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人。物~。失~(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
②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上。
③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张。~见。~意。~义。
④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自~。~持。~宰。~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
⑤最重要的,最基本的。~次。~要。~力。~将( jiàng )。
⑥预示。早霞~雨。
⑦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神~。
⑧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
⑨姓。
名词
1.象形。甲骨文字形,象点燃的火把。下面是木材。“主”是“炷”的本字。小篆字形从上往下依次为:火焰、油盏、灯台、灯座。本义:灯心。
2.同本义 lampwick。油灯上用来点火的灯草、纱、线等。后作“炷”
主,镫中火主也。 —— 《说文》
3.君主 monarch。古代国家的最高统治者。
惟天生民有欲,无主乃乱。 —— 《书·仲虺之诰》今世之主。 —— 《吕氏春秋·察今》下国卧龙空寤主,中原得鹿不由人。 —— 唐· 温庭筠《经五丈原》畔主背亲。
4.又。
欲斗两主。共事之主。 —— 清· 梁启超《谭嗣同传》
主驾(君主的车驾);主道(君主治国之道);主术(君主控制臣下的权术);主胙(帝业);主相(君主和相);主长(君上);主君(对一国之主的称呼);主位(君主的权位)
5.指立国一方的国君。旧史家以正统为帝,偏安为主 king。如朱熹《资治通鉴纲目》以蜀为正统,故称“蜀”为“帝”,魏、吴为主。
凡人主必审分。 —— 《吕氏春秋·审分》
主君(诸侯互相聘问的主国之君)
6.公主的简称。
princess;
主( 平阳公主)见所侍美人,上弗悦。 —— 《史记》主家山第接云开,天子春游动地来。 —— 唐· 李峤《奉和初春幸太平公主南庄应制》
主第(公主的住宅);主国(公主的侯国);主傅(教导公主的女官)
7.主人;东道主。
host;
遂举觞对语,宾主无愧色。 —— 《世说新语·方正》主不能守。 —— 《三国志·诸葛亮传》
宾主;客随主便;主队;主婆(主人婆);主翁(犹主人);主客(主人与宾客);主党(主人一方的亲族);主父(婢妾、仆役对男主人之称);主人家(主人;特指店主人);主人婆(主人之妻)
8.控制者,支配者,财产或权力的所有者。
master; owner; proprietor;
场主积薪。 —— 《聊斋志异·促织》山塞中只有这个主。先除了此人,小喽另外何足为虑。 —— 《水浒传》
企业主;房主;车主。
9.长官;首脑,首长。
head;
何时见府主,长跪向之啼。 —— 唐· 元结《贫妇词》若乘边守险,足为一方之主。 —— 《世说新语·识鉴》
10.家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the head of a family;
内有主也。 —— 《太玄》
主伯(古代指家长和长子);一家之主。
11.事主,指当事人。
person concerned;
凡被举擢官,于诰命署举主姓名,他日不如举状,则连坐之。 —— 《宋史·选举志》武大扯住 郓哥道:“还我主来!” —— 《水浒传》
买主;卖主;失主;盟主。
12.事物的根本。
origin;
天下为主。 —— 清· 黄宗羲《原君》
13.又。
以君为主。以刚为主。 —— 《明史》不主故常。 —— [英]赫胥黎著、 严复译《天演论》
14.死人的牌位。
memorial tablet;
上司批准下来,制主入祠,门首建坛。 —— 《儒林外史》
15.上帝。
Lord;
有人从墓里把主移走了,我们不知道他们把他放在那里! —— 《圣经》
16.真主 Allah。伊斯兰教教徒对其所信仰的主神的称呼。
17.姓。
动词
1.主持;掌管。
be in charge of; direct;
聘则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苹蘩。 —— 白居易《井底引银瓶》有劫贼杀财主,主者捕之。 —— 《世说新语·政事》轩辕之时,史有仓颉,主文之职。 —— 《文心雕龙·史传》主缚者亦然,不如何欲,缚时既先折筋骨。 —— 方苞《狱中杂记》
主苹蘩(指妻子主持家政);主闱(科举考试的主试官);主簿(主管文书);主藏(主管库藏财物);主业(主管产业);主章(古代掌管木材的官吏);主书(主管文书的官吏)
2.支持,提倡,主张。
advocate; stand for;
前所主唱。 —— 明· 宋濂《送东阳马生序》
力主(极力主张);主坐(主使的人);主莫(主谋;力求);主画(主意;谋划)
3.寄住在。
lodge at;
或谓孔子于 卫主痈疽,于 齐主侍人瘠环。 —— 《孟子》
主人家(旅馆;客店)
4.注重。
regard as chief;
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 —— 《论语》
5.保持。
maintain;
主此盛德兮,牵于俗而芜秽。 —— 《文选·宋玉·招魂》
6.主持婚约。
preside over a wedding ceremony;
主王姬者,必自公门出。 —— 《谷梁传》
7.预示。
indicate; betoken; presage; forebode;
齐王问大臣:“铜铁鸣,主何吉凶? —— 《三国志平话》
8.存心;萌生。
