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免于罪”出自唐代柳宗元的《驳复仇议》,诗句共4个字,诗句拼音为:bù miǎn yú zuì,诗句平仄:仄仄平仄。
“不免于罪”全诗: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
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
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
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
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
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
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
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
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
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
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
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
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
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
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
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
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
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
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
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
”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
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
”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
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
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
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
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
谨议。
翻译
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注释
(1)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
(2)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下邽(guī):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
(3)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
(4)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旌(jīng):表彰。闾:里巷的大门。
(5)过:错误,失当。
(6)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
(7)黩(dú)刑:滥用刑法。黩,轻率。
(8)僭(jiàn):超出本分。
(9)制:制定,规定。
(10)刺谳(yàn):审理判罪。
(11)原:推究。端:原因。
(12)州牧:州的行政长官。
(13)蒙冒:蒙蔽,包庇。
(14)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
(15)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
(16)介然:坚定的样子。自克:自我控制。
(17)谢之:向他认错。
(18)愆(qiàn):过错。
(19)戕(qiāng):杀害。
(20)悖骜(bèiào):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
(21)邦典:国法。
(22)《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
(23)调人:周代官名。
(24)《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
(25)推刃:往来相杀。
柳宗元《驳复仇议》是一篇高扬以人为本思想的光辉篇章。它以对弱者的深切同情,批驳初唐陈子昂“既诛且旌”的论点,并且,阐述了“调”即和谐在处理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全文层次清楚、内容丰富,对今天,依然有启发。
《驳复仇议》中,柳宗元不仅破字当头,对陈子昂进行了毫不客气的否定与反对,读来“劲畅”;而且,立在其中,联想到社会矛盾与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确有“卓识”。概括一下,全文大致有四个层面:
一、“旌”与“诛”不能并用。
柳宗元先说,“礼”与“刑(法)”,尽管性质相同、目标一致,都在于“防乱”,但它们的应用,却判然分离,即,“礼”是“本情以正褒贬”,它必须调查“诚(好)”或“伪(坏)”的事实;“法”,是“穷理以定赏罚”,它注重研究“曲(错)”或“直(对)”的结论。一个是“始(本)”,一个是“端(末)”。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柳宗元继续说,徐元庆做了可“旌”的“诚(好)”事,陈子昂却硬要将他放到“曲(错)”的位置,说“彼杀之,我乃杀之”,这叫做“滥”,造成“黩刑(枉法)”;相反,如果徐元庆的确“曲(错)”了,该“执而诛之”,却偏要说他做了“诚(好)”事,那么,这是“僭”,“坏礼(礼不健全)甚矣”。基于这种分析,柳宗元认为,陈子昂所谓“既诛且旌”应该“编之于令、永为国典”的说法,是根本站不住脚的(无法“趋义”、“违害”)。
二、既然徐元庆是“守礼而行义”者,那么,他就一定不会与“王法”为敌(守法人)。
《新唐书·孝友·张琇传》载:“武后时,下邽人徐元庆父爽为县尉赵师韫所杀,元庆变姓名为驿家保。久之,师韫以御史舍亭下,元庆手杀之,自囚诣官。”从此案例,我们大致可获两点信息:(一)徐爽无罪;(二)徐元庆有冤。事实上,柳宗元就是根据这两个判断,认为,赵师韫杀害徐爽,是“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使徐元庆蒙冤;加之,“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使徐元庆无处申冤。于是,他才同赵师韫不共戴天,“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应该说,柳宗元对此行动,给予了极高评价,他说,徐元庆的“不忘仇”,是“孝”;徐元庆的“不爱(怕)死”,是“义”。这样一个“守礼而行义”的人,“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他又怎么可能做出“悖骜而凌上”,即,“仇天子之法”、“戕奉法之吏”的错误举动来?
