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边明月迥含霜”出自清代屈大均的《天边》,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tiān biān míng yuè jiǒng hán shuāng,诗句平仄:平平平仄仄平平。
“天边明月迥含霜”全诗:天边明月迥含霜,夜夜哀笳怨望乡。
一片愁心与鸿雁,秋风吹不到衡阳。
《天边》是清代屈大均创作的一首诗词。下面是它的中文译文:
天边明月迥含霜,
夜夜哀笳怨望乡。
一片愁心与鸿雁,
秋风吹不到衡阳。
诗意:
这首诗描绘了一幅秋夜的景象,通过明亮的月光、悲伤的笛声和怀念家乡的情感,表达了诗人内心深处的痛苦和思乡之情。诗中的衡阳是指诗人所在的地方。
赏析:
1. 诗人通过天边明月迥含霜的描写,展示了秋夜的寒冷和清冷的月光。这里的迥含霜意味着天空中的明亮月光似乎包含着寒霜,给人一种凄凉的感觉。
2. 夜夜哀笳怨望乡,表达了诗人在夜晚时听到悲伤的笛声,这使他更加思念家乡,怀念亲人和故土。这句描绘了诗人内心的痛苦和孤独,同时也表达了对故乡的深深眷恋之情。
3. 诗中提到一片愁心与鸿雁,意味着诗人内心的忧愁和离乡之苦与南飞的鸿雁相似。这种比喻传达了诗人深深的思念之情,同时也暗示了诗人的孤独和无依。
4. 最后一句“秋风吹不到衡阳”,衡阳作为诗人所在的地方,这句话表达了秋风无法吹到他所在的地方,意味着诗人身处异乡,无法感受到故乡秋风带来的温暖和亲切。
整首诗通过描绘夜晚的冷寂和诗人的思乡之情,表达了诗人在异乡的孤独和无奈,以及对故乡的深深眷恋之情。这首诗恢弘而空灵,情感真挚,给人以思乡之思和离情之感。
tiān biān
天边
tiān biān míng yuè jiǒng hán shuāng, yè yè āi jiā yuàn wàng xiāng.
天边明月迥含霜,夜夜哀笳怨望乡。
yī piàn chóu xīn yǔ hóng yàn, qiū fēng chuī bú dào héng yáng.
一片愁心与鸿雁,秋风吹不到衡阳。
拼音:tiān biān míng yuè jiǒng hán shuāng
平仄:平平平仄仄平平
韵脚:(平韵) 下平七阳
屈大均(1630—1696)明末清初著名学者、诗人,与陈恭尹、梁佩兰并称“岭南三大家”,有“广东徐霞客”的美称。字翁山、介子,号莱圃,汉族,广东番禺人。曾与魏耕等进行反请活动。后为僧,中年仍改儒服。诗有李白、屈原的遗风,著作多毁于雍正、乾隆两朝,后人辑有《翁山诗外》、《翁山文外》、《翁山易外》、《广东新语》及《四朝成仁录》,合称“屈沱五书”。
早年反清
屈大均生于1630年九月五日(10月10日),儿时随入赘邵家的父亲居住在南海县西场(即今之广州荔湾区西场),初名邵龙,号非池,又名邵隆,字骚余。10岁时随父亲归原籍番禺,恢复屈姓,更名大均。早年受业于陈邦彦门下,16岁时补南海县生员。1646年清军陷广州,次年,18岁的屈大均参加其师陈邦彦以及陈子壮、张家玉等的反清斗争,同年失败。后至肇庆,向南明永历帝呈《中兴六大典书》,授以中秘书,不久因父殁急归。
暗图复业
顺治七年(1650年),清兵再围广州,屈大均为避祸,于番禺县雷峰海云寺削发为僧,法名今种,字一灵,名其所居为“死庵”,以示誓不为清廷所用之意。