burgeon; cherish certain intention;
我力斗二将不过,看看输与他。宋江收了军马,不知主何意。 —— 《水浒传》
形容词
1.主要的 。
main; primary; chief; principal;
主楼;主量子数;主潮(主要潮流);主客(主要的客人);主故(主顾);主的(主要目标);主因(主要的原因);主回路。
2.另见 zhù。
◎量件,桩放着这样一主大财不会发,岂不是如入宝山空手回。——《儒林外史》
动词
1.灌入。通“注”。
pour;
主量必平,似法。 —— 《荀子》
2.另见 zhǔ。
名
1.宾客或奴仆的相对词。
宾主、主仆。
2.帝王。
《礼记•曲礼下》:“主佩倚,则臣佩垂。主佩垂,则臣佩委。”唐•杜甫〈入衡州〉诗:“报主身已老,入朝病见妨。”
君主。
3.领导者。
《诗经•周颂•载殳》:“侯主侯伯,侯亚侯旅。”汉•毛亨•传:“主,家长也。”
教主、一家之主。
4.当事人。
苦主、失主。
5.有物权或事权的人。
债主、地主、物归原主。
6.牌位。
《周礼•春官•司巫》:“祭祀则共匰主。”
木主、神主。
7.教徒称呼其所信仰的神为“主”。
8.事物的根本。
《易经•系辞上》:“言行,君子之枢机;枢机之发,荣辱之主也。”《文选•曹丕•典论论文》:“文以气为主。”
9.公主的简称。
《后汉书•卷二六•宋弘传》:“后弘被引见,帝令主坐屏风后。”《聊斋志异•卷九•云萝公主》:“驸马当是俗间高手,主仅能让六子。”
动
1.负责、主持。
主讲、主办。
2.掌管、统治。
《孟子•万章上》:“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唐•韩愈〈原道〉:“入者主之,出者奴之。”
3.赞同。
《国语•周语中》:“是以不主宽惠,亦不主猛毅,主德义而已。”
主战、主和。
4.持守。
《论语•学而》:“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文选•宋玉•招魂》:“主此盛德兮,牵于俗而芜秽。”
5.预示。
《三国演义•第六三回》:“又观乾象,太白临于雒城之分:主将帅身上多凶少吉。”
形
1.主要的。
主将、主帅。
2.自己的。
主观、主见。
1.权力地位或财物的拥有人。
地主、屋主、车主、一家之主。
2.与宾客奴仆相对的人(与“賓”、“客”、“奴”、“僕”相对)。
主仆、宾主尽欢、客随主便。
3.当事人。
施主、事主、失主、苦主。
4.负责;掌理。
主婚、主讲、主持、主办。
5.最基本的;最重要的。
主力、主食、主将、主轴。
6.自我的;出于自身的。
主见、主观、主动参与。
7.赞成;主张;决定。
主战、主张、不由自主、婚姻自主。
8.确定不移的看法;主见。
主意、六神无主、心里没主。
9.显示;预示。
月晕主风,日晕主雨、早霞主雨,晚霞主晴。
10.牌位。
木主、神主。
11.基督教、犹太教等教徒对信仰的神的称呼。
12.姓。
卷别 :正文・子集上 部首:丶部
武英殿刻本: 第170頁,第3字
同文書局本: 第80頁,第20字
標點整理本: 第6頁,第3字
古文: 丶 、 宔
音《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𡘋音麈 —— 君也。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
义又,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鮒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成鮒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之「成鮒」之「鮒」,本作「鱄」。原文作:魏子謂成鱄。〕。
义又,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
义又,賔之對也。《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註】鄭在秦之東也。
义又,宰也、守也、宗也。《易・繫辭》: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义又,神主,宗廟立以棲神,用栗木爲之。《春秋傳》:虞主用桑,練主用栗。又,匰主。《周禮・春官》:司巫,掌羣巫之政令,祭祀則供匰主㊟〔「司巫,掌羣巫之政令,祭祀則供匰主」為節引,原文作:司巫,掌群巫之政令。若國大旱,則帥巫而舞雩;國有大烖,則帥巫而造巫恒;祭祀則共匰主,及道布、及蒩館,凡祭事守瘞、凡喪事,掌巫降之禮。〕。【註】主神所依也。匰,盛主之器。
义又,《禮・曲禮》:居不主奧。【疏】主,猶坐也。
义又,〈晉語〉:陽子剛而主能。【註】上也。
义又,姓。隋主冑、明主問禮。又,主父,複姓。
音又,《正韻》:陟慮切 —— 同「注」。《荀子・宥坐篇》:主量必平似法。【註】主,同「注」。
〔主〕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子集上,康熙部首是丶部。
〔主〕字拼音是zhǔ,独体字,可拆字为丶、、!、丶、王、!、亠、土,五行属金。
〔主〕字造字法是象形。甲骨文字形,象点燃的火把。下面是木材。“主”是“炷”的本字。小篆字形从上往下依次为:火焰、油盏、灯台、灯座。本义是灯心。
〔主〕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zhǔ] ⑴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⑵ 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⑶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⑷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⑸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⑹ 预示⑺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⑻ 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⑼ 姓。