三、在一来一往的“两下相杀”中,徐元庆是值得同情的弱者。
柳宗元说,在徐元庆与赵师韫的尖锐对立中,他是“弱”者;另外,在徐元庆与州牧、刑官的据理力争中,他又是“寡”者。就是这样一个弱者、寡者,做出了令“执事者”(指州牧、刑官等)“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要忙着认错、道歉)”的“得礼”(徐爽没有“抵罪触法,陷于大戮”)之事,本该旌表,却置死地,使柳宗元对徐元庆的悲惨遭遇,深感不平与无道;他坚定地站在弱者的立场上,大声疾呼:“而又何诛焉!”使我们仿佛听到了他那发自心灵深处的怒吼。真的,我们还非常有必要研究柳宗元满怀同情的措词:“吁号不闻”、“介然自克”、“即死无憾”、“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暴寡胁弱”、 “服孝死义”等,正所谓“深痛至愤所不能已者”。
四、解决普遍存在着的社会矛盾与冲突,最理想的境界是“调”。
陈子昂在《复仇议状》中,说了这样一段话:“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认为,作为儿子,都有亲生父亲,如果大家因为爱自己的父亲而去恨凶手、杀仇人,那么,势必带来难以掌控的混乱状况。对此论调,柳宗元驳斥道,陈子昂一方面侈谈“礼”如何如何,另一方面,却又不懂“礼”的中心内容,即,“礼”的性质与目标,在于“防乱”;而“防”的最有效办法,莫过于“调”字。于是,他引用《周礼·地官·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指出,国家的治理,需设“调人”官职,他们的责任所在,是化解怨恨;而他们的理念,则是劝阻仇杀,不管应不应当。在这里,我们分明见出柳宗元引述的用心,即,如果积极主动地去“调”了,那么,“杀人”的概率必然会大大降低,而陈子昂所说“亲亲相仇,其乱谁救”的局面,也根本不会再发生(“不除害”)。 既然如此,那么,“调”究竟包含了什么样的具体内容?
在柳宗元那里,“调”绝非随便的字眼;他以自己的体验与感受,从宏观与微观的各个层面,进行过严肃而又深入的思考,即,他把可以“防乱”的“调”字,放到整个“王法”的系统中去,认为,它是不可或缺的:
(一)官要守法。柳宗元说,官吏,在行政的过程中,要无条件地“奉法”:“凡为治者,杀(人),无赦”。而不能知法犯法,即,蓄“私怨”、鼓“吏气”、“虐于非辜”。这就不但不能被群众容纳与接受,反而,会引起仇恨。
(二)上下不可蒙冒(蒙蔽、掩盖)。柳宗元认为,当下级官吏为自己的利益而引发仇恨时,上级要“闻”、要“问”,而不是“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所谓“闻”,即,认真地倾听百姓的“冤抑沉痛”;所谓“问”,即,与百姓仔细地攀谈,不让他们“号无告”。柳宗元继续批判,除此之外,“执事者”还应对自己不但没有监督,反而蒙蔽、掩盖、纵容、包庇犯法的下级,感到羞耻与惭愧,因为,徐元庆的最终“复仇”,与他们有着间接的因果关系。
(三)要用调查研究的方法和手段。柳宗元引《周礼·地官·调人》,有这样一句话:“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所谓“令”,有“使用”意。使用什么?使用方法或手段。之前,柳宗元说:“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指,如果“王法”完备,那就必定离不开调查: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也需研究:这究竟是对还是错。可以这样说,调查研究,就是“调”的方法和手段;也只有在这个过程中,“情(事实)”、“理(道理)”得以清楚,为化解与消除矛盾,奠定客观基础。 根据以上分析,柳宗元“以人为本”的思想自然而然地凸现出来了。
细分一下,至少有这么两点,依然有现实意义与启发作用:
(一)珍爱生命。在《驳复仇议》中,我们不仅看到了柳宗元对犯法官吏的无比憎恨,也注意到了他对百姓生命的无限爱惜。他驳陈子昂,是用谴责的笔触去写的,比如“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矛头直指陈子昂的助纣为虐,认为,他“反以为戮”,开了“滥”杀之戒,真正是“不议曲直”、“暴寡胁弱”,丧失了起码的人性与良知。柳宗元对死难者的同情,在其他作品中,也有反映,如,在《答元饶州论政理书》中,说,“敝政”使“贫者愈困饿死亡而莫之省”;在《捕蛇者说》中,控诉赋敛之毒,导致“死者相藉也”;再如《非〈国语〉·戮仆》篇,柳宗元批评晋中军司马魏绛不杀公子而斩其仆,是“害无罪”、“非能刑”、“不亦甚乎”!
