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力求获得,互不相让。~夺。竞~。~长论短。
②力求实现。~取。~气。~胜。
③方言,差,欠。总数还~多少?
④怎么,如何(多见于诗、词、曲)~不。~知。~奈。
动词
1.会意。金文字形,上为“爪”(手),下为“又”(手),中间表示某一物体,象两人争一样东西。从又,义同。本义:争夺。
2.同本义。
contend; vie; strive;
争,彼此竞引物也。 —— 《一切经音义》引《说文》争所有余。 —— 《墨子·公输》几只早莺争暖树。 —— 唐· 白居易《钱塘湖春行》民争负薪。 —— 《资治通鉴·唐纪》人争鬻之。 —— 明· 刘基《卖柑者言》
争座(争座次;争高低);争立(争夺王位);争国(争夺君位);争恶(争夺险要之地);争标(争夺优胜);争重(争夺帝位、王权)
3.辩论;争论。
argue; dispute;
争者事之末也。 —— 《国语·越语》在丑不争。 —— 《孝经》。注:“竞也。”分争辩讼,非礼不决。 —— 《礼记·曲礼》有竞有争。 —— 《庄子·齐物论》。注:“对辩曰争。”与贵酋处二十日,争曲直,屡当死。 —— 宋· 文天祥《指南录后序》
争抗(抗争;抗衡);争让(争执);争口(争论);争高低;争言(争辩;争吵)
4.争胜,争着。
rush off to the front; strive to be the first and fear to lag behind;
争割地而赂秦。 —— 汉· 贾谊《过秦论》争奔走焉。 —— 唐· 柳宗元《捕蛇者说》争延之使奏其技。 —— 清· 黄宗羲《柳敬亭传》诸将果争前抱持之。 —— 清· 全祖望《梅花岭记》
争心(争强好胜的心理);争途(抢占道路。亦喻争夺地位);争求(竞相追求);争妍(竞相逞美);争长(争行礼先后;争相增长);争奇(竞相逞其奇特)
5.争斗。
struggle;
操舍鞍马,仗舟楫,与 吴越争衡。 —— 《资治通鉴》
争跤(摔跤);争交(摔跤)
6.竞争;较量。
compete;
推此志也,虽与日月争光可也。 ——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争校(争竞,计较);争春(争艳于春日);争进(为仕宦而相争);争张(争竞,夸张);争棋(下棋争胜);争强(争为强者)
7.〈方〉∶欠。
debt;
争账还钱,又不犯王法。 —— 巴金《兄与弟》
8.相差。
differ;
百年身后一丘土,贫富高低争几多? —— 唐· 杜荀鹤《自遣》
争些个(差一点);争些儿(差一点儿;险些);争不多(差不多);争差(差错;差别)
名词
1.春秋时鲁国北城护城河名,又为北城门名 Zheng gate。也作“净”
2.姓。
代词
1.多用于诗、词、曲中,相当于“怎么”。
how; why;
片言争敢动吾皇。 —— 《警世通言》
争知(怎知);争似(怎似);争耐(怎标;无奈)
2.另见 zhèng。
动词
1.“诤”的本字。强谏;规劝。
admonish;
知而不争,不可谓忠。 —— 《墨子·公输》争而不得。伊尹、 箕子可谓谏矣, 比干、 子胥可谓争矣。 —— 《荀子·臣道》父有争子,不行无理。士有争友,不为不义。 —— 《荀子·子道》
争子(能直言规劝父母的儿子);争友(能直言规劝的朋友);争臣(能直言诤谏的大臣);争引(能引事例以谏诤);争弟(能直言规劝兄长的弟弟)
2.另见 zhēng。
卷别 :正文・巳集中 部首:爪部
武英殿刻本: 第1642頁,第10字
同文書局本: 第688頁,第33字
標點整理本: 第641頁,第6字
古文: 𠫩 、 𠄙
音《唐韻》:側莖切;《集韻》:甾耕切,𡘋音箏。《說文》:引也。从𠬪、𠂆。徐鉉曰:𠂆音曳。𠬪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义又,《玉篇》:諫也。
义又,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理不決。
义又,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音又,《集韻》:側逬切,箏去聲 —— 義同。
义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
义《韻會》:俗作争,非。
〔爭〕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巳集中,康熙部首是爪部。
〔爭〕字拼音是zhēng,上下结构,可拆字为爫、⺕、亅。
