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事。甲骨文象用一根树枝代表十,金文象是结绳记数,用一个结表示十。后来一点变成了一横。本义:九加一的和。
2.同本义。
ten;
十,数之具也。—为东西,|为南北,则四方中央备矣。 —— 《说文》十是数之小成。 —— 《左传·僖公四年》疏十亩之间兮。 —— 《诗·小雅·六月》兵也者,审于地图,谋十官。 —— 《管子·七法》天下欲反,十室九空。 —— 葛洪《抱朴子·用刑》与吾祖居者,今其室十无一焉。 —— 唐· 柳宗元《捕蛇者说》
十里长亭(古时设在路旁的亭子,常用作送别饯行之处);十番(合奏乐以十种乐器演奏的名称);十牌(十户人家。牌:门牌);十地(佛教称菩萨修行渐近于佛的十种境界);十生九(死的歇后语);十方地面(庙宇。佛教指东、西、南、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和上下);十方常住(寺庙。佛教认为“不变”为常住。寺庙是不变的,故称);十有九就(十成之中有九成可望成功)
3.指十分;十份。
topmost;
比好游者尚不能十一。 —— 宋· 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十一(十分之一);十半(十分之五)
4.表示约数。犹言十来个。
about ten;
辱十城之虚寿,奄咸阳以取隽。 —— 《文选·潘岳·西征赋》
5.特指十倍 。
tenfold;
十伯(十倍百倍)
6.序数的第十位。
tenth;
请以赵十五城为 秦王寿。 ——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十五删(诗韵中上平声第十五个韵目);十四寒(诗韵中上平声第十四个韵目);十三元(依据《佩文诗韵》“元”字列在上平声第十三位,故称)
形容词
1.表示多;齐全;完备。
many; full; complete;
九十其仪。 —— 《诗·豳风·东山》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 —— 《礼记·大学》
十郎八当(落花流水,七零八落);十变五化(变化多端);十亲九眷(众多亲戚);十相具足(十分美貌);十相俱足(娇妻美妾俱全);十数(十多;十几,表示众多);十荡十决(多次冲击均能破敌);十万(数目。又形容数量极多);十恶五逆(种种不可赦免的大罪);十尧(圣人众多);十朋(许多朋友);十有八九(绝大多数)
2.通“什”。杂 。
miscellaneous;
十锦;十样锦(有各种不同花纹的织锦)
名
1.数目字,为九加一的总和。大写为“拾”,阿拉伯数字作“10”。
2.二一四部首之一。
副
◎满足、完满。
十足、十全十美。
1.介于九和十一之间的自然数,大写作“拾”,阿拉伯数字作“10”。
2.序数第十。
十哥、十月十日。
3.表示多。
一目十行。
4.完满;达到顶点。
十足、十分、十全十美。
5.〈书〉十倍。
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商君书‧更法》)。
6.姓。
7.二一四部首之一。
卷别 :正文・子集下 部首:十部
武英殿刻本: 第360頁,第4字
同文書局本: 第155頁,第17字
標點整理本: 第85頁,第8字
音《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𡘋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
义又,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乘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
义又,《韻會》:今官文書借作拾。
音又,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十〕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子集下,康熙部首是十部。
〔十〕字拼音是shí,独体字,五行属金。
〔十〕字造字法是指事。甲骨文象用一根树枝代表十,金文象是结绳记数,用一个结表示十。后来一点变成了一横。本义是九加一的和。
〔十〕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shí] ⑴ 数名,九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拾”代)。⑵ 表示多、久⑶ 表示达到顶点
卷别卷三上反切是執切頁碼第68頁,第3字續丁孫
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備矣。凡十之屬皆从十。
附注于省吾《甲骨文字釋林》:「『十』字初形本為直畫,繼而中間加肥,後則加點為飾,又由點孳化為小橫。數至十復反為一,但既已進位,恐其與『一』混,故直書之。」
卷别卷五反切常入反頁碼第191頁,第6行,第1字述
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僃矣。凡十之屬,皆從十。
卷别卷三上反切是執切古音第七部頁碼第352頁,第4字許惟賢第159頁,第1字
數之具也。
段注《漢志》。協於十。
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備矣。
段注是執切。七部。
凡十之屬皆从十。
十,表示十进位所需数都已具备。“一”代表世界的东西,“丨”代表世界的南北,“一”和“|”相交成“十”,则表示东西南北中齐备。所有与十相关的字,都采用“十”作边旁。
甲骨文之形,像結繩記事的繩子。金文有二形:一為記事的繩子,一為已記事打結的繩子。戰國文字又有一形,由繩子中的點改為橫畫而作「」,為篆文所本,隸書、楷書沿之,都據臆構的虛象造字。在六書中屬於指事。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135頁,第3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192頁,第2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156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91頁,第12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86頁,第10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300頁,第1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515頁,第2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1236頁,第1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448頁,第2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55頁,第5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92頁,第3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687頁,第1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2872頁【補遺】第16420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415頁,第4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188頁【崇文】第749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263頁 |
17 | 說文新證 | 第155頁,第1字 |
18 | 古字詁林 | 第二冊,第689頁,第2字 |
19 | 古字釋要 | 第243頁,第2字 |
英语:ten, tenth; complete; perfect
德语:zehn
法语:dix, 10
商 甲骨文 𠂤宾间
商 甲骨文 𠂤历间
商 甲骨文 宾组
商 甲骨文 历组
商 甲骨文 出组
商 甲骨文 无名组
商 甲骨文 黄组
商 甲骨文 组类不明
商 金文 商
西周 甲骨文 西周
西周 金文 西周早期
西周 金文 西周早期或中期
西周 金文 西周中期
西周 金文 西周晚期
春秋 金文 春秋中期或晚期
春秋 金文 春秋晚期
春秋 玉书 侯马盟书
战国 金文 战国早期
战国 金文 战国中期或晚期
战国 金文 战国晚期
战国 金文 战国
楚〔战国〕 简 曾侯乙墓
楚〔战国〕 简 九店
楚〔战国〕 简 信阳
楚〔战国〕 简 上博
楚〔战国〕 简 郭店
楚〔战国〕 简 新蔡葛陵
秦 简 青川木牍
秦 简 睡虎地
秦 简 岳麓书院
秦 简 龙岗
秦 简 关沮
秦 简 里耶
汉 简 张家山
汉 石经 熹平石经
魏 石经 三体石经
魏 传抄 三体石经
魏 传抄 春秋僖公石经
唐 石经 开成石经
唐 传抄 唐代石刻篆文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宋 传抄 隶释 隶续
宋 传抄 汗简
宋 传抄 古文四声韵
宋 传抄 集篆古文韵海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十,通用规范汉字,一级汉字,序号0004,拼音是(shí),十部,共2画,指事字,独体字,五行属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