卷别卷五上反切之庾切頁碼第159頁,第10字續丁孫
鐙中火主也。从,象形。从丶,丶亦聲。
鉉注臣鉉等曰:今俗別作炷,非是。
附注段玉裁注:「按:丶、主,古今字;主、炷,亦古今字。凡主人、主意字,本當作丶,今假主為丶,而丶廢矣。假主為、,則不得不別造鐙炷字。」
卷别卷十反切拙庾反頁碼第403頁,第7行,第1字述
鐙中火主也。從,象形;從丶,丶亦聲。
鍇注臣鍇曰:「即脂燭也。按:《爾雅》:『鐙,瓦豆也。』郭璞曰:『即膏鐙。』古初以人執燭,後易之以鐙物爲主,今人作炷,蘭膏明燭華燈。」
卷别卷五上反切之庾切古音第四部頁碼第856頁,第4字許惟賢第379頁,第5字
鐙中火主也。
段注《釋器》。瓦豆謂之登。郭曰:卽膏鐙也。膏鐙,《說文・金部》之鐙錠二字也。其形如豆。今之鐙盞是也。上爲盌盛膏而䖄火是爲主。其形甚微而明照一室。引伸假借爲臣主,賔主之主。
象形。
段注謂象鐙形。
从丶。
段注謂火主。
丶亦聲。
段注之庾切。古音在四部。按丶主古今字。主炷亦古今字。凡主人,主意字本當作丶。今假主爲丶而丶廢矣。假主爲丶,則不得不別造鐙炷字。正如假左爲𠂇,不得不別造佐爲左也。
今作炷,非也。
燈中火主也(俗作炷)。引申為君主,「君主只一人也」(?)賓主=侸(即住字。住,《說文》無,正作侸),行者為賓,侸者為主也。戰國以前家臣稱大夫曰主,後三家分晉,田氏代齊,各居王位,而舊臣仍沿舊稱。後引申以主為天子。又依人亦曰主,亦侸字之引申,再引申大夫曰妻亦稱主,後公主之主即由此引申。(《國語•晉語》「主孟啗我」,李斯之妻)(?)。木主=宔。
主,像灯中的火炷。字形采用“”作基本造型,像灯盏、灯架的形状。字形同时采用“丶”表义,“丶”也作声旁。
此字始見於戰國文字。戰國文字作、,上像燃燒的火心,下像燈架。和「」是一字的異體。篆文之,承自戰國文字之形,顯而易見。隸書變體作,火心和燈面用橫畫表現,不免失形。以上諸形,都據具體的實象造字。在六書中屬於象形。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316頁,第5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415頁,第2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322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205頁,第16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198頁,第9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704頁,第5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1235頁,第2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2791頁,第2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1034頁,第2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126頁,第19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204頁,第4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1630頁,第3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5266頁【補遺】第16777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1417頁,第3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421頁【崇文】第1681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629頁 |
17 | 說文新證 | 第424頁,第1字 |
18 | 章授筆記 | 第213頁,第2字 |
19 | 古字詁林 | 第五冊,第249頁,第2字 |
20 | 古字釋要 | 第509頁,第3字 |
英语:master, chief owner; host; lord
德语:Eigentümer, Meister, Herr
法语:hôte, propriétaire, patron, dieu, seigneur, diriger, présider, être pour, principal, essentiel
秦 简 睡虎地
秦 简 岳麓书院
秦 简 龙岗
秦 简 关沮
秦 简 里耶
汉 简 张家山
汉 石经 熹平石经
魏 传抄 三体石经
唐 石经 开成石经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宋 传抄 汗简
宋 传抄 古文四声韵
宋 传抄 集古文韵上声韵第三
宋 传抄 集篆古文韵海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主,通用规范汉字,一级汉字,序号0300,拼音是(zhǔ),丶部,共5画,象形字,独体字,五行属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