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告别。告~。~诀。~行。~世。~别。
②不接受,请求离去。~职。~呈。
③躲避,推托。不~辛苦。~让。~谢。推~。
④解雇。~退。
⑤同“词”。
⑥优美的语言。~藻。修~。
⑦讲话;告诉:“请~于军”。
⑧文体的一种。~赋。陶渊明《归去来兮~》。
名词
1.会意。本义:诉讼,打官司。
2.同本义。
legal case; lawsuit;
辞,讼也。 —— 《说文》。按,分争辩讼谓之辞。善于辞案条教。 —— 《后汉书·周纡传》。注:“辞案犹今案牍也。”皇帝请问下民,鳏寡有辞于苗。 —— 《书·吕刑》
3.口供。
oral confession;
明清于单辞,无或私家于狱之两辞。 —— 《书·吕刑》无情者不得尽其辞。 —— 《礼记·大学》其次不辱辞令。 —— 司马迁《报任少卿书》辞布者。 —— 《周礼·司市故书》。司农注:“辞布,辞讼泉物者也。”狱辞无谋故者。 —— 方苞《狱中杂记》有诏即讯,辞服。 —— 《汉书·赵君韩张两王传》使犯死者自春而穷其辞。 —— 柳宗元《断刑论下》
4.言辞;文辞。
word; diction; speech; statement;
安定辞。 —— 《礼记·曲礼》。疏:“言语也。”不以文害辞。 —— 《孟子》。注:“诗人所歌咏之辞。”辞也者,兼异实之名,以论一意也。 —— 《荀子·正名》。注:“说事之言辞。”欲以广主上之意,塞睚眦之辞。 —— 司马迁《报任安书》其次不辱辞令。撰长书以为贽,辞甚畅达。 —— 明· 宋濂《送东阳马生序》其文约,其辞微,其志洁,其行廉。 ——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辞色(言辞和容色);辞容(表情;面色);辞旨(言语或文章的主旨、含意)
5.特指政令之词。
order;
近者奉辞伐罪,旄麾南指,刘琮束手。 —— 《三国志》 裴松之注引
6.借口,口实。
excuses;
君子疾夫舍日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 《论语·季氏》曹公,豺虎也,挟天子以征四方,动以朝廷为辞。 —— 《资治通鉴》
辞头(说法;借口)
7.中国古代一种介于诗歌和散文之间的体裁,也叫赋,或辞赋并称。
Ci, a type of classical Chinese literature;
且携所著书及诗文辞稿本数册,家书一箧托焉。 —— 梁启超《谭嗣同传》
楚辞
8.古体诗的一种 。
Ci, a form of classical poetry;
木兰辞
动词
1.说讲。
speak; talk;
使人辞于狐突。 —— 《礼记·檀弓》。注:“告也。”无辞不相接也。 —— 《礼记·表记》。注:“辞所以通情也。”无伤也,请辞于军。 —— 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
2.辞别;告别。
bid farewell; say good-bye to;
朝辞白帝彩云间。 —— 李白《早发白帝城》过北郭骚之门而辞。 —— 《吕氏春秋·士节》。注:“辞者别也。”旦辞爷娘去,暮宿黄河边。 —— 北朝乐府《木兰诗》故人西辞黄鹤楼。 —— 李白《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
不辞而别;辞朝(进朝辞谢皇帝);辞世颂(遗书);辞年(辞岁。除夕之夜)
3.推却不受。
discline;
以王父命辞父命。 —— 《公羊传·哀公三年》“卿今当涂掌事,不可不学!”(吕)蒙辞以军中多务。 —— 《资治通鉴》
辞让(推让);辞不获命(辞谢推让而未获允许)
4.审讯。
try;
单于使 卫律召 武受辞。 —— 班固《汉书·李广苏建传》
5.遣去。
dispatch; expel;
郑穆公使视客馆,则束载、厉兵、秣马矣。使皇武子辞焉。 —— 《左传》辞八人者,而后王安之。 —— 《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6.解雇,免职 。
dismiss;
他被张老板辞了;辞馆(辞去书塾的教职)
卷别 :正文・酉集下 部首:辛部
武英殿刻本: 第2996頁,第6字
同文書局本: 第1251頁,第2字
標點整理本: 第1234頁,第19字
义《正字通》:俗辭字。《佩觿集》:辭、亂从
〔辞〕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酉集下,康熙部首是辛部。
〔辞〕字拼音是cí,左右结构,可拆字为、辛,五行属金。
〔辞〕字造字法是会意。本义是诉讼,打官司。
〔辞〕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cí] ⑴ 告别⑵ 不接受,请求离去⑶ 躲避,推托⑷ 解雇⑸ 同“词”。⑹ 优美的语言⑺ 讲话;告诉:“请~于军”。⑻ 文体的一种
卷别卷十四下反切似兹切頁碼第488頁,第9字續丁孫
訟也。从𤔔,𤔔猶理辜也。𤔔,理也。
籒文辭从司。
附注徐鍇繫傳作「从𤔔、辛」。
卷别卷二十八反切夕茲反頁碼第1137頁,第7行,第2字述
辭訟也。從𤔔、辛。𤔔,猶理辜也。
鍇注臣鍇曰:「會意。」
反切………頁碼第1138頁,第1行,第1字述
籒文辭從司。
卷别卷十四下反切似茲切古音第一部頁碼第2965頁,第5字許惟賢第1288頁,第2字
說也。
段注今本說譌訟。《廣韵》七之所引不誤。今本此說譌爲訟。訩字下訟譌爲說。其誤正同。《言部》曰:說者,釋也。
从𤔔辛。
段注會意。似茲切。一部。
𤔔辛猶理辜也。
段注釋會意之恉。依小徐本訂正。
籒文辭。从司。
段注《易・𣪠辭》本亦作𤔲。
辭訟,引申為文辭。
本訓辭訟,上斷曲直亦曰辭,故辭今亦作治令。治訟有詞,故文詞亦曰辭。
辭訟。判案亦曰辭,引申為文辭。
金文字形從?辛、從口。從辛,指與犯罪有關;從?,本義為順其絲緒,處理凌亂的絲線,而引申為治理,整理;從口,指問訊犯人。表示法官以問訊犯人的方式,抽絲剝繭的釐清犯罪過程的口供,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從戰國文字到楷書皆承此字形而省去從口,仍屬於異文會意。金文字形或從?司(司字或作,省去口字)、司亦聲。從司,指問訊犯人的法官。《說文》籀文承此字形而來。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968頁,第1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1245頁,第3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926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650頁,第12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582頁,第1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2159頁,第4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3593頁,第3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7217頁,第1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3076頁,第1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387頁,第7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624頁,第11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5144頁,第1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14147頁【補遺】第18130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662頁,第3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1291頁【崇文】第5161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2128頁 |
17 | 說文新證 | 第967頁,第1字 |
18 | 章授筆記 | 第609頁,第4字 |
19 | 古字詁林 | 第十冊,第1041頁,第1字 |
20 | 古字釋要 | 第1348頁,第5字 |
英语:words, speech, expression, phrase
德语:abdanken, aufgeben (V, Lit)
法语:terme, parole, prendre congé de qqn, démissionner, licencier, éviter, se soustraire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辞,通用规范汉字,一级汉字,序号2947,拼音是(cí),辛部,共13画,会意字,左右结构,五行属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