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琴瑟類樂器上用以發音的絲線。也作“弦”。《集韻•先韻》:“絃,八音之絲也,通作弦。”
②絃樂器。《吕氏春秋•慎人》:“孔子烈然返瑟而絃。”
③用絃樂器奏出的聲音。漢馬融《長笛賦》:“曲終闋盡,餘絃更興。“
④彈奏絃樂器。《正字通•糸部》:“絃,通作弦。《樂記》‘北面而弦’註謂鼓琴瑟也。”
⑤旋律;音调。唐元稹《桐花》:“宫絃春以君,君若春日臨;商絃廉以臣,臣作旱天霖。”
⑥弓上的弦。《戰國策•秦策一》:“未絶一絃,未折一矢。”
⑦中醫術語。指脈象急促,脈搏挺直,如接在拉緊的琴弦上。《素問•陰陽别論》:“鼓陽勝急曰絃。”
⑧喻妻子。俗因以琴瑟喻夫婦,故謂婦死曰斷弦,續娶曰續弦。《古今小説•蔣興哥重會珍珠衫》:“誰知你丈夫客死,我今續絃。”
⑨成。《廣雅•釋詁三》:“絃,成也。”
①繩索。《廣雅•釋器》:“絃,索也。”《集韻•霰韻》:“絃,繩也。”
②同“絢”。文彩貌。《篇海類編•衣服類•糸部》:“絃,與絢同,文彩皃。”
名
1.装于乐器以弹奏发声的丝、线。
唐•李商隐〈锦瑟〉诗:“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2.弦乐器。
三国魏•嵇康〈声无哀乐论〉:“故哀思之情表于金石,安乐之象形于管弦也。”
3.音调、音律。
唐•李颀〈听董大弹胡笳声兼寄语弄房给事〉诗:“先拂商弦后角羽,四郊秋叶惊摵摵。”
4.比喻为妻子。参见“续弦”条。
1.紧系在弓的两端,具弹性的绳状物。
弓弦。
2.乐器上可以弹奏发出乐音的线状物。
调弦、丝弦、用手指拨弦。
3.指弦乐或弦乐器。
管弦乐。
4.比喻妻子。∥同“弦”。
续弦、断弦。
卷别 :正文・未集中 部首:糸部
武英殿刻本: 第2203頁,第1字
同文書局本: 第921頁,第11字
標點整理本: 第883頁,第5字
音《廣韻》、《正韻》:胡田切;《集韻》、《韻會》:胡千切,𡘋音賢。《五經文字》:琴瑟弦。亦用弦字作絃者,非。〇【按】經典弦通作絃。《禮・樂記》:淸廟之瑟,朱絃而疏越。《論語》:聞絃歌之聲。
音又,《廣韻》:許縣切;《集韻》:翾縣切;《正韻》:翾眩切,𡘋音絢。《博雅》:繩素也。今人以爲呼煙切,失之矣。凡弓、弩、琴、瑟弦,皆从弓。
〔絃〕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未集中,康熙部首是糸部。
〔絃〕字拼音是xián,左右结构,可拆字为糹、玄。
〔絃〕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xián] ⑴ 琴瑟類樂器上用以發音的絲線。也作“弦”。《集韻•先韻》:“絃,八音之絲也,通作弦。”⑵ 絃樂器。《吕氏春秋•慎人》:“孔子烈然返瑟而絃。”⑶ 用絃樂器奏出的聲音。漢馬融《長笛賦》:“曲終闋盡,餘絃更興。“⑷ 彈奏絃樂器。《正字通•糸部》:“絃,通作弦。《樂記》‘北面而弦’註謂鼓琴瑟也。”⑸ 旋律;音调。唐元稹《桐花》:“宫絃春以君,君若春日臨;商絃廉以臣,臣作旱天霖。”⑹ 弓上的弦。《戰國策•秦策一》:“未絶一絃,未折一矢。”⑺ 中醫術語。指脈象急促,脈搏挺直,如接在拉緊的琴弦上。《素問•陰陽别論》:“鼓陽勝急曰絃。”⑻ 喻妻子。俗因以琴瑟喻夫婦,故謂婦死曰斷弦,續娶曰續弦。《古今小説•蔣興哥重會珍珠衫》:“誰知你丈夫客死,我今續絃。”⑼ 成。《廣雅•釋詁三》:“絃,成也。”㈡ [xuàn] ⑴ 繩索。《廣雅•釋器》:“絃,索也。”《集韻•霰韻》:“絃,繩也。”⑵ 同“絢”。文彩貌。《篇海類編•衣服類•糸部》:“絃,與絢同,文彩皃。”
卷别卷十二下反切胡田切頁碼第429頁,第1字續丁孫
異體弦
弓弦也。从弓,象絲軫之形。凡弦之屬皆从弦。
鉉注臣鉉等曰:今別作絃,非是。
附注段玉裁注:「象古文絲而系於軫,軫者系弦之處。」
卷别卷二十四反切形先反頁碼第1022頁,第2行,第1字述
弓弦也。從弓,象絲軫之形。凡弦之屬,皆從弦。
鍇注臣鍇曰:「軫,重也。」
卷别卷十二下反切胡田切古音第十二部頁碼第2566頁,第4字許惟賢第1114頁,第10字
弓弦也。
段注弓弦以絲爲之。張於弓。因之張於琴瑟者亦曰弦。俗別作絃。非也。弦有急意。故董安于性緩,佩弦以自急。《心部》曰:𢛆,急也。
从弓。象絲軫之形。
段注謂𢆯也。象古文絲而系於軫。軫者系弦之處。後人謂琴系弦者曰軫。胡田切。十二部。今字作弦。按軫當作紾。从車者,譌也。紾者,轉也。《方言》。軫,戾也。軫乃紾之叚借字。絲紾,言弦戾也。
凡弦之屬皆从弦。
引申為琴瑟等弦。
弦,系在弓弩两端的弦。字形采用“弓”作边旁,象弦丝系绑在弓子两端的样子。所有与弓相关的字,都采用“弓”作边旁。
