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别 :正文・酉集中 部首:豸部
武英殿刻本: 第2875頁,第5字
同文書局本: 第1201頁,第18字
標點整理本: 第1178頁,第2字
音《廣韻》、《集韻》𡘋侯旰切,音翰。《集韻》:犬名。《玉篇》:猛獸。
义《集韻》或作豻。
〔貋〕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酉集中,康熙部首是豸部。
〔貋〕字拼音是àn,左右结构,可拆字为豸、旱。
〔貋〕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àn] ⑴ 古同“豻”。
卷别卷九下反切五旰切頁碼第318頁,第1字續丁孫
胡地野狗。从豸干聲。
異體犴
豻或从犬。《詩》曰:「宐犴宐獄。」
卷别卷十八反切偶旰反頁碼第787頁,第4行,第1字述
胡地野狗。從豸干聲。
鍇注臣鍇按:《爾雅》注:「貙之大者也。」
反切………頁碼第787頁,第5行,第1字述
豻或從犬。《詩》曰:「宜犴宜獄。」
卷别卷九下反切五旰切古音第十四部頁碼第1829頁,第5字許惟賢第799頁,第7字
胡地野狗。
段注《禮記・玉藻》、《周禮》巾車注皆云:豻,胡犬也。《正義》皆云:胡當作狐。與犬合所生。按犬有名狼,名狐者。見《廣雅》。但此注胡犬。證以《說文》,高誘《淮南》注,熊安生《禮記・正義》云胡地野狗。則其字不當作狐宷矣。
从豸。干聲。
段注五旰切。十四部。
豻或从犬。詩曰:冝犴冝獄。
段注《小雅・小宛》文。《毛詩》作岸。《釋文》曰:《韓詩》作犴。云鄉亭之繫曰犴。朝廷曰獄。李善《文𨕖》注亦引《韓詩》。按《毛詩傳》曰:岸,訟也。此謂岸爲犴之假借也。獄从二犬。故犴與獄同意。《皇矣》箋亦曰:岸,訟也。本《小宛》傳。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628頁,第4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792頁,第4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605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406頁,第12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380頁,第9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1370頁,第1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2335頁,第2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4704頁,第1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2022頁,第1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248頁,第14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393頁,第14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3261頁,第1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9494頁【補遺】第17440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2918頁,第3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822頁【崇文】第3285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1307頁 |
17 | 古字詁林 | 第八冊,第424頁,第1字 |
18 | 古字釋要 | 第908頁,第6字 |
宋 传抄 集篆古文韵海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貋,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 (基本汉字),Unihan编码U+8C8B,拼音是(àn),豸部,共14画,左右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