(二)联系群众。在《驳复仇议》中,柳宗元说,作为一个“守礼而行义”者,徐元庆绝不会与“王法”为敌。他之杀赵师韫,直接原因是赵“虐于非辜”;间接原因,在于“执事者”的不闻不问。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一方面,柳宗元认为,人民是有反抗的力量的;另一方面,为了避免对立面的扩大,柳宗元又提出了一个非常迫切的任务,即,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他论述道,一部完备的“王法”,对执政者要提出较高的要求:见民生不能不闻不问,而应“刺谳(定案)其诚伪,考正其曲直”;甚至,还应反思,为自己没能联系好群众、使人民受惠而“有惭色”。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bó fù chóu yì
驳复仇议
chén fú jiàn tiān hòu shí, yǒu tóng zhōu xià guī rén xú yuán qìng zhě, fù shuǎng wèi xiàn lì zhào shī yùn suǒ shā, zú néng shǒu rèn fù chóu, shù shēn guī zuì.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
dāng shí jiàn chén chén zǐ áng jiàn yì zhū zhī ér jīng qí lǘ qiě qǐng" biān zhī yú lìng, yǒng wèi guó diǎn".
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
chén qiè dú guò zhī.
臣窃独过之。
chén wén lǐ zhī dà běn, yǐ fáng luàn yě.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
ruò yuē wú wéi zéi nüè, fán wèi zi zhě shā wú shè.
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
xíng zhī dà běn, yì yǐ fáng luàn yě.
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
ruò yuē wú wéi zéi nüè, fán wèi lǐ zhě shā wú shè.
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
qí běn zé hé, qí yòng zé yì, jīng yǔ zhū mò de ér bìng yān.
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
zhū qí kě jīng, zī wèi làn dú xíng shén yǐ.
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
jīng qí kě zhū, zī wèi jiàn huài lǐ shén yǐ.
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
guǒ yǐ shì shì yú tiān xià, chuán yú hòu dài, qū yì zhě bù zhī suǒ xiàng, wéi hài zhě bù zhī suǒ lì, yǐ shì wèi diǎn kě hū? gài shèng rén zhī zhì, qióng lǐ yǐ dìng shǎng fá, běn qíng yǐ zhèng bāo biǎn, tǒng yú yī ér yǐ yǐ.
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xiàng shǐ cì yàn qí chéng wěi, kǎo zhèng qí qū zhí, yuán shǐ ér qiú qí duān, zé xíng lǐ zhī yòng, pàn rán lí yǐ.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
hé zhě? ruò yuán qìng zhī fù, bù xiàn yú gōng zuì, shī yùn zhī zhū, dú yǐ qí sī yuàn, fèn qí lì qì, nüè yú fēi gū, zhōu mù bù zhī zuì, xíng guān bù zhī wèn, shàng xià méng mào, xū hào bù wén ér yuán qìng néng yǐ dài tiān wèi dà chǐ, zhěn gē wèi dé lǐ, chǔ xīn jī lǜ, yǐ chōng chóu rén zhī xiōng, jiè rán zì kè, jí sǐ wú hàn, shì shǒu lǐ ér xíng yì yě.
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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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
fǎ qí kě chóu hū? chóu tiān zǐ zhī fǎ, ér qiāng fèng fǎ zhī lì, shì bèi ào ér líng shàng yě.
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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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
lǐ zhī suǒ wèi chóu zhě, gài qí yuān yì chén tòng ér hào wú gào yě fēi wèi dǐ zuì chù fǎ, xiàn yú dà lù.
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
ér yuē" bǐ shā zhī, wǒ nǎi shā zhī".
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
bù yì qū zhí, bào guǎ xié ruò ér yǐ.
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
qí fēi jīng bèi shèng, bù yì shén zāi! zhōu lǐ:" diào rén, zhǎng sī wàn rén zhī chóu.
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
fán shā rén ér yì zhě, lìng wù chóu chóu zhī zé sǐ.
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
yǒu fǎn shā zhě, bāng guó jiāo chóu zhī.
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
" yòu ān dé qīn qīn xiāng chóu yě? chūn qiū gōng yáng zhuàn yuē:" fù bù shòu zhū, zi fù chóu kě yě.
”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
fù shòu zhū, zi fù chóu, cǐ tuī rèn zhī dào, fù chóu bù chú hài.
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
" jīn ruò qǔ cǐ yǐ duàn liǎng xià xiāng shā, zé hé yú lǐ yǐ.
”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
qiě fú bù wàng chóu, xiào yě bù ài sǐ, yì yě.
