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1.竹制的模型。
《说文解字•竹部》“笵”字•清•段玉裁•注:“《通俗文》曰:『规模曰笵。』元应曰:『以土曰型,以金曰镕,以木曰模,以竹曰笵。』一物材别也。”
2.法则、规范。
《玉篇•竹部》:“笵,楷式也,与范同。”
1.〈书〉竹制的模型。
2.〈书〉法则;规范。
卷别 :正文・未集上 部首:竹部
武英殿刻本: 第2107頁,第2字
同文書局本: 第881頁,第13字
標點整理本: 第841頁,第11字
音《廣韻》:防鋄切;《集韻》、《韻會》:父鋄切;《正韻》:房啖切,𡘋音范。《說文》:法也、竹𥳑書也。古法有竹𠛬。《玉篇》:笵,楷式也。與範同。《通俗文》:規模曰笵 —— 以土曰型,以金曰鎔,以竹曰笵。
〔笵〕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未集上,康熙部首是竹部。
〔笵〕字拼音是fàn,上下结构,可拆字为𥫗、氾。
〔笵〕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fàn] ⑴ 古同“範”。
卷别卷五上反切防𡕢切頁碼第142頁,第27字續丁孫
法也。从竹,竹,𥳑書也;氾聲。古法有竹𠛬。
卷别卷九反切浮檻反頁碼第364頁,第4行,第1字述
法也。從竹氾聲。竹,簡書也;古法有竹刑。
卷别卷五上反切防𡕢切古音第八部頁碼第761頁,第2字許惟賢第339頁,第8字
法也。
段注《𣪠辭》。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鄭曰:範,法也。《考工記》。軓前十尺。注云:書或作𨊠。𨊠,法也。按許無𨊠字。《車部》範爲範軷。則《𣪠辭》範圍,假借字也。
从竹。氾聲。
段注防𡕢切。八部。
竹,𥳑書也。古法有竹㓝。
段注說从竹之意。法具於𥳑書。故笵从竹也。《左傳》曰:鄭駟歂殺鄧析而用其竹㓝。竹㓝者,㓝罰科條載於竹𥳑也。《通俗文》曰:規模曰笵。玄應曰:以土曰型。以金曰鎔。以木曰模。以竹曰笵。一物材別也。說與說合。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282頁,第2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377頁,第1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291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187頁,第21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176頁,第11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633頁,第4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1116頁,第1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2574頁,第1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927頁,第2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113頁,第12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184頁,第15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1460頁,第1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4820頁【補遺】第16710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542頁,第1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379頁【崇文】第1513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563頁 |
17 | 古字詁林 | 第四冊,第642頁,第1字 |
18 | 古字釋要 | 第460頁,第1字 |
英语:a bamboo form; a model
法语:moule en bambou
汉 简 张家山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宋 传抄 古文四声韵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笵,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 (基本汉字),Unihan编码U+7B35,拼音是(fàn),⺮部,共11画,上下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