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句

“玉局仙翁公案”的全诗出处及翻译赏析


“玉局仙翁公案”出自宋代李曾伯的《题冯司法水月书堂》,诗句共6个字,诗句拼音为:yù jú xiān wēng gōng àn,诗句平仄:仄平平平平仄。

“玉局仙翁公案”全诗

《题冯司法水月书堂》

玉局仙翁公案

玉局仙翁公案,梅亭老子偈言。
莫向空中捉影,要须达处穷源。


赏析


《题冯司法水月书堂》是宋代诗人李曾伯的作品。这首诗词表达了关于玉局仙翁公案和梅亭老子偈言的思考。诗意深远,引人深思。

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如下:

清澈的水面倒映着明月,
书堂里题写着冯司法的名字。
玉局仙翁的事迹,
梅亭老子的教导。
不要试图捕捉空中的影子,
要去追求真正的根源。

诗中的“冯司法水月书堂”描绘了一个安静而清幽的场景,水面倒映着明月,书堂里题写着冯司法的名字。这里的冯司法可能是一位具有法律才能的人物,他的名字被写在书堂中,显示了他的学问和才华。

诗中提到了“玉局仙翁公案”,这可能是指一段传奇故事或历史事件,具体内容未提及。这个公案可能与仙翁和玉局有关,给人一种神秘而令人向往的感觉。

另外,诗中也提到了“梅亭老子偈言”,这可能是指老子在梅亭上的讲道或教导。老子是道家思想的创始人之一,他的教导代表着深远的思想和智慧。

诗人在最后两句中表达了深邃的哲理。他告诫人们不要试图捕捉空中的影子,而应该去追求真正的根源。这里的“捉影”可以理解为追求虚幻的事物,而“达处穷源”则是要求人们去追寻事物的真正本质和根源。

整首诗词意境清新,言简意赅,通过对玉局仙翁公案和梅亭老子偈言的提及,诗人引发读者对于人生、智慧和真理的思考。他提醒人们不要追逐虚妄和表面的东西,而要深入思考和追寻事物的本质,以求得真正的智慧和领悟。

“玉局仙翁公案”全诗拼音读音对照参考


tí féng sī fǎ shuǐ yuè shū táng
题冯司法水月书堂

yù jú xiān wēng gōng àn, méi tíng lǎo zi jì yán.
玉局仙翁公案,梅亭老子偈言。
mò xiàng kōng zhōng zhuō yǐng, yào xū dá chù qióng yuán.
莫向空中捉影,要须达处穷源。

“玉局仙翁公案”平仄韵脚


拼音:yù jú xiān wēng gōng àn
平仄:仄平平平平仄
韵脚:(仄韵) 去声十五翰

作者简介


李曾伯李曾伯(1198~1265至1275间) 南宋词人。字长孺,号可斋。原籍覃怀(今河南沁阳附近)。南渡后寓居嘉兴(今属浙江)。

作者介绍


李曾伯的生平

  曾通判濠州,迁军器监主簿 。淳祐二年(1242),迁太府卿、淮东制置使、知扬州。四年,兼淮西制置使。六年,落职予祠。九年,知静江府、广西经略安抚使兼广西转运使。次年,为京湖安抚制置使知江陵,进龙图阁学士。宝祐元年(1253),拜端明殿学士 。明年,进资政殿学士、四川宣抚使兼京湖制置大使,召赴阙,特赐同进士出身。累官湖南安抚大使兼知潭州,兼节制广南,移治静江 。开庆元年(1259),进观文殿学士。景定五年(1264 ),知庆元府 、沿海制置使 。咸淳元年(1265),为贾似道所嫉 ,褫职。五年,其子李杓刊其所著,时曾伯已卒。曾伯素知兵,所至有治绩,称南渡后名臣 。《宋史》有传。有《可斋杂稿》三十四卷 ,续稿八卷 ,续稿后十二卷。后人合名《可斋类稿》,内有词七卷。《四库总目提要》称其“诗词才气纵横,颇不入格。要亦戛戛异人,不屑拾慧牙后”。

李曾伯的成就

  李曾伯集中有诗、词、文。文多为奏疏表状之类。诗没有显著特色。他的文学成就主要体现于词。其词今存 200余首,长调占绝大多数。作者是热心事功的用世之臣,自言"要流芳相期千载,肯区区徒恋片时欢?"(〔八声甘州〕《自和》)所以他的词不屑作莺娇燕昵之语,而喜用慷慨悲壮之调,抒发忧时感世之情。他自称"愿学稼轩翁"(〔水调歌头〕《寿刘舍人》),词的风格和内容也多有与稼轩相似之处。如〔沁园春〕《丙午登多景楼和吴履斋韵》:"春去春来,潮生潮落,几度斜阳人倚楼。堪怜处,怅英雄白发,空敝貂裘","淮头虏尚虔刘,谁为把中原一战收",对景抒情,感慨身世,怀念中原,悲愤之意,宛然可见。前人评论他"才气纵横,颇不入格,要亦戛戛异人,不屑拾慧牙后"(《四库全书总目》),概括了可斋词的特点。但因不讲含蓄和议论过多,有些篇章流于粗豪,显得枯燥,形象性较差。有《可斋杂稿》34卷,《可斋续稿》前8卷,后12卷,并见于《四库全书珍本初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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