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别 :正文・辰集中 部首:木部
武英殿刻本: 第1238頁,第9字
同文書局本: 第518頁,第2字
標點整理本: 第463頁,第17字
义同「櫱」。
义又,《爾雅・釋詁》:枿,餘也。【郭註】陳鄭之閒曰枿,晉衞之閒曰烈,皆伐木餘也。
义又,張衡〈東京賦〉:山無槎枿。【註】斜曰槎,斬而復生曰枿。
〔枿〕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辰集中,康熙部首是木部。
〔枿〕字拼音是niè,左右结构,可拆字为木、卉。
〔枿〕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niè] ⑴ 古同“蘖”(a.树木砍去后又长出的芽子,如“山无槎~。”b.树木砍去后留下的树桩子,如“今洲上犹有陈根余~。”)。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枿,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 (基本汉字),Unihan编码U+67BF,拼音是(niè),木部,共9画,左右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