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
1.罚缴财物。古代刑法强制犯人服徭役或缴纳一定的财物,如秦律中有“赀盾”、“赀布”、“赀徭”。汉代则指对未成年者征收税赋。
《说文解字•贝部》:“赀,……也。从贝此声。汉律:民不繇,赀钱二十三。”
2.计量、估量。
《后汉书•卷六六•陈蕃传》:“而采女数千,食肉衣绮,脂油粉黛,不可赀计。”唐•章怀太子•注:“赀,量也。”
所费不赀。
名
◎财货。
《明史•卷二五一•徐光启传》:“盖棺之日,囊无余赀。”
1.计算(物品的价格或数量)。
不可赀计、所费不赀。
2.〈书〉罚款;罚缴(财物)。
闭狱掠拷,使出钱自赎,赀物少者至于死徙(《后汉书‧卷三十四‧梁统列传》)。
3.〈书〉价格。
布织财物,皆立其赀(《管子‧乘马数》)。
4.〈书〉财货。通“資”。
捐赀济贫,当效尧夫之助麦(《幼学琼林‧卷四‧花木类》)。
卷别 :正文・酉集中 部首:貝部
武英殿刻本: 第2886頁,第11字
同文書局本: 第1206頁,第13字
標點整理本: 第1182頁,第19字
音《廣韻》:卽移切;《集韻》、《韻會》:將支切;《正韻》:津私切,𡘋音髭。《說文》:小罰以財自贖也。《漢律》:民不繇,貲錢二十二。【徐曰】卽今庸置。
义又,《玉篇》:財也、貨也。《史記・仲尼弟子傳》:子貢好廢舉,與時轉貨貲。
义又,與訾同。《前漢・景帝紀》:今訾算以上,乃得官。【註】師古曰:訾,讀與貲同。
义又,《六書故》:資,別作貲。
〔貲〕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酉集中,康熙部首是貝部。
〔貲〕字拼音是zī,上下结构,可拆字为此、貝。
〔貲〕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zī] ⑴ 见“赀”。
卷别卷六下反切卽夷切頁碼第205頁,第28字續丁孫
小罰以財自贖也。从貝此聲。漢律:民不繇,貲錢二十二。
卷别卷十二反切子司反頁碼第527頁,第2行,第1字述
小罰以財自贖。從貝此聲。漢律:民不徭,貲錢二十二。
鍇注臣鍇按:《史記》:張釋之以貲爲郎。即今州縣吏,以身應役是也。貲錢即今庸直也。
卷别卷六下反切卽夷切古音第十五部頁碼第1128頁,第1字許惟賢第497頁,第12字
小罰㠯財自贖也。
段注貲字本義如是。引伸爲凡財貨之偁。
从貝。此聲。
段注卽夷切。十五部。
《漢律》,民不繇貲錢二十三。
段注繇傜古今字。二十三各本作二十二。今正。漢儀注曰:人年十五至五十六。出賦錢人百二十爲一筭。又七歲至十四。出口錢人二十。以供天子。至武帝時又口加三錢以補車騎馬。見昭帝紀,《光武紀》二注乃今四庫全書內漢舊儀。按《論衡》謝短篇曰:七歲頭錢二十三。亦謂此也。然則民不傜者,謂七歲至十四歲。貲錢二十三者,口錢二十倂武帝所加三錢也。
出財免役、出財贖罪曰貲。資財从資,惟《漢書》已作貲。
貲財=資(唯《漢書》已作貲)。貲,小罰以財自贖也。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405頁,第10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520頁,第3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403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260頁,第11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252頁,第12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900頁,第3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1562頁,第1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3367頁,第2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1332頁,第1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160頁,第1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257頁,第13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2072頁,第1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6523頁【補遺】第16971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2346頁,第2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543頁【崇文】第2169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827頁 |
17 | 章授筆記 | 第273頁,第7字 |
18 | 古字詁林 | 第六冊,第227頁,第1字 |
19 | 古字釋要 | 第628頁,第4字 |
英语:property; wealth; to count
德语:Besitz, Eigenschaft (S)
法语:biens, amende
秦 简 睡虎地
秦 简 岳麓书院
秦 简 龙岗
秦 简 里耶
汉 简 张家山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貲,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 (基本汉字),Unihan编码U+8CB2,拼音是(zī),貝部,共13画,上下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