〔爭〕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zhēng] ⑴ “争”的繁体字。⑵ 奪取、互不相讓。《左傳•隱公十一年》:“公孫閼與潁考叔爭車,潁考叔挾輈以走。”《北史•;卷二十二•;長孫道生傳》:“嘗有二鵰,飛而爭肉,因以箭兩隻與晟,請射取之。”⑶ 較量﹑競爭。《書經•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⑷ 辯論。如:“據理力爭”。《左傳•昭公六年》:“民知爭端矣,將棄禮而徵於書。”《史記•;卷五十五•;留侯世家》:“此難以口舌爭也。”⑸ 相差﹑差別。唐•杜荀鶴《自遣詩》:“百年身後一丘土,貧富高低爭幾多。”《水滸傳•;第六十九回》:“我這行院人家坑陷了千千萬萬的人,豈爭他一個?”⑹ 規勸。同“諍”。《呂氏春秋•仲春紀•;功名》:“關龍逢﹑王子比干能以要領之死,爭其上之過。”⑺ 如何。同“怎”。唐•韓偓《哭花詩》:“若是有情爭不哭,夜來風雨葬西施。”元•;鍾嗣成《一枝花•;生居天地間套•;梁州曲》:“爭奈灰容土貌,缺齒重頤。”
卷别卷四下反切側莖切頁碼第126頁,第3字續丁孫
引也。从𠬪、𠂆。
鉉注臣鉉等曰:𠂆,音曳。𠬪,二手也。而曳之,爭之道也。
附注《說文新證》:「從甲骨文字形來看,字从『U』形,而上下兩『又』(手)爭,之其中一手且伸入『U』形中,示二又相爭取之意。」
卷别卷八反切側泓反頁碼第325頁,第5行,第2字述
引也。從𠬪、𠂆。
鍇注臣鍇曰:「𠂆所爭也,指事。」
卷别卷四下反切側莖切古音第十二部頁碼第640頁,第2字許惟賢第286頁,第5字
引也。
段注凡言爭者,皆謂引之使歸於己。
从𠬪𠂆。
段注從𠬪猶從手。𠂆余制切。抴也。抴,引也。側莖切。十二部。
争,对拉。字形采用“、厂”会义。
甲骨文字形從二手(又)、中有形。上下二手表示彼此相對,形則是表示二手互相牽引拉扯的意思,是個虛構的符號。戰國楚系文字雖然二手相對之形較不明確,但彼此牽引的樣子仍然可見。秦系文字作「」,則將上部的一手改作「日」,牽引拉扯的符號則貫穿於另一手中,字形楷定可作「?」,兩手相爭的樣子隱而不顯,為隸書「」形之所本。篆文字形改為上爪下又的「?」,牽引的符號則變為丿,而為隸書「」形之所本。楷書字形則又將丿改為豎筆帶勾的「亅」。在六書中屬於合體指事。大陸通行規範字作「争」。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248頁,第9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332頁,第3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260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165頁,第1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157頁,第4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558頁,第2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961頁,第2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2270頁,第2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809頁,第2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99頁,第6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161頁,第4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1246頁,第1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4359頁【補遺】第16654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3405頁,第2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330頁【崇文】第1317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483頁 |
17 | 說文新證 | 第329頁,第1字 |
18 | 古字詁林 | 第四冊,第351頁,第2字 |
19 | 古字釋要 | 第415頁,第3字 |
英语:dispute, fight, contend, strive
德语:Kampf (S), kämpfen, wetteifern (V)
法语:lutter, disputer, discuter
商 甲骨文 宾组
楚〔战国〕 简 郭店
秦 简 睡虎地
秦 简 岳麓书院
秦 简 龙岗
汉 简 张家山
唐 石经 开成石经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宋 传抄 古文四声韵
宋 传抄 集篆古文韵海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争,通用规范汉字,一级汉字,序号0508,拼音是(zhēng),⺈部,共6画,会意字,上下结构,五行属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