置);置散(安置在闲散的职位);置棋不定(弈棋时不知如何下子);置锥之地(安放锥子的地方。比喻极狭小的、赖以安身立命的地方);置手(插手)
4.设置,建立,设立。
establish; install; set up;
于是秦始征 晋河东;置官司马。 —— 《左传·僖公十五年》置园邑三百家。 —— 《汉书·霍光传》置以为像兮。 —— 《楚辞·屈原·九章》汉之所置傅相,方握其事。 —— 汉· 贾谊《汉安策》
置社(“周”时大夫与庶民所共设置的社稷神);置顿(设置供人停留和食宿的处所);置都(建都)
5.豁免。
exempt; remit;
晋王归 晋阳,休兵行赏,命州县举贤才,黜贪残,置租赋,抚孤穷。 —— 明· 李贽《史纲评要·后梁纪》
6.废弃;舍弃。
discard; abandon; give up;
置大立少,乱之本也。 —— 《晏子春秋·内篇谏上》沛公则置车骑。 —— 《史记·项羽本纪》
置之高阁(比喻弃置一旁,不睬不用);置后(古时大夫死后无子,为死者别置后嗣、暂为丧主之称)
7.搁置;放下;放在一边。
shelve; place aside;
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 —— 《诗·魏风·伐檀》且焉置土石。 —— 《列子·汤问》
置阁(耽搁;迟延);置之不问(搁在一边,不予过问);置之死地而后生(置于不战则死的境地,然后方能奋勇战斗,取胜得生)
8.委托;交付 。
entrust; trust; pay;
置质(委质。谓臣下向君主呈献礼物,以示献身);置重(侧重;着重)
9.购买;置办。
buy;
郑人有且置履者。 —— 《韩非子》
置产(购置产业);置田;置房子
10.通“植”( zhí )。树立。
set up;
凡试庐事置而摇之。 —— 《周礼·考工记·庐人》夫孝置之而塞乎天地。 —— 《礼记·祭义》
名词
1.古代传递文书的驿站。
post;
五十里而一置。 —— 《韩非子·难势》德之流行,速于置郵而传命。 —— 《孟子·公孙丑上》
2.驿车;驿马。
post-chaise; post-horse;
十里一置飞尘灰,五里一堠兵马催。 —— 苏轼《荔枝叹》
置邮(用马车传递文书信息。亦谓传递文书信息的驿站)
动
1.释放、赦免。
《国语•郑语》:“褒人褒姁有狱,而以为入于王,王遂置之。”《史记•卷一○六•吴王濞传》:“击反虏者,深入多杀为功,斩首捕虏比三百石以上者皆杀之,无有所置。”
2.废弃。
《晏子春秋•内篇•谏上》:“夫以贱匹贵,国之害也;置大立少,乱之本也。”《国语•周语中》:“今以小忿弃之,是以小怨置大德也,无乃不可乎!”
3.安放。
《书经•说命上》:“爰立作柤,王置诸其左右。”
本末倒置。
4.建立、设立。
《墨子•明鬼下》:“三代之圣王,其始建国营都,日必择国之正坛,置以为宗庙。”《史记•卷五•秦本纪》:“又攻楚汉中,取地六百里,置汉中郡。”
5.购买、添加。
置产。
名
◎驿车、驿站。
《孟子•公孙丑上》:“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宋•苏轼〈荔枝叹〉:“十里一置飞尘灰,五里一堠兵火催。”
1.设立;建立。
安置、配置、装置、布置。
2.购买;备办。
购置、添置、置办、购房置地。
3.搁;放(在一定的地方)。
置身事外、置之不理、无庸置疑、放置。
4.〈书〉弃置;废弃。
今以小忿弃之,是以小怨置大德也,无乃不可乎(《国语‧周语中》)!。
卷别 :正文・未集中 部首:网部
武英殿刻本: 第2264頁,第16字
同文書局本: 第948頁,第20字
標點整理本: 第912頁,第13字
古文: 𦌤 、 𦋽 、 𦋲 、 𦌃
音《廣韻》:陟吏切;《集韻》、《韻會》:竹吏切;《正韻》:知意切,𡘋音智。《說文》:赦也。【註】徐鍇曰:从直,與罷同意 —— 置之則去之也。
义又,《玉篇》:立也。《廣韻》:設也。《書・說命》:王置諸其左右。《周禮・天官・大宰》:三曰廢置,以馭其吏。【註】退其不能者,舉賢而置之祿。《前漢・周勃傳》:不知置辭。【註】師古曰:置,立也。又,《玉篇》:安置也。
义又,《廣雅》:郵置,關驛也。《前漢・曹參傳》:取狐父祁善置。【註】師古曰:置,若今之驛也。
音又,《集韻》:直吏切,音㯰 —— 樹也。《周禮》:凡試廬事,置而搖之。
〔置〕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未集中,康熙部首是网部。
〔置〕字拼音是zhì,上下结构,可拆字为罒、直,五行属火。
〔置〕字造字法是会意。从网直,有亦声。网直宜赦。本义是赦罪,释放。
〔置〕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zhì] ⑴ 放,摆,搁⑵ 设立,设备⑶ 购买
卷别卷七下反切陟吏切頁碼第251頁,第18字續丁孫
異體置
赦也。从网、直。
鉉注徐鍇曰:「从直,與罷同意。」
附注段玉裁注:「直亦聲。」
卷别卷十四反切竹記反頁碼第644頁,第7行,第1字述
赦也。從网直聲。
鍇注臣鍇曰:「從直與罷同意,非聲,亦會意。置之則去之也。」
卷别卷七下反切陟吏切古音第一部頁碼第1424頁,第1字許惟賢第623頁,第14字
赦也。
段注攴部曰:赦,置也。二字互訓。置之本義爲貰遣。轉之爲建立。所謂變則通也。《周禮》。廢置以馭其吏。與廢對文。古借爲植字。如《攷工記》置而搖之卽植而搖之,《論語》植其杖卽置其杖也。
从网直。
段注徐鍇曰:與罷同意。是也。直亦聲。陟吏切。一部。
赦也。赦與捨同放也,故置引申為放。
赦也,故引申為放。
此字始見於秦簡文字,從网直,直亦聲。《說文》:「置,赦也。从网直。」段注:「置之本義為貰遣,轉之為建立。所謂變則通也。《周禮》與『廢』對文。古借為植字。徐鍇曰:『與罷同意。』是也。」字由擱置、廢置意轉而為正面的設置、增置的用法。隸、楷字形均承篆文的從网訛變為從罒。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493頁,第9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629頁,第6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482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317頁,第16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303頁,第11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1093頁,第1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1865頁,第2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3882頁,第1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1611頁,第2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194頁,第27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312頁,第11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2562頁,第1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7760頁【補遺】第17154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872頁,第1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665頁【崇文】第2657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1022頁 |
17 | 章授筆記 | 第323頁,第2字 |
18 | 古字詁林 | 第七冊,第139頁,第2字 |
19 | 古字釋要 | 第744頁,第1字 |
英语:place, lay out; set aside
德语:einbauen, installieren , legen, ausgeben , setzen, platzieren , anrichten (V)
法语:placer, acheter, préparer
秦 简 放马滩
秦 简 睡虎地
秦 简 关沮
汉 简 张家山
唐 石经 开成石经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宋 传抄 古文四声韵
宋 传抄 集篆古文韵海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置,通用规范汉字,一级汉字,序号2931,拼音是(zhì),罒部,共13画,形声字,上下结构,五行属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