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
yuán qìng néng bù yuè yú lǐ, fú xiào sǐ yì, shì bì dá lǐ ér wén dào zhě yě.
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
fū dá lǐ wén dào zhī rén, qǐ qí yǐ wáng fǎ wèi dí chóu zhě zāi? yì zhě fǎn yǐ wéi lù, dú xíng huài lǐ, qí bù kě yǐ wéi diǎn, míng yǐ.
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qǐng xià chén yì fù yú lìng.
请下臣议附于令。
yǒu duàn sī yù zhě, bù yí yǐ qián yì cóng shì.
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
jǐn yì.
谨议。
拼音:bù miǎn yú zuì
平仄:仄仄平仄
韵脚:(仄韵) 上声十贿
柳宗元(773年-819年),字子厚,唐代河东(今山西运城)人,杰出诗人、哲学家、儒学家乃至成就卓著的政治家,唐宋八大家之一。著名作品有《永州八记》等六百多篇文章,经后人辑为三十卷,名为《柳河东集》。因为他是河东人,人称柳河东,又因终于柳州刺史任上,又称柳柳州。柳宗元与韩愈同为中唐古文运动的领导人物,并称“韩柳”。在中国文化史上,其诗、文成就均极为杰出,可谓一时难分轩轾。
家庭环境
柳宗元出生的时候,“安史之乱”刚刚平定10年。虽然已有10年的短暂和平,但这时的唐王朝早已走过了它的太平盛世,逐渐衰朽。唐王朝的各种社会矛盾急剧发展,中唐以后的各种社会弊端如藩镇割据、宦官专权、朋党相争等等正在形成。
柳宗元的家庭是一个具有浓厚的文化气氛的家庭。他四岁那年,父亲去了南方,母亲卢氏带领他住在京西庄园里,卢氏信佛,聪明贤淑,非常有见识,并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她教年幼的柳宗元背诵古赋十四首。母亲的启蒙教育,使柳宗元对知识产生了强烈的兴趣。卢氏勤俭持家,训育子女,在早年避乱到南方时,宁肯自己挨饿,也要供养亲族。后来柳宗元得罪贬官,母亲以垂暮之年,跟随儿子到南荒,没有丝毫怨言。她是一位典型的贤妻良母,在她身上体现了很多中国古代妇女的美德。母亲的良好品格,从小熏陶了柳宗元。
贞元元年(公元785年),柳镇到江西做官。在这以后一段时间,柳宗元随父亲宦游,到过南至长沙、北至九江的广大地区。这段经历使柳宗元直接接触到社会,增长了见识。从这以后,他已经开始参与社交,结友纳朋,并作为一个有才华的少年受到人们的重视[注:刘禹锡《河东先生集序》“子厚始以童子有奇名于贞元初。”见《柳宗元集》附录]。不久,他回到了长安。
柳宗元的幼年在长安度过。对朝廷的腐败无能、社会的危机与动荡有所见闻和感受。他九岁那年,即唐德宗建中二年(781),爆发了继安史之乱后又一次大规模的割据战争——建中之乱。诱发战争的直接原因是成德镇李宝臣病死,其子李惟岳谋继袭,得到河北其它两镇和山南东道节度使梁崇义的支持,企图确立藩镇世袭传子制度。新继位的唐德宗不同意,四镇就联合起兵反抗朝廷。建中四年,柳宗元为避战乱来到父亲的任所夏口(今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但由于夏口是一个军事要冲,这时又成为李希烈叛军与官军激烈争夺的目标。年仅12岁的柳宗元在这时也亲历了藩镇割据的战火。
