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杖出人间”出自唐代刘长卿的《偶然作》,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fú zhàng chū rén jiān,诗句平仄:平仄平平平。
“扶杖出人间”全诗:野寺长依止,田家或往还。
老农开古地,夕鸟入寒山。
书剑身同废,烟霞吏共闲。
岂能将白发,扶杖出人间。
《偶然作》是唐代诗人刘长卿创作的一首诗词。诗词的大意是:野寺常有人依止,田家人或经过。老农开辟了古老的田地,夜晚的鸟儿归向寒山。文人的书剑都废弃了,官吏们都闲散无事。难道我也要随着白发,拄着拐杖离开人间吗?
诗词的中文译文如下:
野寺长依止,田家或往还。
老农开古地,夕鸟入寒山。
书剑身同废,烟霞吏共闲。
岂能将白发,扶杖出人间。
诗词的诗意是表达了作者对人生的一种思考和抒发。野寺常有人依止,说明这个地方有人常常来此寻求心灵的寄托。田家人或经过,描述了田园生活的景象。老农开辟了古老的田地,表达了岁月更迭中人们对土地的劳动和感悟。夜晚的鸟儿归向寒山,描绘了自然界的一种安宁和归宿。文人的书剑都废弃了,官吏们闲散无事,暗示了现实生活中的失意和无奈。最后,作者以自己的白发和拐杖来象征自己也可能要随着岁月的流逝离开人间,表达了一种对人生归宿的思考和忧虑。
这首诗词通过对于自然景物和人生境遇的描绘,以及对于人生归宿的思考,表达出了作者对于生活的矛盾和无奈的心情。诗词运用了对比和象征等修辞手法,使得诗词既具有了现实感又具有了哲理性的思考。整首诗词以简洁的语言描绘了人生的悲喜之感,给人以深思和震撼。
ǒu rán zuò
偶然作
yě sì zhǎng yī zhǐ, tián jiā huò wǎng huán.
野寺长依止,田家或往还。
lǎo nóng kāi gǔ dì, xī niǎo rù hán shān.
老农开古地,夕鸟入寒山。
shū jiàn shēn tóng fèi, yān xiá lì gòng xián.
书剑身同废,烟霞吏共闲。
qǐ néng jiāng bái fà, fú zhàng chū rén jiān.
岂能将白发,扶杖出人间。
拼音:fú zhàng chū rén jiān
平仄:平仄平平平
韵脚:(平韵) 上平十五删 (仄韵) 去声十六谏
刘长卿(约726 — 约786),字文房,汉族,宣城(今属安徽)人,唐代诗人。后迁居洛阳,河间(今属河北)为其郡望。玄宗天宝年间进士。肃宗至德中官监察御史,后为长洲县尉,因事下狱,贬南巴尉。代宗大历中任转运使判官,知淮西、鄂岳转运留后,又被诬再贬睦州司马。德宗建中年间,官终随州刺史,世称刘随州。
刘长卿,中国唐代诗人。字文房。因官至随州刺史,亦称刘随州。宣城(今属安徽)人,郡望河间(今属河北)。祖籍宣城,郡望河间,后迁居洛阳。姚合《极玄集》卷下云刘长卿为“宣城人”;又中唐林宝《元和姓纂》卷五分述诸郡刘姓云:“考功郎中刘庆约,宣州人;孙长卿,随州刺史。”林宝稍早于姚合,所记一致,足消人疑。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九诗集类著录《刘随州集》十卷,并云:“唐随州刺史宣城刘长卿文房撰”,当据林、姚二氏之说。然《新唐书·艺文志》云称刘长卿为河间(今河北河间)人,《唐才子传》袭云:“河间人”,又同卷李季兰条:“知河间刘长卿有阴重之疾”。河间大概指其郡望而言。长卿一族,何时迁洛阳,殆不可考。及观刘集,知洛阳故业萦怀于中,感情甚深,断非居日浅短者可比。刘长卿《旧唐书》、《新唐书》都没有传记,关于他的生卒年,一直未有确考。闻一多认为其生年为公元709年,傅璇琮认为是710年左右或725年左右,还有其它的说法。卒年,一般认为是在789至791年之间;也就是说,刘长卿经历了玄宗、肃宗、代宗和德宗四朝。
刘长卿为年轻时在嵩山读书,742-746年(唐玄宗天宝)间登进士第。一说755年(唐玄宗开元十四年),刘长卿可能才登进士第,但是还没有揭榜,便爆发安史之乱了。
756年,唐肃宗即位,刘长卿被任命到苏州下属的长洲县当县尉。不久被诬入狱,遇大赦获释。
758年(唐肃宗至德三年)正月,摄(代理)海盐令。
760年(上元元年)春,被贬为潘州南巴(今广东电白)尉,但刘长卿并未到南巴实际任职。
761年(上元二年)秋天,他又奉命回到苏州接受“重推”,旅居江浙。这时江南刚经历过刘展之乱,本来繁华富庶的吴郡一带变得破败萧条。
770年(唐代宗大历五年)以后,历任转运使判官,知淮西、鄂岳转运留后。因为性格刚强,得罪了鄂岳观察使吴仲孺,被诬为贪赃,再次贬为睦州(今浙江淳安)司马。在睦州时期,与当时居处浙江的诗人有广泛的接触,如皇甫冉、秦系、严维、章八元等都有诗酬答。
781年(唐德宗建中二年),又受任随州(今湖北随县)刺史。世称“刘随州”。
784年(兴元元年)和785年(贞元元年)间,淮西节度使李希烈割据称王,与唐王朝军队在湖北一带激战,刘长卿即在此期间离开随州。
刘长卿离开随州后,大约流寓江州,晚岁入淮南节度使幕。约卒于790(唐贞元六年)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