甲骨文「弦」從弓像弦線之形,左旁曲筆像弓,右旁糸即弦,與《說文‧弦部》:「弓弦也。从弓,象絲軫(ㄓㄣˇ,檕弦之處)之形。」指安於弓上的弓弦,說解正相吻合。清華大學藏戰國楚簡《繫年》鄭商「弦高」的「弦」字,與甲骨文構形相同,而把「糸」的上端,繫連在弓上,猶具弓弦的象形意味。戰國文齊秦文字「弦」字雖把弓、弦分離,「糸」的上端仍連在弓上。自殷商甲骨至戰國文字,六書皆為合體象形。篆文把「糸」與「弓」分離,「糸」訛變為「玄」,而且「玄」、「弦」同音,因此聲化為從弓、玄聲的「弦」,本義表示用絲繩作為弓弦,六書也變為形聲。漢代簡帛文字,雖經隸變,猶保留「弦繫弓上」的基本命意,「糸」的上端仍保留朝弓的曲筆,用來示義。漢隸有的承秦簡變曲筆為「亠」形。《熹平石經》則本篆文從弓、玄聲,隸變作「弦」,則又楷書之依據。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849頁,第6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1087頁,第2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812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567頁,第1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509頁,第5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1880頁,第1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3157頁,第1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6318頁,第1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2715頁,第1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338頁,第9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544頁,第1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4478頁,第1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12537頁【補遺】第17889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3378頁,第6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1116頁【崇文】第4461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1852頁 |
17 | 說文新證 | 第882頁,第2字 |
18 | 章授筆記 | 第537頁,第3字 |
19 | 古字詁林 | 第九冊,第1110頁,第1字 |
20 | 古字釋要 | 第1191頁,第2字 |
英语:string on musical instrument
德语:(eheliche) Bande (S), Band (S), fadendünner Puls (S, Med), Saite von Musikinstrumenten (S), Sehne eines Bogens (S), Gattin (S), Halbmond (S), Mondviertel (S), Sprungfeder (S)
法语:corde d'arc, corde d'instrument de musique, ressort de montre, corde (droite joignant les deux points sur une courbe), hypoténuse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絃,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 (基本汉字),Unihan编码U+7D43,拼音是(xián),糹部,共11画,左右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