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古代烹煮食物的大鍋。《周禮·天官·亨人》:“亨人掌共鼎鑊,以給水火之齊。”
②古代一種烹人的刑具。《史記·卷八十一·廉頗藺相如傳》:“臣知欺大王之罪當誅,臣請就湯鑊。”《南史·卷八十·賊臣傳·侯景傳》:“魏相高澄悉命先剝景妻子面皮,以大鐵鑊盛油煎
③殺之。”
名
1.古代烹煮食物的大锅。
《周礼•天官•亨人》:“亨人掌共鼎镬,以给水火之齐。”
2.古代一种烹人的刑具。
《史记•卷八一•廉颇蔺相如传》:“臣知欺大王之罪当诛,臣请就汤镬。”《南史•卷八○•贼臣传•侯景传》:“魏相高澄悉命先剥景妻子面皮,以大铁镬盛油煎杀之。”
1.〈书〉古代煮肉、鱼等的大锅;也用作烹人的刑具。
亨人掌共鼎镬,以给水火之齐(《周礼‧天官‧亨人》)、臣知欺大王之罪当诛,臣请就汤镬(《史记‧卷八十一‧廉颇蔺相如列传》)。
2.某些地区指锅。
铁镬现炒、洗镬烧饭。
卷别 :正文・戌集上 部首:金部
武英殿刻本: 第3169頁,第20字
同文書局本: 第1325頁,第3字
標點整理本: 第1313頁,第7字
音《廣韻》:胡郭切;《集韻》、《韻會》:黃郭切,𡘋音穫。《說文》:鐫也。从金,蒦聲。《廣韻》:鼎鑊。《增韻》:釜屬。《周禮・天官・亨人》:掌共鼎鑊。【註】鑊,所以煑肉及魚腊之器。《前漢・𠛬法志》:有鑿顚、抽脅、鑊亨之𠛬。【師古註】鼎大而無足曰鑊,以鬻人也。
音又,《韻補》叶胡麥切,音獲。柳宗元〈懲咎賦〉:進與退吾無歸兮,甘脂潤兮鼎鑊;幸皇鑒之明宥兮,纍郡印而南適。
〔鑊〕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戌集上,康熙部首是金部。
〔鑊〕字拼音是huò,左右结构,可拆字为釒、蒦。
〔鑊〕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huò] ⑴ 古代烹煮食物的大鍋。《周禮·天官·亨人》:“亨人掌共鼎鑊,以給水火之齊。”⑵ 古代一種烹人的刑具。《史記·卷八十一·廉頗藺相如傳》:“臣知欺大王之罪當誅,臣請就湯鑊。”《南史·卷八十·賊臣傳·侯景傳》:“魏相高澄悉命先剝景妻子面皮,以大鐵鑊盛油煎⑶ 殺之。”
卷别卷十四上反切胡郭切頁碼第465頁,第5字續丁孫
鑴也。从金蒦聲。
附注羅振玉《增訂殷虛書契考釋・鑊》:「(甲文)从鬲隻聲,殆即許書之鑊。……隻即獲字。」
卷别卷二十七反切戶廓反頁碼第1089頁,第4行,第1字述
鐫也。從金隻聲。
卷别卷十四上反切胡郭切古音第五部頁碼第2813頁,第5字許惟賢第1223頁,第8字
鑴也。
段注《少牢》饋《食禮》有羊鑊,有豕鑊。鑊所以煑也。
从金。蒦聲。
段注胡郭切。五部。
鑴也。鑴,瓽也;瓽,大盆也。故鑊即俗作鍋(?),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922頁,第15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1186頁,第3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882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617頁,第8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552頁,第23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2050頁,第5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3420頁,第1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6864頁,第1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2933頁,第3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368頁,第21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594頁,第7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4892頁,第2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13500頁【補遺】第18029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1830頁,第4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1224頁【崇文】第4893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2027頁 |
17 | 章授筆記 | 第581頁,第1字 |
18 | 古字詁林 | 第十冊,第506頁,第2字 |
19 | 古字釋要 | 第1278頁,第4字 |
英语:cauldron, large iron pot; a wok
德语:Kessel , Wok
法语:Wok
西周 金文 西周中期
春秋 金文 春秋晚期
唐 石经 开成石经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鑊,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 (基本汉字),Unihan编码U+944A,拼音是(huò),金部,共21画,左右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