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把东西扯裂。~开。~破。~碎。~扯。~毁。~票(绑票的匪徒因勒索金钱的要求没得到满足而把掳去的人杀死)。~心裂肺(形容极度悲伤)。
卷别 :正文・卯集中 部首:手部
武英殿刻本: 第1083頁,第7字
同文書局本: 第454頁,第15字
標點整理本: 第401頁,第26字
音《唐韻》:先稽切;《集韻》、《韻會》、《正韻》:先齊切,𡘋音西 —— 提撕也。《前漢・賈誼傳》孩提。【註】謂提撕之。
音又,《集韻》:相支切 —— 與斯同,析也。《詩》云斧以斯之,是也。
音又,山宜切,音褷 —— 義同。或作廝。
〔撕〕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卯集中,康熙部首是手部。
〔撕〕字拼音是sī,左中右结构,可拆字为扌、斯,五行属金。
〔撕〕字造字法是形声。从手,斯声。“斯”也有表意作用,“劈开”。本义是扯裂。
〔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sī] ⑴ 用手把东西扯裂
英语:rip, tear; buy cloth
德语:reißen, zerreißen
法语:déchirer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撕,通用规范汉字,一级汉字,序号3191,拼音是(sī),扌部,共15画,形声字,左中右结构,五行属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