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松柏树脂的化石 。
amber;
珀末(琥珀粉。可作药用) 【漢典】。
◎参见“琥珀”条。
◎参见【琥珀】。
卷别 :正文・午集上 部首:玉部
武英殿刻本: 第1743頁,第4字
同文書局本: 第729頁,第10字
標點整理本: 第681頁,第5字
音《廣韻》、《正韻》:普伯切;《集韻》、《韻會》:匹陌切,𡘋音拍。《玉篇》:琥珀也。《集韻》:出𦋺賔國。《正字通》:如血色,拭熱能吸芥。色黃明瑩,名蠟珀;色似松香,紅而且黃,名明珀;無紅色,如淺黃,多皺文,名水珀;如石重,色黃者,名石珀;文一路赤、一路黃者,名花珀;淡者,名金珀;黑者,名黳珀。陶弘景曰:松脂千年化爲茯苓,又千年爲琥珀。孫愐曰:楓脂入地爲琥珀。韓保昇曰:木脂皆化,松楓多脂耳。段成式曰:龍血入地爲琥珀。又有燒成者。《南蠻記》:寧州沙中有蜂,岸崩則蜂出,土人燒治以爲琥珀。《博物志》亦云燒蜂窠所作,如近日之玻瓈亦番燒也。
义又,《集韻》:通作魄。《前漢・西域傳》:𦋺賔國出珠璣、珊瑚、虎魄、璧流離。
义又,琥珀詞,樂器,卽火不思。〈元志〉:天樂一部,有琵琶、箜篌二,火不思二。火不思制似琵琶,直頭有小槽,圓腹如半瓶,以皮爲面,四絃,皮絣同一孤柱。今山陝中州彈琥珀詞,其制似之,蓋火不思之轉語也。
音又,《韻補》叶匹辟切,音僻。蘇轍〈茯苓賦〉:經歷千載,化爲琥珀,受雨露以彌堅,與日月而終畢。
〔珀〕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午集上,康熙部首是玉部。
〔珀〕字拼音是pò,左右结构,可拆字为⺩、白,五行属水。
〔珀〕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pò] ⑴ 〔琥~〕见“琥”。
英语:amber
德语:Bernstein (S)
法语:ambre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宋 传抄 集篆古文韵海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珀,通用规范汉字,二级汉字,序号4089,拼音是(pò),王部,共9画,形声字,左右结构,五行属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