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句

“后先花信不须催”的全诗出处及翻译赏析


“后先花信不须催”出自宋代王居安的《句》,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hòu xiān huā xìn bù xū cuī,诗句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

“后先花信不须催”全诗

《句》

后先花信不须催

高下水痕元自定,后先花信不须催


赏析


《句》是一首宋代诗词,作者是王居安。这首诗的中文译文是:

高下水痕元自定,
后先花信不须催。

这首诗的意境主要表现了自然界中的一种自然规律,并通过此来表达人生哲理。下面是对这首诗词的诗意和赏析:

诗的第一句是“高下水痕元自定”,描绘了水面上的波纹或水痕,并指出这些波纹的高低是由自然法则所决定的。这里的“高下水痕”可以视为生活中的各种因素,可能是人们的地位、财富、成就或命运等等。而“元自定”则意味着这些因素的决定性并非我们所能左右,它们是自然法则的结果。

接着的第二句是“后先花信不须催”,通过对花朵的描写,表达了花朵自然开放的规律。这里的“后先花信”指的是花朵的开放顺序,说明花朵的绽放并不需要外界的促使或催逼。这也可以被视为一种对自然规律的讴歌,同时暗示着人生中的事物也有其自然的发展规律。

整首诗词通过对自然规律的描绘,表达了一种豁达的人生观。它告诉我们,人的处境和命运并非完全由个人的选择和努力所决定,而是受制于各种自然因素和规律。与其过分追求功名利禄或焦虑不安,不如顺应自然规律,接受生活的变化和安排。这种心态可以让人更加从容地面对人生的起伏和变化,带来内心的宁静和平和。

总的来说,这首诗词以简洁的语言展示了自然界的规律,并通过此来启示人们对人生的思考。它传达了一种豁达、接纳和平和的生活态度,提醒人们要顺应自然,坦然面对人生的起伏和变化。

“后先花信不须催”全诗拼音读音对照参考



gāo xià shuǐ hén yuán zì dìng, hòu xiān huā xìn bù xū cuī.
高下水痕元自定,后先花信不须催。

“后先花信不须催”平仄韵脚


拼音:hòu xiān huā xìn bù xū cuī
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
韵脚:(平韵) 上平十灰

作者简介


王居安王居安(约1167~1232),字简卿、资道,原籍方岩(今属温岭),定居黄岩县城岩魁坊(今郏家巷)。南宋淳熙十四年(1187)进士,甲科第三名。

作者介绍


王居安的生平

  任徽州推官10年,后任江东提刑使,国子正太学博士,著作郎兼国史馆实录院编修官。绍熙五年(1194),宗室赵汝愚与外戚韩侂胄相互倾轧,王投靠主和派右丞相赵汝愚,次年赵罢相,韩发动“开禧北伐”,王居安上疏阻止。北伐失败,又上诛韩之疏,参与主降派史弥远等,勾结杨后,杀害韩及主战派,升为工部侍郎,又为因反韩被谪的吕祖俭、吕祖泰明冤。

  嘉定二年(1209),王居安进谏史弥远专权,被御史中丞雷孝友弹劾越职而罢官,次年复职。后任太平知州,提点浙西刑狱,隆兴知府。时农民起义不绝,王居安认为:“贼胜则民皆为贼,官军胜则贼皆为民。”主张利用起义军矛盾,“两虎斗於穴,吾可成卞庄之功。”嘉定四年,因直言触上,罢官闲居11年。嘉定十五年,复官工部侍郎。不久,以集英殿修撰提举玉隆宫,以宝谟阁待制知温州府。理宗年间,历任福州知府,龙图阁直学士等职。绍定十二年(1228),福建宁化盐民起义,左翼将军邓起兵败,王居安受命招抚成功。《宋史》评曰:“居安以书生於兵事,不学而能。”卒后赠少保。著有《方岩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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