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句

“余力判酒”的全诗出处及翻译赏析


“余力判酒”出自元代许有壬的《沁园春 以上周咏先据至正集七十九,补许有》,诗句共4个字,诗句拼音为:yú lì pàn jiǔ,诗句平仄:平仄仄仄。

“余力判酒”全诗

《沁园春 以上周咏先据至正集七十九,补许有》

余力判酒

采诗洹水,清秋兴来,不暇求工。
致行云流水,虽违高古,亦无浮丽,更有佳人。
韶音同韵,芝兰同气,笑高山□□□中。
宰相倡酬,余力判酒,政兼花事。
休教阮家三品,但身闲便(下缺)残词。


赏析


这是元代许有壬的《沁园春》一首诗词。以下是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诗词的中文译文:
采诗洹水,清秋兴来,不暇求工。
致行云流水,虽违高古,亦无浮丽,更有佳人。
韶音同韵,芝兰同气,笑高山□□□中。
宰相倡酬,余力判酒,政兼花事。
休教阮家三品,但身闲便(下缺)残词。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词以洹水为背景,描绘了作者在清秋时节的心情。作者表示自己清秀高洁的情操和崇高的志向,追求行云流水般的自由自在。尽管与古代高雅诗词形式有所不符,但并没有追求浮华和华丽,反而更加注重真挚和质朴。诗中还提到有一位佳人,与山水音韵融合在一起,就像芝兰一样清香。宰相酬答,表明了作者在政治上的才干,同时也涉及了花事,展示了作者的广泛兴趣和能力。最后两句因下半部分缺失,无法完整理解其含义。

这首诗词以简洁的语言表达了作者的情感和思想。作者通过对洹水和清秋的描绘,表达了对自由、高洁和真挚情感的追求。诗词中融入了山水音韵和芳香的意象,增添了诗意的美感。同时,作者的政治才干和广泛的兴趣也在诗中得以展示。整体而言,这首诗词通过简练的语言和意象,展示了作者的个人情感和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余力判酒”全诗拼音读音对照参考


qìn yuán chūn yǐ shàng zhōu yǒng xiān jù zhì zhèng jí qī shí jiǔ, bǔ xǔ yǒu
沁园春 以上周咏先据至正集七十九,补许有

cǎi shī huán shuǐ, qīng qiū xìng lái, bù xiá qiú gōng.
采诗洹水,清秋兴来,不暇求工。
zhì xíng yún liú shuǐ, suī wéi gāo gǔ, yì wú fú lì, gèng yǒu jiā rén.
致行云流水,虽违高古,亦无浮丽,更有佳人。
sháo yīn tóng yùn, zhī lán tóng qì, xiào gāo shān zhōng.
韶音同韵,芝兰同气,笑高山□□□中。
zǎi xiàng chàng chóu, yú lì pàn jiǔ, zhèng jiān huā shì.
宰相倡酬,余力判酒,政兼花事。
xiū jiào ruǎn jiā sān pǐn, dàn shēn xián biàn xià quē cán cí.
休教阮家三品,但身闲便(下缺)残词。

“余力判酒”平仄韵脚


拼音:yú lì pàn jiǔ
平仄:平仄仄仄
韵脚:(仄韵) 上声二十五有

作者简介


许有壬许有壬(1286~1364) 元代文学家。字可用,彰(zhang)德汤阴(今属河南)人。延祐二年(1315)进士及第,授同知辽州事。后来官中书左司员外郎时,京城外发生饥荒,他从"民,本也"的思想出发,主张放赈(chen 四声)救济。河南农民军起,他建议备御之策十五件。又任集贤大学士,不久改枢密副使,又拜中书左丞。他看到元朝将士贪掠人口玉帛而无斗志,就主张对起义农民实行招降政策。

作者介绍


许有壬的评价

正直上谏
  许有壬在所上奏章中建议严惩铁木迭儿之子锁南及其余党,并请示为遭受铁木迭儿打击陷害的王毅、高昉、赵世延等大臣雪冤复职。接着,他又上疏《正始十事》,篇首云:“盖为政莫大于谨始,未有不正其始而能善其终者也。”所谓“十事”者,“一曰辅翼太子,宜先训导;二曰遴选长官,宜先培养;三曰通籍宫禁,宜别贵贱;四曰欲谨兵权,宜削兼领;五曰武备废驰,宜加修饬;六曰贼臣妻妾,宜禁势官征索;七曰前赦权以止变,宜再诏以正名;八曰铁木迭儿诸子,宜籍没以惩恶;九曰考验经费,以减民赋;十曰撙节浮蟗,以纾国用。”泰定帝大都采纳了他的建议。

