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唆讼尤为第一般”出自宋代何耕的《论俗诗四首》,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suō sòng yóu wéi dì yì bān,诗句平仄:平仄平平仄仄平。
“唆讼尤为第一般”全诗:伤人利己事多端,唆讼尤为第一般。
二竞力疲俱愿息,中人未了又经官。
中文译文:
《论俗诗四首》
伤人利己事多端,
唆讼尤为第一般。
二竞力疲俱愿息,
中人未了又经官。
诗意:
这首诗词是宋代诗人何耕所作,主题是对俗世的批判。诗人认为,伤害他人、只顾自己的事情很多,其中唆使别人起争端的行为尤为普遍。而那些互相竞争的人,尽管已经疲惫不堪,但仍然希望停止不下来。而那些中间人,他们的事情还没有结束,就已经经历了很多官司。
赏析:
这首诗词是何耕对于俗世的批判之作。他通过描述伤人利己、唆使争端等现象,揭示了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丑恶行为。诗人以简洁明了的语言和深刻的思想,表现出对于俗世的不满和对于人性的思考。整首诗词以平淡的语调,表达出对于人性的深刻关切,让人不禁深思。
lùn sú shī sì shǒu
论俗诗四首
shāng rén lì jǐ shì duō duān, suō sòng yóu wéi dì yì bān.
伤人利己事多端,唆讼尤为第一般。
èr jìng lì pí jù yuàn xī, zhōng rén wèi liǎo yòu jīng guān.
二竞力疲俱愿息,中人未了又经官。
拼音:suō sòng yóu wéi dì yì bān
平仄:平仄平平仄仄平
韵脚:(平韵) 上平十四寒 (平韵) 上平十五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