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打。~问。~掠(泛指刑讯)。三~六问。
动词
◎形声。从手,考声。本义:打;拷打) 同本义 beat; torture 不听非法拷人。——《魏书·刑罚志》 又
拷较(拷问刑讯);拷讯(拷打审问);拷究(拷打审问);拷掠(拷打逼供);拷勘(拷问。
动
◎刑讯、用刑具逼打。
《魏书•卷一一一•刑罚志》:“枷本掌囚,非拷讯所用。”《警世通言•卷一五•金令史美婢酬秀童》:“原来大明律一款,捕盗不许私刑吊拷。”
拷问、严刑拷打。
◎拷打。多指用刑逼供。
拷问、严刑拷打。
卷别 :正文・卯集中 部首:手部
武英殿刻本: 第1025頁,第3字
同文書局本: 第428頁,第16字
標點整理本: 第375頁,第10字
音《玉篇》:苦老切;《集韻》:苦浩切,𡘋音考 —— 掠也、打也。
〔拷〕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卯集中,康熙部首是手部。
〔拷〕字拼音是kǎo,左右结构,可拆字为扌、考,五行属木。
〔拷〕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kǎo] ⑴ 打
英语:torture and interrogate; hit
德语:peitschen , schlagen, besiegen
法语:battre, torturer
拷,通用规范汉字,一级汉字,序号1368,拼音是(kǎo),扌部,共9画,形声字,左右结构,五行属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