为民请命
  泰定元年(1324年),许有壬选为中议大夫,旋改中书左司员外郎。当时,京都一带饥荒严重,他请求赈济之。同事们责怪他说:“您的意见固然是好的,但这样一来,国家可就亏缺了。”许有壬说:“不对。民,本也,不亏民,岂能亏了国家呢?”他说与丞相,得到了同意 ,“发粮四十万斛济之 ,民赖以活者甚众。”三年(1326年)六月,升右司郎中,俄移左司郎中。四年(1327年)二月,其父卒,丁忧去职。天历三年(1330年)三月,擢两淮都转运盐司使(司置扬州)。至顺二年(1331年),许有壬被召回京,任参议中书省事。未几,丁母忧。元统元年(1333年),复任中书参议。二年(1334年),拜治书侍御史,转奎章阁学士院侍书学士,仍治台事。九月,升任中书参知政事,知经筵事。

聪明才干
  顺帝至元年(1335年),中书平章政事彻里贴木儿奏罢科举,并得到丞相伯颜的支持。许有壬力争之,详说科举不可罢废,“科举若罢,天下人才觖望”,势必堵塞了选贤任能之路。然劝阻不果,乃托病不出。顺帝强起之,任他为侍御史。这个时期,许有壬不断受到朝中一些大臣的猜忌和谋算,即于至元四年(1338年)辞归彰德(今河南省安阳),随后又南游湘汉。 至元六年(1340年)春,许有壬被召回中书省,仍任参知政事。至正七年(1341年)四月,升为中书左丞。翌年正月,有人建议自大都西山金口引浑河(今永定河)水过京城,达通州(今通县),以通漕运。丞相脱脱也积极推行此议。许多大臣认为不可施行,而以许有壬劝阻最力。

陈其利害
  他条陈其利害说:“浑河之水,湍悍易决,而足以为害,淤浅易塞,而不可行舟;况地势高下,甚有不同,徒劳民费财耳。”但终于未被采纳。是年二月开始兴修,十月竣工,是为“金口新河”。结果开闸放水之后“流湍势刀,沙泥壅塞,船不可行。而开挑之际,毁民庐舍坟茔,夫丁死伤甚众。又费用不赀,卒以无功。”果然被许有壬言中。先前,其父许熙载在长沙做官时,曾建立义学,兴办教育。许熙载去世后,学生们为纪念他,设立了东冈书院。有人借此对许有壬进行诬陷。至正三年(1343年)正月,他愤而称病辞职。 至正四年,任许有壬为江浙行省左丞,辞之。六年四月,召为翰林学士,又辞。是年闰十月,复以翰林学士承旨如,仍知经筵事,他未便再行坚辞,只好领命。次年,授御史中丞。未见,复以病归。 至正十三年(1353年),起拜许有壬为河南行省左丞。十五年(1355年)正月,升任集贤大学士,寻改枢密副使,复拜中书左丞。是年秋,转任集贤大学士兼太子左诠德,阶至光禄大夫。十七年(1357年),他已71岁,以老病致仕,回到彰德。二十四年(1364年)九月二十一日卒,终年78岁。自仁宗至顺帝,许有壬“历事七朝,垂五十年”,“遇国家大事,无不尽言”,“明辩力诤,不知有死生利害”。谥“文忠”,葬于安阳城西北武官之原、洹水之阳。 许有壬“善笔札,工辞章”,其文章诗词,在元代堪称“巨手”。当时的著名文人欧阳玄(欧阳修之后)谓其文章“雄浑闳隽,涌如层澜,迫而求之,则渊靓深实”。

许有壬的介绍

  七朝重臣许有壬 许有壬(1287年~1364年),字可用,河南省汤阴县人。元代大臣。

  父许熙载于大德年间,曾先后在湖南零陵、衡阳、湘潭、长沙、江西临川等地做官,幼年的许有壬随父读书于江南。大德末年,许有壬游学京师。

  至大二年(1309年),应聘为山北廉访司(司治今内蒙自治区宁城县城西)书吏。 仁宗延祐二年(1315年),许有壬登进士第,授同知辽州事。六年(1319年),任山北廉访司经历。英宗至治元年(1321年),升为吏部主事。二年(1322年),改任江南行台监察御史。他巡视广东时,发现广东道廉访司副使哈只和蔡衍二人营私舞弊,“黩货无厌”,便立即劾罢之。不久,许有壬被召回内台,任监察御史。元英宗是一位力图推行新政的君主,他起用拜住为相,追查并处置前任奸相铁木迭儿父子等人贪赃不法、诛杀贤良之罪行,因而遭到以御史大夫铁失为首的铁木迭儿余党的忌恨。三年(1323年)八月,铁失等人发动政变,当英宗自上都(今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东)南返,途经南坡(在上都西南30里)时,将英宗和丞相拜住杀死。泰定帝即位后,铁失伏诛。

许有壬的作品概述

  他的著作有《至正集》、《圭塘小稿》等。《至正集》系其一生诗词文章之汇编,许氏逝世前由门生集录编定,身后历经数百年之周折,方得以付梓刊印,凡81卷。《圭塘小稿》为许有壬自辑,后由其弟许有孚(字可行)重加编次,乃《至正集》“不具录者也”,即《至正集》所未收入的诗文。另有《圭塘欸乃集》,是数人诗作的结集,非许有壬一人之诗集,为许氏与其弟许有孚、子许桢、宾客马煕(字明初)吟咏唱和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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