顺治十三年(1656年),以化缘为名开始云游四海,奔走吴越、幽燕、齐鲁、荆楚、秦晋大地,北游关中、山西,入会稽至南京谒明孝陵,又上北京,登景山寻得崇祯死所哭拜,与顾炎武、李因笃、朱彝尊等交往。又东出山海关,留意山川险阻,暗图复业。他在辽东凭吊袁崇焕督师故垒,写下《出塞》及《塞上曲》等曲。返回关内后,积极游走于齐、鲁、吴、越之间,在会稽与魏阱、祁班孙等秘密联络郑成功,后张煌言率军沿江而上,克芜湖,取徽、宁,下州县三十余。顺治十六年(1659年)十月事败,郑成功还至厦门,张煌言败走浙东天台。顺治十七年(1660年)秋,屈大均访南京,与朱彝尊同游山阴,参加祁氏兄弟的抗清活动。康熙元年(1662年)魏阱、钱瞻百、钱缵曾、潘廷聪等被杀于杭州,祁班孙遣戌宁古塔,大均避居桐庐。
清康熙十二年(1673),平西王吴三桂在昆明起兵,大均赴桂,上书纵论兵事,被委为广西按察司副司监督孙延龄军。不久知吴只想划江称王,遂托病辞去。
晚年著述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郑成功的孙子郑克爽降清,屈大均大失所望,即由南京携家归番禺,终不复出,著述讲学,移志于对广东文献、方物、掌故的收集编纂。事实上“广东”一词是明代才出现,屈大均为言志而弃传统的“岭南”称谓不用,采用了“广东”做书名,先后有《广东文集》、《广东文选》、《广东新语》等。康熙三十五年(1696)五月十六日(6月27日)病逝。
他抚育成人的八个子女,均以“明”字命名,如明洪、明治等,都表达了他誓为明人的爱国情怀。
书作禁毁
屈大均67岁时在故里辞世。为了避免清廷糟蹋,他的家人不敢为他立墓碑,乡人也在很 长时间内也不向外人透漏他的墓地。屈大均去世78年后,清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以屈大均“托名胜国,妄肆狂狺,其人实不足取,其书亦不可复存”为理由,他的所有著作都被清廷列为必须焚毁的禁书,其两个不识字的孙子也受牵连被“从宽”处斩,并且要对屈氏发棺戳尸,由于百姓的掩护,没有找到坟墓而作罢。到了20世纪初,腐败的清廷已经没落,这时百姓才在“荆榛曼草”之中按先人标定的墓穴方位找到屈大均墓穴所在,并捐资重建了墓穴。
文学
屈大均具有多方面的文学才能,其中以诗的成就最高。据朱希祖先生《屈大均(翁山)著述考》一文考证,屈氏著作在经过雍正、乾隆年间三次严令禁毁之后,可考知的屈氏著述仍不下三十多种,在屈大均生前已刊行的诗集有《道援堂集》、《翁山诗外》、词集《骚屑》;去世后不久又刊行了新编《屈翁山诗集》及《岭南三大家诗选》等。虽然抗清复明、弘扬民族节气始终是屈氏诗文的主旋律,但其诗文中充满着关注社会、体恤民生的情愫。康熙年间,名士周炳曾为《翁山诗选》作序,称其诗能为各阶层人士(上至“当世士大夫”,下至“遐方僻壤,小生俗儒”)欣赏与夸赞,誉享海内,这也正是“翁山派”享誉后世的真实写照。有的学者指出,屈大均的诗文以爱国诗人屈原为楷模,效法注重民生的诗圣杜甫,但又自铸伟辞,开辟出自成一家的“翁山诗派”,形成词语璀璨瑰丽、情感沉烈恢宏、意象雄奇的独特风范,将文采美、性感美与理性美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他的文采美发自情感美,而情感美又遵循着理性美,这种完美的结合,使得他的诗文具有动人心魄的艺术感染力。”
