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别~〕供游玩休养的住宅以外的房屋。
②田野的草房。草~。
名词
1.田庐;村舍。田间土舍。
country house;
剧哉边海民,寄身于草墅。 —— 曹植《泰山梁甫行》
2.别馆;在本宅之外营建的田庄园林。
villa;
又于土山营墅,楼馆竹林甚盛。 —— 《晋书·谢安传》
别墅(在郊区或风景区供游玩休养的园林房屋)
名
1.田舍、农庄。
三国魏•曹植〈泰山梁甫行〉:“剧哉边海民,寄身于草墅。”南朝梁•沈约〈少年新婚为之咏〉:“山阴柳家女,莫言出田墅。”
2.在住宅以外,专供休养、游乐的园林房屋。
《晋书•卷七九•谢安传》:“又于土山营墅,楼馆林竹甚盛。”
别墅。
◎专供游憩的房舍(多设于田野、山林)。
别墅。
卷别 :正文・丑集中 部首:土部
武英殿刻本: 第553頁,第2字
同文書局本: 第237頁,第20字
標點整理本: 第169頁,第23字
音《廣韻》:辰與切;《集韻》、《韻會》:上與切;《正韻》:承與切,𡘋署上聲 —— 田廬也。又,圃墅。《晉書・謝安傳》:與兄子元圍碁,賭別墅。
义又,別館。《唐書・裴休傳》:與兄弟隱家墅,講經著書。
义又,許墅,地名,在蘇州城西。《圖經》:秦始皇求吳王劒,白虎蹲于丘上,逐之,西走至此,裂爲池,因名曰虎疁。吳越時避鏐音,攺許墅。
音又,《集韻》:以者切,音野。《說文》:郊外也。毛氏《韻增》㊟〔毛氏《韻增》應為《增韻》倒置〕:野,古墅字,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復加土于下以別之。《正字通》:毛說似而非。野本郊野朴野。古無墅地墅名,後人家廬外立別墅,因借郊野之野加土,轉聲作墅。
〔墅〕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丑集中,康熙部首是土部。
〔墅〕字拼音是shù,上下结构,可拆字为野、土,五行属土。
〔墅〕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shù] ⑴ 〔别~〕供游玩休养的住宅以外的房屋。⑵ 田野的草房
英语:villa, country house
德语:Villa, Landhaus (S, Arch)
法语:villa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墅,通用规范汉字,一级汉字,序号3102,拼音是(shù),土部,共14画,会意字,上下结构,五行属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