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惊绿鬓已苍颜”出自宋代洪适的《浣溪沙(席上再作)》,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zì jīng lǜ bìn yǐ cāng yán,诗句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
“自惊绿鬓已苍颜”全诗:不见丹丘三十年。
青山碧水想依然。
自惊绿鬓已苍颜。
月在柳梢曾径醉,雨荒院菊有谁怜。
绣衣归与古人言。
《浣溪沙(席上再作)》是宋代洪适所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三十年不见丹丘,
青山碧水仍然美丽。
我自惊觉绿鬓已经苍颜。
曾经在柳树梢头被月光迷醉,
如今雨季荒芜院中的菊花,谁会怜惜?
我穿着绣衣回归,与古人谈论往事。
诗意:
这首诗词描绘了洪适对时光流转的感慨和对自身年华逝去的思考。作者在三十年未见之后回到丹丘,发现青山碧水依旧美丽,但自己已经老去,绿鬓已经苍颜。他回忆起年轻时在柳树下被月光陶醉的时刻,而如今的雨季中,院子里的菊花凋零无人怜惜。最后,他穿着绣衣回归,与古人谈论过去的岁月。
赏析:
这首诗词通过对自然景色和个人经历的描绘,表达了时光流逝和人事易变的主题。作者对三十年未见之地的描写,展现了自然环境的恒久美丽,与人的短暂生命形成鲜明对比。他自我感慨地提及自己的年龄和外貌的变化,以及曾经年少轻狂的时光已经远去。在雨季中凋零的菊花象征着岁月的冷酷无情,同时也暗示了人世间的无常和虚无。最后,作者以穿着绣衣归来并与古人交谈的形象,表达了对过去岁月的思念和对传统文化的向往。
整首诗词情感深沉,意境凄美。通过描绘自然景色和个人经历,洪适抒发了时光流逝、人事易变的感慨,同时也反映了对美好时光的怀念和对人生意义的思考。这首诗词以简洁的语言和深刻的意境,打动人心,让人对人生的短暂和岁月的流转产生思考。
huàn xī shā xí shàng zài zuò
浣溪沙(席上再作)
bú jiàn dān qiū sān shí nián.
不见丹丘三十年。
qīng shān bì shuǐ xiǎng yī rán.
青山碧水想依然。
zì jīng lǜ bìn yǐ cāng yán.
自惊绿鬓已苍颜。
yuè zài liǔ shāo céng jìng zuì, yǔ huāng yuàn jú yǒu shuí lián.
月在柳梢曾径醉,雨荒院菊有谁怜。
xiù yī guī yǔ gǔ rén yán.
绣衣归与古人言。
拼音:zì jīng lǜ bìn yǐ cāng yán
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
韵脚:(平韵) 上平十五删
洪适(1117~1184)南宋金石学家、诗人、词人。初名造,字温伯,又字景温;入仕后改名适,字景伯;晚年自号盘洲老人,饶州鄱阳(今江西省波阳县)人,洪皓长子,累官至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封魏国公,卒谥文惠。洪适与弟弟洪遵、洪迈皆以文学负盛名,有“鄱阳英气钟三秀”之称。同时,他在金石学方面造诣颇深,与欧阳修、赵明诚并称为宋代金石三大家。
金石
洪适在学术方面主要致力于金石学研究,尤其是其在知绍兴府任内和家居16年期间,用力尤多。先后著成《隶释》二十七卷、《隶续》二十一卷(见《隶释》),又著《隶缵》、《隶图》和《隶韵》。 但《隶韵》未成。今传世者仅 《隶释》和《隶续》两种,所著《隶释》、《隶续》,先依碑释文,著录全文,后附跋尾,具载论证,开金石学最善之体例,对后代有重大影响。另著有《盘州集》八十卷。洪适对魏晋和隋唐的碑刻也很精通,曾据《丹州刺史碑》、《皇甫诞碑》等碑刻,订正正史上一些记载的错误。
诗文
洪适诗文论著甚多,留下了很多名篇,四方传诵。故《宋史》评价说:“适以文学闻望”。其中《盘洲集》影响甚大,而《渔家傲引》是《盘洲集》的代表作。词前有小序。对渔父生活加以概述。接着用同一词牌写了十二首词,如数家珍一样从一月唱到十二月,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归隐后的生活:他泛舟船上,与眠鸥浴雁为友;他常把渔钱买酒,酒醒后则拈笛咏唱,畅抒情怀;“细雨斜风浑不避,青笠底,三三两两鸣桹起”。渔父们的生活是何等和谐、恬静!他们不避纲雨斜风,认定这是捕鱼的好时机。只见青青的斗笠下人头攒动,一声吆喝,拍着船板,他们就三三两两出发了。“半夜系船桥比岸,三杯睡着无人唤。睡觉只疑桥不见,风已变,缆绳吹断船头转。”这是何等逍遥自在、无拘无束!诙谐的情趣,空灵的意境,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何等的和谐!这充分反映了其在文学上很有底蕴。事实上,洪适的文学创作非常灵活,取材广泛,大都来源于生活。如洪适致仕后,退而回乡,在县城北郭购地筑屋,并称之为盘洲,他自己也自号盘洲老人,盘洲老人从小随父宦游,长大后又四处为官,发现本县珠湖产的银鱼非常独特,于是欣然命笔,写下一赋,名之为《银条鱼赋》。 其诗文论著甚多,并得到时人及后人的认可。
父亲洪皓,曾任徽猷阁直学士、提举万寿观兼权直学士院,封魏国忠宣公。洪适少年时即能日诵书3000言,与弟洪遵、洪迈先后同中博学鸿词科,有“三洪”之称。
建炎三年(1129年),洪皓使金,洪适年方13,即能任家事。率5个弟弟和3个妹妹奉祖母、母亲避兵饶州(今江西鄱阳),后以恩补修职郎。绍兴七年(1137年)任严州录事参军,绍兴十一年(1141年)任浙西提举常平司干办公事,绍兴十二年(1142年)与弟洪遵同中博学鸿词科,除左宣教郎敕令所删定官。高宗赞其:“父在远方,子能自立,此忠义报也。”
绍兴十三年(1143年),继迁秘书省正字。是年父自金归,忤秦桧,洪适出任通判台州军事。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除知荆门军。后知徽州、提举江东路常平茶盐兼提点刑狱,任内皆著政绩。后迁户部郎中、淮东总领、司农少卿、太常少卿兼权直学士院中书舍人,任内也为人称道。乾道元年(1165年),任翰林学士签枢密院事、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任怨革弊。次年因久雨而引咎辞职,除观文殿学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后以观文殿学士、左通奉大夫知绍兴府兼浙东安抚使。乾道五年(1169年),以观文殿学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此后家居16年,1184年二月辛酉(初二)日(3月15日)病逝。《宋史》有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