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别 :正文・酉集下 部首:車部
武英殿刻本: 第2976頁,第12字
同文書局本: 第1242頁,第10字
標點整理本: 第1224頁,第13字
音《廣韻》、《集韻》、《韻會》𡘋蒲撥切,音拔。《廣韻》:將出祭名。《詩・大雅》:取羝以軷。【註】祭行道之神也。《周禮・夏官》:大馭掌玉路以祀及犯軷。【註】山行曰軷。犯者封土爲山象,以菩芻棘柏爲神主,既祭,以車轢之而去,喩無險難也。
音又,《廣韻》、《集韻》、《韻會》𡘋蒲蓋切,音旆 —— 義同。
〔軷〕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酉集下,康熙部首是車部。
〔軷〕字拼音是bá,左右结构,可拆字为車、犮。
〔軷〕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bá] ⑴ 古代祭路神称“軷”。祭后以车轮碾过祭牲,表示行道无艰险:“取羝以~。”
卷别卷十四上反切蒲撥切頁碼第476頁,第1字續丁孫
出,將有事於道,必先告其神,立壇四通,樹茅以依神,爲軷。旣祭軷,轢於牲而行,爲範軷。《詩》曰:「取羝以軷。」从車犮聲。
附注段玉裁依《周禮・大馭》改「既祭軷」為「既祭犯軷」。承培元引經證例:「犮,犬走皃。从犬而丿之,曳其足,則剌犮也。」按:軷亦形聲兼會意字。
卷别卷二十七反切彭札反頁碼第1111頁,第7行,第2字述
出將有事於道,必先告其神,立壇四通,樹茅以依神爲軷。旣祭犯軷,轢牲而行爲範軷。從車犮聲。《詩》曰:「取羝以軷。」
卷别卷十四上反切薄撥切古音第十五部頁碼第2906頁,第1字許惟賢第1262頁,第2字
出將有事於道。必先告其神。立壇四通。尌茅㠯依神爲軷。
段注此言軷之義。
旣祭犯軷。
段注句。
轢牲而行爲範軷。
段注此言範軷之義。《周禮・大馭》犯軷注曰:行山曰軷。犯之者封土爲山象。以菩芻棘柏爲神主。旣祭之。以車轢之而去。喻無險難也。《春秋傳》曰:跋涉山川。故書軷作罰。杜子春云:罰當爲軷。軷讀爲別異之別。謂祖道轢軷磔犬也。詩云:載謀載惟。取蕭祭脂。取羝以軷。詩家說曰:將出祖道犯軷之祭也。《聘禮》曰:乃舍軷飲酒於其側。禮家說亦謂道祭。玉裁按尌,立也。各本作樹。今正。犯軷轢牲而行大徐作軷轢於牲而行。非也。山行之神主曰軷。因之山行曰軷。《庸風・毛傳》曰:草行曰跋。水行曰涉。卽此山行曰軷也。凡言跋涉者,皆字之同音叚借。鄭所引《春秋傳》本作軷涉山川。今人輒改之。
从車。犮聲。
段注薄撥切。十五部。
詩曰:取羝㠯軷。
段注《大雅・生民》文。《毛傳》曰:軷,道祭也。
跋涉,段云軷涉之借,甚是。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944頁,第15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1217頁,第6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903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635頁,第5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567頁,第1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2111頁,第3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3521頁,第1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7061頁,第1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3008頁,第1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378頁,第11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611頁,第5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5045頁,第1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13860頁【補遺】第18075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2733頁,第3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1260頁【崇文】第5037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2087頁 |
17 | 章授筆記 | 第594頁,第2字 |
18 | 古字詁林 | 第十冊,第736頁,第1字 |
19 | 古字釋要 | 第1309頁,第1字 |
英语:sacrifice
唐 石经 开成石经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軷,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 (基本汉字),Unihan编码U+8EF7,拼音是(bá),車部,共12画,左右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