除了母亲外,父亲柳镇的品格、学识和文章对柳宗元更有直接的影响。柳镇深明经术,“得《诗》之群,《书》之政,《易》之直、方、大,《春秋》之惩劝,以植于内而文于外,垂声当时。”可知他信奉的是传统的儒学,但他并不是一个迂腐刻板、不达世务的儒生。他长期任职于府、县,对现实社会情况有所了解,并养成了积极用世的态度和刚直不阿的品德。他还能诗善文,曾与当时有名的诗人李益唱和,李益对他很推崇。父亲和母亲给予柳宗元儒学和佛学的双重影响,这为他后来“统合儒佛”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出仕
贞元十七年(公元801年),柳宗元调为蓝田尉,两年后又调回长安任监察御史里行,时年31岁,与韩愈同官,官阶虽低,但职权并不下于御史,从此与官场上层人物交游更广泛,对政治的黑暗腐败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逐渐萌发了要求改革的愿望,成为王叔文革新派的重要人物。
王叔文、王伾的永贞革新,虽只有半年时间便宣告失败,但却是一次震动全国的进步运动,所实行的措施,打击了当时专横跋扈的宦官和藩镇割据势力,利国利民,顺应了历史的发展。柳宗元与好友刘禹锡是这场革新的核心人物,被称为“二王刘柳”。年轻的柳宗元在政治舞台上同宦官、豪族、旧官僚进行了尖锐的斗争。他的革新精神与斗争精神是非常可贵的。
在永州
由于唐顺宗下台、唐宪宗上台,革新失败,“二王刘柳”和其他革新派人士都随即被贬。宪宗八月即位,柳宗元九月便被贬为邵州(今湖南邵阳市)刺史,行未半路,又被加贬为永州(今湖南永州市)司马。这次同时被贬为司马的,还有七人,所以史称这一事件为“二王八司马事件”。
永州地区地处湖南和广东、广西交界的地方,当时甚为荒僻,是个人烟稀少令人可怕的地方。和柳宗元同去永州的,有他67岁的老母亲、堂弟柳宗直、表弟卢遵。他们到永州后,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后来在一位僧人的帮助下,在龙兴寺寄宿。由于生活艰苦,到永州未及半载,他的母亲卢氏便离开了人世。
柳宗元被贬后,政敌们仍不肯放过他。造谣诽谤,人身攻击,把他丑化成“怪民”,而且好几年后,也还骂声不绝。由此可见保守派恨他的程度。在永州,残酷的政治迫害,艰苦的生活环境,使柳宗元悲愤、忧郁、痛苦,加之几次无情的火灾,严重损害了他的健康,竟至到了“行则膝颤、坐则髀痹”的程度。贬谪生涯所经受的种种迫害和磨难,并未能动摇柳宗元的政治理想。他在信中明确表示:“虽万受摈弃,不更乎其内。”
永州之贬,一贬就是9年,这是柳宗元人生一大转折。在京城时,他直接从事革新活动,到永州后,他的斗争则转到了思想文化领域。永州十年,是他继续坚持斗争的十年,广泛研究古往今来关于哲学、政治、历史、文学等方面的一些重大问题,撰文著书,《封建论》、《非〈国语〉》、《天照》、《六道论》等著名作品,大多是在永州完成的。
衣冠墓
唐元和十四年(公元819年)柳宗元在柳州病逝。后一年,灵柩运回京兆万年县栖凤原(今陕西西安)。《柳州县志》记载:“宗元原厝于古州治,其榇虽扶归,而封土尚存。”这封土就是现在的柳宗元衣冠墓。原毛石砌墓是清代重建的,墓碑题“唐刺史文惠侯柳公宗元之墓”,有对联“文能寿世,惠以养民”。文革时墓被毁平。1974年修复,郭沫若题碑:“唐代柳宗元衣冠墓”。(如右图所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侯祠内)柳宗元生平事迹,参见韩愈《柳子厚墓志铭》、新、旧《唐书》本传、文安礼《柳先生年谱》(载五百家注柳集卷首,别有《粤雅堂丛书》本)。今人著作,施子瑜《柳宗元年谱》(载《武汉大学学报》1957年第一期,有湖北人民出版社本),山西师范学院中文系《柳宗元年谱初稿》(载《山西师院》1974年第3期),可供参考。关于柳宗元的研究论著,章士钊《柳文指要》,取材详博,为论柳著作的巨帙,但其中多扬柳抑韩之论。
