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别 :正文・丑集上 部首:口部
武英殿刻本: 第413頁,第11字
同文書局本: 第178頁,第10字
標點整理本: 第105頁,第23字
音《集韻》:沽紅切,音公。《玉篇》:衆口也。
音又,《廣韻》:職容切;《集韻》:諸容切,𡘋音鍾 —— 義同。
音又,《集韻》:訟,古作㕬。註詳言部四畫。
〔㕬〕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丑集上,康熙部首是口部。
〔㕬〕字拼音是sòng,左右结构,可拆字为口、公。
英语:public opinion, (same as U+8A1F 訟) to go to law, to dispute, to demand justice; (Cant.) classifier for ears of corn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传抄 集篆古文韵海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㕬,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扩展区A,Unihan编码U+356C,拼音是(sòng),口部,共7画,左右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