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琉璃”、“琉璃瓦”等条。
◎参见【琉璃】。
卷别 :正文・午集上 部首:玉部
武英殿刻本: 第1753頁,第2字
同文書局本: 第733頁,第8字
標點整理本: 第685頁,第5字
音《集韻》:力求切,音留 —— 與瑠同。瑠璃,珠也。古詩:移我琉璃榻,出置前牕下。
义又,國名。《正字通》:國有大琉球、小琉球,在泉州之東,王姓歡斯,所居多聚髑髏。其人黥手去髭,毛衣羽冠,無禮節。有壽安鎭國山,永樂初御製𥓓文賜之。
〔琉〕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午集上,康熙部首是玉部。
〔琉〕字拼音是liú,左右结构,可拆字为⺩、㐬,五行属火。
〔琉〕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liú] ⑴ 〔~璃〕一种用铝和钠的硅酸化合物烧制的釉料,多为绿色或金黄色,用于烧制砖瓦、缸、盆以及一些工艺品(“璃”读轻声)。
英语:sparkling stone; glazed, opaque
德语:Edelstein (S)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琉,通用规范汉字,一级汉字,序号2158,拼音是(liú),王部,共11画,形声字,左右结构,五行属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