唐宪宗元和l0年(公元815年)6月,柳宗元被贬官来到柳州任刺吏,至元和14年(公元819年)11月8日,病逝于柳州。他在柳州的时间虽然仅有4年,但却为柳州黎民百姓办了很多好事,如重修孔庙、兴办学堂书院、破除巫神迷信、开凿饮用水井、释放抵债奴婢、植树造林等,促进了柳州地方文明的发展,在历史上留下了深远的影响。柳州的百姓非常怀念他,给他立祠,千百年来一直祭祀他。有关他的传说广为流传。
福民驱鬼
柳州的柳侯祠,《龙城石刻》(“剑铭碑”)的复制品,是一块长一尺多、高六寸的残缺石碣,上面刻有“龙城柳,神所守;驱厉鬼,出匕首,福四民,制九丑。元和十二年。柳宗元。”相传这块《龙城石刻》从土里挖出来时,旁边还有一把短剑,所以又称“剑铭碑”。
这是柳宗元逝世前两年,在一次向其部下魏忠、谢宁、欧阳翼等人交代后事时,写下的一篇铭文。当他挥毫时,在场的围观者都认为笔法苍劲、雄健,内容也是表达他爱护百姓,诅咒邪恶势力的不可多得的佳作。大家提出为了使它传之后世,不如镌刻在石块上,经柳宗元同意,叫来石匠,将这篇铭文镌刻成碑,连同他佩戴的一把短剑一起埋入土中。历经千年人世沦桑后,被一位百姓无意挖掘到,可惜不久即失落,只留下拓片。
由于这是一件被认为埋入土中可以镇宅,携带身上可以护身的神物,所以清代南方赴京应考的士子和长年经商在外的商贾,多有随身收藏《龙城石刻》拓片往来于旅途,以求逢凶化吉的。
荔子碑
“荔子碑”是过去每年祭祀柳宗元时用的祭歌,摘自唐代著名文学家韩愈写的《柳州罗池庙碑》中的《享神体》,此碑是公元1217年(宋代嘉定10年)刻的,因开头有“荔子”二字,所以叫做“荔子碑”。由于碑文是韩愈写的绝好文章,又是宋代名书法家苏东坡写的绝好行书,歌颂的是柳宗元绝好故事;因而叫做“韩诗苏字柳事碑”,又被人们美誉为“三绝碑”。
此碑现巍然耸立于柳侯祠堂内,我们可以看到碑身为断裂合拼而成。柳州流传着一个故事,明嘉清年间,在战乱中,“荔子碑”被毁坏。后来在筑柳州外城时,有军士捡得半截“荔子碑”,拿来砌城墙,但是每次砌进墙内,城墙就崩塌,后来才发现是“荔子碑”的一部分,在场的人终于醒悟过来,知道拿来砌墙是对柳侯的不敬,受到崩塌的惩罚。只好把断碑抬回柳侯祠,与残留原处的“荔子碑”拼合在一起,使这一珍贵的文物得以完整地保留下来。
四大好事
柳宗元致力改革的都是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地方。最明显的成效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释放奴婢,开凿水井,兴办学堂,开荒建设,等等。
首先是释放奴婢。柳州原先是一个原始的荒蛮之地,当时沿袭一种残酷的风俗,“以男女质钱,约不时赎,子本相侔,则沦为奴婢。”相当于欠钱不还则沦为奴婢,而一旦为奴则终身为奴。柳宗元发布政令,“革其乡法”,使得那些沦为奴婢者,仍可出钱赎回。政令中制定了一套释放奴婢的办法,规定已经沦为奴婢的人,在为债主服役期间,都可以按劳动时间折算工钱。工钱抵完债后立即恢复人生自由,回家与亲人团聚。这一举动受到广大贫困百姓的欢迎,后来推行到柳州以外的州县。
柳宗元在柳州做的另一件大事就是大力举办和发展文化教育事业。由于地处偏僻的少数民族区域,远离文明发达的都市,柳州一直以来处于封闭落后的环境里,弊风陋俗长期控制着人民的思想和心灵。柳宗元上任后,亲手创办了很多学堂,并采取各种方法鼓励小孩积极念书,从根本上提高民族的素质。在政事之余,柳宗元还耐心接受青年学子的拜访,对他们循循善诱。针对当地百姓迷信落后的习俗,柳宗元严令禁止江湖巫医骗钱害人。同时推广医学,培养出当地自己的医生为民众服务。柳宗元不仅仅满足于知识的传播,更致力于改变陈旧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他使从来不敢打井的柳州,接连打了好几眼井,世世代代靠天吃饭,靠喝雨水和河水长大的柳州人,从此喝上了干净甘甜的地下水,这不能不说是柳州人民的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喝水的方式改变是生活方式改变的反映,从而也带动了人们思维方式的更新。
