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
卷别 :正文・巳集中 部首:火部
武英殿刻本: 第1596頁,第10字
同文書局本: 第668頁,第10字
標點整理本: 第618頁,第6字
音《玉篇》:口我切;《集韻》:枯我切,𡘋音可。《集韻》:火也。
〔炣〕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巳集中,康熙部首是火部。
〔炣〕字拼音是kě,左右结构,可拆字为火、可。
〔炣〕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kě] ⑴ 火。
炣,通用规范汉字,三级汉字,序号6877,拼音是(kě),火部,共9画,左右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