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照明的器具。也指某些其他用途的發光、發熱裝置。如:電燈;酒精燈。《集韻•登韻》:“鐙,《説文》:‘錠也。’徐鉉曰:‘錠中置燭,故曰之鐙。’或从火。”《論衡•程材》:“日之照幽,不須燈燭。”
②特指元宵節張掛的燈彩。《玉篇•火部》:“燈,燈火也。”
③燈能照明,佛教因以燈比喻佛法。唐劉禹錫《送僧元嵩南遊》:“傳燈已悟無為理,濡露猶懷罔極情。”
名词
1.形聲。从火,登聲。本寫作「 鐙」。本義:置燭用以照明的器具。「鐙」在古代還作「盛熟食的器具」解。隸變以後,作照明器具用的寫作「燈」,而「鐙」多作馬鞍兩旁的鐵腳踏講。
2.同本義。亦指通電發光的照明器具或做其他用途的發光器具。
lamp; lantern; light;
月夜見漁燈,孤光一點螢。 —— 清· 查慎行《舟夜書所見》
油燈;電燈;日光燈;信號燈;探照燈;燈法(使用燈燭所作的幻術)
3.彩燈。特指元宵節掛的彩燈 。
festoon lighting;
燈市(買賣花燈的市集);燈品(花燈的品類);燈期(元宵節前後賞燈的時節);燈樓(用以張掛花燈的綵樓)
4.[收音機、電視機等的] 電子管的俗名 。
valve;
五燈收音機
名
1.照明或作为他用的发光器具。
电灯、日光灯、红绿灯。
2.燃烧液体或气体,用来对他物加热的器具。
酒精灯、本生灯。
3.佛法导向光明坦途,趋避邪恶黑暗,故称佛法为“燈”。
唐•杜甫〈望牛头寺〉诗:“传灯无白日,布地有黄金。”
1.照明等用的发光器具。
电灯、煤油灯、霓虹灯、探照灯。
2.像灯一样发光、发热,用来加热的器具。
喷灯、酒精灯。
3.老式收音机等用的电子管的俗称。
五灯收音机。
4.姓。
卷别 :正文・巳集中 部首:火部
武英殿刻本: 第1628頁,第10字
同文書局本: 第682頁,第14字
標點整理本: 第632頁,第20字
音《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𡘋都騰切,音登。《玉篇》:燈,火也。《春明退朝錄》:上元然燈,自昏至畫。《西京雜記》:元夕然九華燈于南山上,照見百里。【又】咸陽宮有靑玉五枝燈,高七尺五寸,作蟠螭,以口銜燈,燈然鱗甲皆動,炳若列星。
义又,釋書以燈喻法,有《傳燈錄》。杜甫詩:傳燈無白日。
义又,《正字通》:金燈草,一名山慈姑,醫方取此合爲丸,名玉樞丹。詳《本草綱目》。
音又,叶都郎切,音當。魏敷〈鯨魚燈賦〉:寫載其形,托于金燈;隆脊矜尾,鬐甲舒張。
义《集韻》本作鐙。《說文》:鐙,錠也。【註】徐鉉曰:錠中置燭,故謂之鐙。今俗別作燈,非是。
〔燈〕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巳集中,康熙部首是火部。
〔燈〕字拼音是dēng,左右结构,可拆字为火、登。
〔燈〕字造字法是形聲。从火,登聲。本寫作「 鐙」。本义是置燭用以照明的器具。「鐙」在古代還作「盛熟食的器具」解。隸變以後,作照明器具用的寫作「燈」,而「鐙」多作馬鞍兩旁的鐵腳踏講。
〔燈〕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dēng] ⑴ 照明的器具。也指某些其他用途的發光、發熱裝置。如:電燈;酒精燈。《集韻•登韻》:“鐙,《説文》:‘錠也。’徐鉉曰:‘錠中置燭,故曰之鐙。’或从火。”《論衡•程材》:“日之照幽,不須燈燭。”⑵ 特指元宵節張掛的燈彩。《玉篇•火部》:“燈,燈火也。”⑶ 燈能照明,佛教因以燈比喻佛法。唐劉禹錫《送僧元嵩南遊》:“傳燈已悟無為理,濡露猶懷罔極情。”
卷别卷十四上反切都滕切頁碼第465頁,第26字續丁孫
錠也。从金登聲。
鉉注臣鉉等曰:錠中置燭,故謂之鐙。今俗別作燈,非是。
卷别卷二十七反切丹增反頁碼第1090頁,第6行,第1字述
錠也。從金登聲。
鍇注臣鍇按:《爾雅》瓦梪謂之鐙。注:即膏鐙也。臣鍇以此《楚辭》所謂蘭膏明燭華鐙錯。
卷别卷十四上反切都滕切古音第六部頁碼第2819頁,第1字許惟賢第1225頁,第8字
錠也。
段注《祭統》曰:夫人薦豆執校。執醴授之執鐙。注曰:校,豆中央直者也。鐙,豆下跗也。執醴者以豆授夫人。執其下跗。夫人受之。執其中央直者。按跗,《說文》作柎。闌足也。鐙有柎。則無足曰鐙之說未可信。豆之遺制爲今俗用燈盞。徐氏兄弟遂以膏鐙解《說文》。誤矣。《生民》傳曰:木曰豆。瓦曰登。豆薦菹醢。登薦大羹。箋云:祀天用瓦豆。陶器質也。然則瓦登用於祭天。廟中之鐙。笵金爲之。故其字从金。
从金。登聲。
段注都滕切。六部。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924頁,第4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1188頁,第4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883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618頁,第15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553頁,第17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2054頁,第5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3427頁,第4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6876頁,第1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2939頁,第1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369頁,第9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595頁,第9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4903頁,第1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13520頁【補遺】第18031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292頁,第2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1226頁【崇文】第4901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2030頁 |
17 | 古字詁林 | 第十冊,第523頁,第1字 |
18 | 古字釋要 | 第1280頁,第6字 |
英语:lantern, lamp
德语:Lampe, Leuchte, Laterne , Brenner (S), Elektronenröhre (S)
法语:lampe, lanterne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燈,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 (基本汉字),Unihan编码U+71C8,拼音是(dēng),火部,共16画,左右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