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记得,遗漏。~记。~却。~怀。~我。~情。~乎所以。
动词
1.会意兼形声。从心,从亡,亡亦声。本义:忘记,不记得。
2.同本义。
forget;
忘,不识也。 —— 《说文》德音不忘。 —— 《诗·郑风·有女同车》中年病忘。 —— 《列子·周穆王》。释文:“不记事也。”忘路之远近。 —— 晋· 陶渊明《桃花源记》宠辱偕忘。 —— 宋· 范仲淹《岳阳楼记》忘身于外。 —— 诸葛亮《出师表》
忘魂(忘怀);忘昏(忘怀);忘反(流连忘归);忘年(忘记年岁);忘味(忘记美食的滋味);忘食(忘了吃饭);忘却(不记得);忘生舍死(忘却性命,不怕牺牲);忘先(忘记祖先)
3.玩忽,怠忽。
negllect; trifle with; idle;
夙夜不敢忘怠。 —— 唐· 韩愈《潮州祭神文》
4.通“亡”。逃亡;遗失;灭亡。
flee; lost; perish;
乐隤心其如忘。 —— 《文选·陆机·叹逝赋》敷前人受命,兹不忘大功。 —— 《书·大诰》佩玉将将,寿考不忘。 —— 《诗·秦风·终南》不愆不忘,率由旧章。 —— 《诗·大雅·假乐》今日不为,明日忘贷。 —— 《管子·乘马》臣闻子胥尽忠而忘其号。 —— 《汉书·武五子传》
5.舍弃 。
give up;
忘私(不关心自己的得失,无私心);忘身(奋不顾身;置生死于度外);忘命(不怕死;竭尽全力);忘倦(专注于某物或被其吸引而忘却疲倦);忘劳(不感觉劳累;不知疲倦);忘想(不关心,不去想)
6.无,没有 。
not have;
忘翼(谓不飞去);忘机瓮(比喻没有机心)
动
1.不记得。
勿忘我、后事不忘前事之师、乐而忘返、废寝忘食、得意忘形。
2.遗失、丧失。
《汉书•卷六三•武五子传•戾太子刘据传》:“臣闻子胥尽忠而忘其号,比干尽仁而遗其身。”唐•颜师古•注:“忘,亡也。吴王杀之,被以恶名,失其善称号。”《文选•陆机•叹逝赋》:“乐隤心其如忘,哀缘情而来宅。”唐•李善•注:“忘,失也。”
3.遗弃、舍弃。
《后汉书•卷二六•宋弘传》:“臣闻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
◎(一)之读音。
◎不记得。
遗忘、忘本、忘怀、忘恩负义。
卷别 :正文・卯集上 部首:心部
武英殿刻本: 第902頁,第9字
同文書局本: 第376頁,第24字
標點整理本: 第320頁,第21字
音《集韻》、《韻會》:武方切;《正韻》:無方切,𡘋音亡。《說文》:不識也。《增韻》:忽也。又,遺也。《書・微子之命》:予嘉乃德,曰篤不忘。謂不遺也。又,《儀禮・士冠禮》:壽考不忘。【註】長有令名,不忽然而遽盡也。
义又,善忘,病也。《莊子・達生篇》:氣下而不上,則使人善忘。
义又,坐忘,無思慮也。《莊子・大宗師》:回坐忘。
音又,《廣韻》、《正韻》:巫放切;《集韻》、《韻會》:無放切,𡘋音妄。《韻會》:棄忘也。《增韻》:遺忘也。《周禮・地官・司刺》:三宥,一曰遺忘。
义又,志不在也。《左傳・隱七年》:鄭伯盟,歃如忘。【註】志不在于歃血也。又,韓愈〈別竇司直〉詩:中盤進橙栗,投擲傾脯醬;歡窮悲心生,婉戀不能忘。
义《說文》:从心、从亡。會意。
〔忘〕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卯集上,康熙部首是心部。
〔忘〕字拼音是wàng,上下结构,可拆字为亡、心,五行属水。
〔忘〕字造字法是会意兼形声。从心,从亡,亡亦声。本义是忘记,不记得。
〔忘〕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wàng] ⑴ 不记得,遗漏
卷别卷十下反切武方切頁碼第354頁,第12字續丁孫
異體忘
不識也。从心从兦,兦亦聲。
卷别卷二十反切勿強反頁碼第860頁,第2行,第1字述
不識也。從心亾聲。
卷别卷十下反切武方切古音第十部頁碼第2037頁,第7字許惟賢第890頁,第16字
不識也。
段注識者,意也。今所謂知識。所謂記憶也。
从心。亡聲。
段注依《韵會》本。武方切。十部。
不識也。識,志也。不記得也。
忘,不记得。字形采用“心、亡”会义,“亡”也作声旁。
從金文到楷書,忘字都是從心、亡聲;以心表示與心境相關,以亡表示音讀。六書中屬於形聲。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698頁,第16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884頁,第1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672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454頁,第10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421頁,第9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1524頁,第1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2593頁,第4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5166頁,第2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2242頁,第4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277頁,第23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440頁,第4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3637頁,第1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10436頁【補遺】第17587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3645頁,第3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903頁【崇文】第3609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1466頁 |
17 | 章授筆記 | 第435頁,第3字 |
18 | 古字詁林 | 第八冊,第1020頁,第3字 |
19 | 古字釋要 | 第991頁,第3字 |
英语:forget; neglect; miss, omit
德语:vergessen (V)
法语:oublier
春秋 金文 春秋晚期
战国 金文 战国早期
战国 金文 战国晚期
楚〔战国〕 简 郭店
楚〔战国〕 简 上博
秦 简 睡虎地
秦 简 岳麓书院
汉 简 张家山
唐 石经 开成石经
唐 传抄 唐代石刻篆文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宋 传抄 古文四声韵
宋 传抄 集篆古文韵海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忘,通用规范汉字,一级汉字,序号0844,拼音是(wàng),心部,共7画,形声字、会意字,上下结构,五行属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