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别卷七上反切云九切頁碼第222頁,第1字續丁孫
異體有
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凡有之屬皆从𪠥。
附注林義光《文源》:「有非『不宜有』之義。有,持有也。古从又持肉,不从月。」
附注《說文新證》:「先秦以有牛羊為『有』,故甲骨文或从『牛』縮短末筆分化出來,或假『又』為『有』。西周以下从又持肉,以示持有、擁有之意。《說文》釋為从『月』,不可從。」
卷别卷十三反切延九反頁碼第566頁,第4行,第1字述
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從月又聲。凡有之屬,皆從有。
鍇注臣鍇曰:「月能掩日,掩而有之之象也,故從月又聲。『不宜有』之言出《春秋公羊傳》,言『日月有食之,所不宜有』。故言有,許愼引以爲證。又,亦象手掩也。有難者曰《春秋傳》言有陶唐氏、有虞氏豈是不宜有乎?臣答之言:此自仲尼立例,取此一言爲文,不通於常詞也。若《春秋》例:以惡入曰復入之類,至《左傳》、散言皆不拘之,此其證也;或者無以對也。」
卷别卷七上反切云九切古音第一部頁碼第1253頁,第3字許惟賢第550頁,第3字
不宜有也。
段注謂本是不當有而有之偁。引伸遂爲凡有之偁。凡《春秋》書有者,皆有字之本義也。
《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
段注日下之月,衍字也。此引經釋不宜有之恉。亦卽釋从月之意也。日不當見食也。而有食之者。孰食之。月食之也。月食之。故字从月。《公羊傳》注曰:不言月食之者。其形不可得而覩也。故疑言曰有食之。引孔子曰:多聞闕疑。愼言其餘。則寡尤。
又聲。
段注云九切。古音在一部。古多叚有爲又字。
凡有之屬皆从有。
本訓當為「有」,「日有食」之有乃意中言為「不宜有」也,非本訓為「不宜有」也。有,《開元占經》以為日食有怪物,以手障之,於是从有之字有引申為障蔽者,如囿、宥是也。
有,不合理的持有。《春秋传》上说:“日、月有吞食它们的日食、月食现象。”字形采用“月”作边旁,采用“又”作声旁。所 有与“有”字有关的字,都采用“有”作边旁。
甲骨文「有」字寫作,像手側面張開、或寫作,像手掌正面張開的樣子(有的主張省略的牛形)。金文作從又、從肉,新增從肉()表示用手拿肉的持有情況。戰國文字、篆文、隸書、楷書繼承金文寫法不變。在六書中屬於會意。《說文》解釋「有」為「不宜有也。从月、又聲」。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437頁,第1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562頁,第1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431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282頁,第7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270頁,第11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973頁,第4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1672頁,第1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3577頁,第1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1437頁,第1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172頁,第14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278頁,第6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2265頁,第3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6979頁【補遺】第17041頁【補編】第14895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791頁,第1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590頁【崇文】第2357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902頁 |
17 | 說文新證 | 第550頁,第1字 |
18 | 章授筆記 | 第289頁,第5字 |
19 | 古字詁林 | 第六冊,第504頁,第2字 |
20 | 古字釋要 | 第671頁,第7字 |
𪠥,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扩展区C,Unihan编码U+2A825,多音字,拼音是(yǒu 或 yòu),又部,共6画,上下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