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告诉,告诫。为人父者,必能~其子。
②帝王所发的文书命令。~书。~令。~谕。奉~。遗~。
动词
1.会意兼形声。从言从召,召亦声。“言”是言论,“召”是召唤。本义:告知,告诉。
2.同本义 tell; let know; inform。先秦没有此字,秦汉才出现,多用于上告下。
诏,告也。 —— 《说文新附》负剑辟咡诏之,出入有诏于国。 —— 《礼记·曲礼》上诏书者。 —— 蔡邕《独断》。注:“诏,诰也。有三品。”以诏后世。 —— 《穆天子传》于是上乃使使持节诏将军。 —— 《史记·绛侯周勃世家》集谢庄少年之精技击者而诏之曰。 —— 清· 徐珂《清稗类钞·战事类》
诏众(告诉众人);诏赞(告知和赞助)
3.教导;告诫。
instruct; admonish;
夫为人父者,必能诏其子。 —— 《庄子·盗跖》多分其教诏。 —— 《吕氏春秋·审分》
诏导(教导);诏诲(告诫教导);诏侑(劝告);诏志(教导立身养志);诏相(教导行大礼的言行)
4.皇帝下达命令。
give imperial edict;
诏使儒卿。 —— 《汉书·李广苏建传》优诏奖瑞。 —— 《明史》诏赐抚臣。 —— 《聊斋志异·促织》
诏求(皇帝下令征求);诏征(皇帝下令征召);诏选(皇帝下令任命);诏用(皇帝下令任用)
5.征召。
recruit;
明诏期,前后农夫,以时均修焉,…。 —— 《管子》
诏期(征召的日期)
6.召见。
call in;
诏伊尹于 亳( bó )郊兮。 —— 《后汉书·冯衍传》
7.宣扬。
advocate; champion; propagate;
未可明诏大号。 —— 龚自珍《病梅馆记》
8.报告。
report;
按周礼诸职凡言诏者,皆下告上之辞。 —— 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不以诏。 —— 《礼记·檀弓》虽诏于天子无北面。 —— 《礼记·学记》故礼有摈诏。 —— 《礼记·礼器》诏西皇使涉予。 —— 《楚辞·离骚》
名词
1.诏书,皇帝颁发的命令文告。
imperial edict;
上尊号王为秦皇。命为制,令为诏。 —— 《史记·秦始皇本纪》非有诏不得上。 —— 《战国策·燕策》诏即下。 —— 清· 梁启超《谭嗣同传》捧诏恸哭。出密诏示之。
下诏(颁发诏书);诏板(即诏书);诏记(皇帝的手令);诏条(诏书中所列的条文);诏黄(以黄色纸书写发布的诏令)
2.古代西南少数民族首领的称号。
Zhao;
南诏蛮,本 乌蛮之别种也,姓 蒙氏。蛮谓王为“诏”,自言 哀牢之后。 —— 《旧唐书》
诏家(古代少数民族首领的称号)
卷别 :正文・酉集上 部首:言部
武英殿刻本: 第2762頁,第4字
同文書局本: 第1155頁,第3字
標點整理本: 第1130頁,第1字
音《廣韻》:之少切;《集韻》、《韻會》、《正韻》:之笑切,𡘋音照。《說文》:吿也。《爾雅・釋詁》:導也。【註】敎導之也。【又】勴也。【註】謂贊勉。【疏】敎導,卽贊勉也。《韻會》:詔者,上下通用之義。《左傳・成二年》:欒伯曰:燮之詔也。書何力之有焉。【註】吿也。《周禮・天官・大宰》:以八柄詔王,馭羣臣。【註】吿也、助也。《莊子・盜跖篇》:爲人父者,必能詔其子。【如淳註】敎也。
义又,《廣韻》:上命也。秦漢以下,天子獨稱之。《史記・秦始皇紀》:二十六年,秦幷天下,丞相王綰,御史大夫馮劫,廷尉李斯等,議命爲制,令爲詔。《前漢・周勃傳》:軍中聞將軍之命,不聞天子詔。
义又,《廣韻》:𦘠也。《正韻》:播吿之書也。《文心雕龍》:漢命有三品,三曰詔書。詔,吿也。《釋名》:詔書。詔,昭也。人暗不見事宜,則有所犯,以此示之,使昭然知所由也。《文中子・問易篇》:程元曰:續書之有志,有詔,何謂也。文中子曰:志以成道,言以宣志,詔其見王者之志乎。
义又,待詔,官名。《前漢・公孫弘傳》:待詔金馬門。【應劭註】諸以才伎召未有正官故曰待詔。《唐書・百官志》:明皇初置翰林待詔。
义又,蠻王曰詔。《唐書・南蠻傳》:南詔,本哀牢夷後,烏蠻別種也。渠帥有六,自號六詔,曰蒙巂詔,越析詔,浪穹詔,邆睒詔,施浪詔,蒙舍詔。
音又,《正韻》:市召切,音紹。《禮・禮器》:禮有𢷤詔。【註】吿道賔主者也。詔或爲紹。
音又,《集韻》:之遙切,照平聲 —— 言誘也。
音又,《韻會》:時饒切;《正韻》:時昭切,𡘋音韶。《禮・禮器》:詔侑武方。【註】詔侑或爲韶囿,武當爲無,方猶常也。
音又,叶朱戍切,音注。班固〈東都賦〉:申舊章下明詔,命有司頒憲度。
〔詔〕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酉集上,康熙部首是言部。
〔詔〕字拼音是zhào,左右结构,可拆字为訁、召。
〔詔〕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zhào] ⑴ 见“诏”。
卷别卷三上反切之紹切頁碼第70頁,第27字續丁孫
告也。从言从召,召亦聲。
附注嚴章福校議議:「當作从言,召聲。」
卷别卷五反切之紹切頁碼第198頁,第7行,第2字述
告也。從言,從召,召亦聲。
诏,宣告天下。字形采用“言、召”会义,“召”也作声旁。
此字始見於戰國文字,從言、召聲。篆文、隸書、楷書同。「詔」的本義為告知,必需用言語,因此從「言」表義;從「召」聲有兼義的功能,「召」的本義是呼喚,要「告知」他人,應該要呼喚他人過來。又「詔」從「召」聲也有可能是「昭」聲的假借,「昭」的本義是「日明也」,引申為「明白」,告知他人,就是要讓他人明白。無論用那一個說法,「詔」從「召」聲都有兼義的功能。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140頁,第11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199頁,第7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161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95頁,第10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90頁,第12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314頁,第3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545頁,第4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1289頁,第1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470頁,第1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57頁,第21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96頁,第1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719頁,第1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2952頁【後編】第14546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1284頁,第3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196頁【崇文】第781頁 |
16 | 古字詁林 | 第三冊,第16頁,第1字 |
17 | 古字釋要 | 第256頁,第3字 |
英语:decree, proclaim; imperial decree
德语:kaiserliches Edikt , unterrichten, unterweisen, belehren
法语:proclamer
春秋 玉书 侯马盟书
战国 金文 战国晚期
汉 简 张家山
唐 石经 开成石经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宋 传抄 古文四声韵
宋 传抄 集篆古文韵海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诏,通用规范汉字,二级汉字,序号3799,拼音是(zhào),讠部,共7画,会意字、形声字,左右结构,五行属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