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词
1.形声。从人,( tǒu )声。本义:通“背”。反;背向。
2.同本义。
back towards;
倍,反也。 —— 《说文》倍正南方。 —— 《周髀算经下》兵法右倍山陵,前左水泽。 —— 《史记·淮阴侯传》
3.背弃;背叛。后作“背”。
abandon; betray;
无倍畔之心。 —— 《汉书·贾谊传》教而不称师谓之倍。 —— 《荀子·大略》而民不倍。 —— 《礼记·大学》愿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 —— 《史记·项羽本纪》
倍畔(同背叛);倍上(背叛尊上)
4.通“背”。违反;违背。
violate;
倍本弃事而安怠傲。 —— 《墨子·非儒》倍其公法,损其正心,专听大臣者,危主也。 —— 《管子·任法》倍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 —— 《荀子·天论》
倍言(违背信约);倍时(违时,错过时机);倍情(违背情实)
5.加倍,照原数等加。
double;
为近利市三倍。 —— 《易·说卦》乘上之急,所卖必倍。 —— 晁错《论贵粟疏》
倍日(一天时间当两天用);倍半(超出一倍和仅有其半。谓一多一少,差距甚大);倍多(成倍增加)
6.通“背”。背诵。
recite from memory;
郑注:“倍文曰讽”。 —— 《周礼·大司乐》读书倍文,功力兼人。 —— 韩信《韩滂墓志铭》
倍文(背诵书文);倍讽(背诵);倍读(背诵)
量词
◎倍数。
times; -fold;
尝以十倍之地,百万之师,叩关而攻秦。 —— 汉· 贾谊《过秦论》
五倍;三的五倍是十五;倍百(百倍);倍差(一倍半)
动
1.违背、反叛。
《说文解字•人部》:“倍,反也。”《礼记•缁衣》:“信以结之,则民不倍。”
2.背向、背著。
《战国策•赵策三》:“天子吊,主人必将倍殡柩。”《史记•卷九二•淮阴侯传》:“兵法右倍山陵,前左水泽。”
3.增加与原数相等的数。
《孟子•公孙丑上》:“故事半古之人,功必倍之。”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镕裁》:“虽玩其采,不倍领袖。”
名
◎量词。计算照原数再加上一个或几个全数的单位。
十倍、六是三的两倍、年所得增加一倍。
副
◎更加、益增。
唐•王维•〈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诗:“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勇气倍增、倍受恩宠。
1.加倍。
倍增、倍道兼行、事半功倍、事倍功半。
2.更加。
每逢佳节倍思亲。
3.违背;背离。
倍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
4.背向;背对。
右倍山陵。
5.〈口〉程度深;非常;特别。
倍儿香、倍儿棒、倍儿脆。
6.量词。用于数词之后,计算增加与原数相同数的次数,每增加一次,便是增加一倍。
十倍、二的三倍是六。
7.姓。
卷别 :正文・子集中 部首:人部
武英殿刻本: 第237頁,第5字
同文書局本: 第107頁,第19字
標點整理本: 第32頁,第9字
古文: 俖
音《集韻》:補妹切,音背。《說文》:反也。《禮・緇衣》:信以結之,則民不倍。《淮南子・人閒訓》:單豹倍世離俗,巖居谷飮。
义又,鄙俗也。《論語》:斯遠鄙倍矣。
义又,物財人事加等曰倍。《易・說卦》:利市三倍。《詩・大雅》:如賈三倍。《書・周官》:夏商官倍,亦克用乂。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曰:焉用亡鄭以倍鄰。【註】益也。又,《越絕書》:計倪曰:以智論之,以決斷之,以道佐之,斷長續短,一歲再倍,其次一倍。
义又,韓愈〈韓滂墓誌〉:滂讀書倍文,功力兼人。【註】倍文,謂背本暗記也。《周禮》〔註〕:倍文曰諷,韓語本此。
音又,《集韻》、《韻會》、《正韻》𡘋蒲枚切,音裴。賈子〈容經篇〉:諺曰:君子重襲,小人無由入;正人十倍,邪僻無由來。
义又,倍尾,山名。通作陪。
义又,倍阿,鬼名。《莊子・達生篇》:東北方之下者,倍阿鮭蠪躍之。林獻齋註:屋中東方之鬼也。
〔倍〕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子集中,康熙部首是人部。
〔倍〕字拼音是bèi,左右结构,可拆字为亻、咅,五行属水。
〔倍〕字造字法是形声。从人,( tǒu )声。本义是通“背”。反;背向。
〔倍〕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bèi] ⑴ 等于原数的两个⑵ 某数的几倍等于用几乘某数⑶ 更加,非常:“每逢佳节~思亲”。~加。~儿精神。⑷ 增益:“焉用亡郑以~邻?”⑸ 古同“背”,背弃,背叛。⑹ 古同“背”,背诵。
卷别卷八上反切薄亥切頁碼第263頁,第9字續丁孫
異體倍
反也。从人㕻聲。
附注段玉裁注:「以反者覆也,覆之則有二面,故二之曰倍。」
卷别卷十五反切薄亥切頁碼第676頁,第6行,第3字述
反也。從人咅聲。
卷别卷八上反切薄亥切古音第一部頁碼第1509頁,第1字許惟賢第662頁,第6字
反也。
段注此倍之本義。《中庸》。爲下不倍。《緇衣》。信以結之。則民不倍。《論語》。斯遠鄙倍。皆是也。引伸之爲倍文之倍。《大司樂》注曰:倍,文曰諷。不面其文而讀之也。又引伸之爲加倍之倍。以反者覆也。覆之則有二面。故二之曰倍。俗人䤨析。乃謂此專爲加倍字。而倍上,倍文則皆用背。餘義行而本義廢矣。倍之或體作偕。見《坊記》、《投壷》、《荀卿子》。
从人。咅聲。
段注薄亥切。一部。
段氏以為加倍,恐非。加倍當作培,或作陪。
反也。加倍=加培(土上加土曰培),或作陪亦可。段注非。
反也。加倍字恐係培、陪,段注非。
倍,违反。字形采用“人”作边旁,采用“咅”作声旁。
此字始見於篆文。篆文作,由「人」、「咅」二字構成。從人,示人的動作;從咅,聲符,注明音讀。隸書承自篆文,右體上端變作「」形,頂端豎筆變作短橫筆。楷書承之,右體上端變作「立」,頂端變作小點而定體。在六書中屬於形聲。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517頁,第12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663頁,第3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505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335頁,第20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318頁,第9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1150頁,第4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1964頁,第2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4060頁,第2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1700頁,第3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205頁,第19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330頁,第2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2710頁,第2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8124頁【補遺】第17215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824頁,第1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697頁【崇文】第2785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1080頁 |
17 | 章授筆記 | 第339頁,第4字 |
18 | 古字詁林 | 第七冊,第379頁,第4字 |
19 | 古字釋要 | 第777頁,第8字 |
英语:times, fold, multiple times
德语:(2-3-4) -fach (Adj), -mal (Multiplikator)
法语:fois, double, multiplier
秦 简 关沮
汉 简 张家山
唐 石经 开成石经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宋 传抄 古文四声韵
宋 传抄 集古文韵上声韵第三
宋 传抄 三体阴符经
宋 传抄 集篆古文韵海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倍,通用规范汉字,一级汉字,序号1967,拼音是(bèi),亻部,共10画,形声字,左右结构,五行属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