屈大均一生跋涉山川,联络志士,冀求恢复中华。“六十六年之中……险阻艰难,备尝其苦”(《生圹自志》)。所以发而为诗,主要就是写这种经历和情怀。如:“故国江山徒梦寐,中华人物又销沉”(《壬戌清明作》);“万里悲风随出塞,三年明月照思乡”(《紫荆关道中送客》);“今天降丧乱,日月颠其行。……山鬼纷媚人,前驱从两狼。忠诚夙所主,九死吾何伤”(《咏怀》之十二);“圣贤耻独善,所贵匡时艰。太阿苟不割,蛟龙将波澜。箧中有《阴符》,吾生焉得闲”(《别王二丈予安》)等,都慷慨激越,饱含着壮志未申的不尽情意。
又如《过大梁作》、《塞上曲》、《寒上感怀》、《望云州》、《旧京感怀》、《早发大同作》、《鲁连台》、《咏怀》等,无不是他爱国忧国激情的表露。屈大均在另一些诗如《扬州感旧》、《白门秋望》、《猛虎行》、《大同感叹》、《民谣》、《菜人哀》、《高州大水作》、《雷女织葛歌》等篇中,对南明政权的腐败表示痛心。他对清朝的苛政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对广大人民所受祸难疾苦表示深切的同情。屈大均诗的艺术特点是气魄雄放、笔力遒劲,富于瑰奇的想象,为“岭南三家”之冠。王瑛《岭南三大家诗序》评为:“如万壑奔涛,一泻千里、放而不息、流而不竭。其中多蛟龙神怪,非若平湖浅水,止有鱼鳖。”
屈大均的《广州竹枝词》其中一首为:“洋船挣出是官商,十字门开向二洋。五丝八丝广缎好,银钱堆满十三行。”不但地方色彩强烈,又是关于广州十三行的最早文字记录,至今仍是治史工作者研究十三行起源变革的主要史实依据。“以诗正史”,屈大均在这方面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历史文化财富。
其文沉浸秦汉,简洁高古,品格不凡。词作不多,然如〔紫萸香慢〕《送雁》、〔长亭怨〕《与李天生冬夜宿雁门关作》等,亦不愧为“声情激越,喷薄而出”,“纵横排□”(叶恭绰《广箧中词》)之作。
史志
屈大均的史学造诣也极高,贡献很大。他的《皇明四朝成仁录》记载了崇祯、弘光、隆武、永历四朝死节之士的事迹,成为研究南明史所必备的珍贵资料。
屈大均的另一部代表作《广东新语》记录了广东的天文地理、经济风物、人物风俗,它集各史志之所长,记述详实,内容丰富,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和学术价值,成为传世之作,历来评价极高,当代学者誉之为“广东大百科”。更具开创性的是,屈大均树立了以社会经济生活为中心的经世致用史学,并且“以诗为史”,在从封建传统史学向近代史学的过渡中起着先驱的作用。
科技
屈大均主张为人不尚虚华,为学不尚空谈,做事讲求实用,这一思想尤其表现在他注重国计民生,关心社会经济生活方面。屈大均身处中外经济文化交流前沿的广东,作为思想家,他比同时代人的高明之处在于他能挣脱传统的束缚,以博大开放的胸襟欢迎并赞赏这场巨大的变革,他高度肯定了岭南发达的商品经济,赞美粤人的商品意识,描绘发财致富的动人景象。
他的代表作之一《广东新语》,虽然不是一本专门的科学技术论著,但有学者统计其涉及科技问题的篇幅占了全书的68%,有十万字是属于农业方面的内容,还有2/3是有关国计民生方面的记载,全面地反映了明末清初广东的经济发展概貌。有些学者还专门探讨了屈大均对自然科学的研究,认为他注重科学实践,侧重综合研究和哲学概括,体现了朴素的辩证法思想。
屈大均站在时代的前列,为岭南商品经济呐喊助威,发挥了思想先驱的作用。这些都表明了中国传统观念在近代的转变已经在屈大均身上逐渐产生了,作为岭南社会率先走向近代化的一位思想先驱,屈大均对后人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