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别 :正文・丑集上 部首:口部
武英殿刻本: 第454頁,第10字
同文書局本: 第196頁,第14字
標點整理本: 第124頁,第10字
音《廣韻》:子于切;《集韻》:遵須切,𡘋音諏。《廣韻》:𡄑㖩,不廉也。
音又,《集韻》:蘇后切,音叟 —— 與嗾同,使犬聲。詳後嗾字註。
〔㖩〕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丑集上,康熙部首是口部。
〔㖩〕字拼音是sǒu,左右结构,可拆字为口、取。
英语:not pure, immodest, to urge, (same as 嗾) to set a dog on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㖩,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扩展区A,Unihan编码U+35A9,拼音是(sǒu),口部,共11画,左右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