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别 :正文・巳集上 部首:水部
武英殿刻本: 第1576頁,第17字
同文書局本: 第662頁,第34字
標點整理本: 第611頁,第34字
义《玉篇》:古文法字。註詳五畫。《說文》:𠛬也。平之如水,故从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故从廌、从去。《周禮・天官・太宰》:以八灋治官府。
〔灋〕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巳集上,康熙部首是水部。
〔灋〕字拼音是fǎ,左右结构,可拆字为氵、廌、去。
〔灋〕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fǎ] ⑴ 同“法”。《玉篇•水部》:“法,法令也。灋,古文。”《周禮•天官•大宰》:“以八灋治官府。”
卷别卷十上反切方乏切頁碼第326頁,第3字續丁孫
異體𢌇
𠛬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从去。
異體㳒
今文省。
古文。
卷别卷十九反切方乏反頁碼第801頁,第3行,第1字述
刑也,平之如水。從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
鍇注臣鍇曰:「會意。」
反切………頁碼第801頁,第4行,第1字述
今文灋字。
反切………頁碼第801頁,第4行,第2字述
古文。
卷别卷十上反切方乏切古音第八部頁碼第1877頁,第1字許惟賢第820頁,第3字
㓝也。
段注㓝者,罰辠也。易曰:利用㓝人。以正法也。引伸爲凡模笵之偁。《木部》曰:模者,法也。《竹部》曰:笵者,法也。《土部》曰:𠜚者,鑄器之法也。
平之如水。从水。
段注說从水之意。張釋之曰:廷尉,天下之平也。
廌所㠯觸不直者去之。从廌去。
段注下廌字今依《韵會》補。此說从廌去之意。法之正人,如廌之去惡也。方乏切。八部。
今文省。
段注許書無言今文者。此葢隸省之字。許書本無。或增之也。如《艸部》本有㪿無折。
古文。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641頁,第4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811頁,第2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619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415頁,第15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387頁,第12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1398頁,第1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2388頁,第1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4791頁,第1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2063頁,第1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254頁,第9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402頁,第8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3344頁,第1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9678頁【補遺】第17468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589頁,第3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838頁【崇文】第3349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1340頁 |
17 | 說文新證 | 第742頁,第2字 |
18 | 古字詁林 | 第八冊,第509頁,第1字 |
19 | 古字釋要 | 第923頁,第1字 |
英语:law
法语:loi, droit, moyen, méthode, procédé, (abrév.) France, (ancien caractère pour loi)
西周 金文 西周早期
西周 金文 西周中期
西周 金文 西周晚期
秦 简 睡虎地
秦 简 岳麓书院
秦 简 龙岗
汉 简 张家山
唐 石经 开成石经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宋 传抄 古文四声韵
宋 传抄 汗简
宋 传抄 集篆古文韵海
宋 传抄 古文四声韵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灋,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 (基本汉字),Unihan编码U+704B,拼音是(fǎ),氵部,共21画,左右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