而后,柳宗元又把目光投向农业落后的问题上。当地是丘陵地区,城外有着大片大片的荒地。看到百姓艰苦贫困的生活,柳宗元下决心改善这样的面貌。他以父母官的身份,号召、组织乡间的闲散劳力,开荒垦地,种树种菜,鼓励发展生产。有了足够的土地才能生产出足够的粮食和蔬菜,人民的生活才能走出饥饿和贫穷。在柳宗元的努力下,柳州可耕种土地面积大增。仅大云寺一处开出的荒地就种下了竹子三万竿,种菜百畦。他为改造一方水土,立下了不灭的功勋。
此外,这位柳刺史还十分注重城市美化。他重视植树造林,虽然身体不好也亲自参加植树活动。当时城里、河边都种了许多柳树。他的文明观念还渗透到城市的建设和规划上。柳宗元在位期间,整治了不少街巷,修筑了一些庙宇,并开发了不少自然景观。
水井:传说柳宗元到柳州以前,柳州找不到一口可以使用的水井,千户人家,万余人口,吃水用水都背负着小口大肚子的罂瓶,极其艰难地沿着狭窄的崖路上下往返到柳江边汲水。如果天旱水浅,到江边的距离就更远了;到了雨季,路险泥滑,汲水更加危险,稍有不慎,脚下一滑,汲水的人就会从陡坡上翻滚下去,轻者跌断手足,重者还会送命。
柳宗元到柳州后,体察民情,决定凿井供居民饮用。他命令部下蒋晏,率领数十名军士,在城北隍上开凿第一口水井。经过一段时间不分白天黑夜紧张的施工,一直凿到66尺深,才打出井水来。这时,柳州城里的百姓,都扶老携幼跑来观看这一奇迹。在这些百姓当中有的活到七、八十岁都还没有见过井的,当他们喝到清冽的井水时,都不禁高兴得欢呼雀跃起来。
柳宗元凿井之前,也曾有人试挖,但都崩塌,说是伤了“龙脉”,破坏“风水”,因此,都不敢继续开凿。柳宗元不信“讹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终于凿井获得成功,做了一件流传千古的利民好事。从此柳州才有了水井。
在柳州度过的余生最后的风雨四年里,柳宗元作为一个地方官,鞠躬尽瘁,用自己毕生的才华和心血,为当地人民铺筑了一条通往文明社会的大道。柳宗元在柳州的四年,从他个人的角度来说,是他政治生涯中令人叹息的结尾。但作为柳州历史上名垂青史的好官,他付出的精力和做出的贡献,却是令人怀念,不能遗忘的。柳宗元就像一根风中的残烛,顽强地燃烧自己,尽其所有的光芒,照亮了一方荒芜。
柳宗元虽然只活到了46岁,却在文学上创造了光辉的业绩,在诗歌、辞赋、散文、游记、寓言、杂文以及文学理论诸方面,都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柳宗元一生留下许多篇诗文作品,其诗多抒写抑郁悲愤、思乡怀友之情,幽峭峻郁,自成一路。最为世人称道者,是那些情深意远、疏淡峻洁的山水闲适之作。文的成就大于诗。其骈文有近百篇,不脱唐骈文习气,但也有像《南霁云睢阳庙碑》那样的佳作。
柳宗元的集子,为刘禹锡所编,题《河东先生集》,宋初穆修始为刊行。《四库全书》所收宋韩醇《诂训柳先生文集》45卷、外集 2卷、新编外集 1卷,为现存柳集最早的本子。宋童宗说音注、张敦颐音辨、潘纬音义的《增广注释音辨唐柳先生集》43卷、别集2卷、外集2卷、附录1卷,有《四部丛刊》影元刊本,为现行影印本之最早者。宋童宗说注《新刊增广百家详补注唐柳先生文集》45卷,宋建州刻本,现藏北京图书馆。宋魏怀忠编注《五百家注音辨柳先生文集》21卷、外集2卷、新编外集1卷、《龙城录》2卷、附录8卷,有《四库全书珍本初集》影印文渊阁本。宋廖莹中编注《河东先生集》45卷、外集 2卷、补遗、附录等,为宋人注本中最后的一种,有□隐庐影印宋刻世□堂本,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曾据以排印,上海人民出版社有重印本。明蒋之翘辑注《柳河东集》45卷、外集 5卷、遗文、附录等,虽采辑旧注,中多蒋氏自注的部分;有明 三径藏书刻本、《四部备要》排印本。
柳宗元重视文章的内容,主张文以明道,认为“道”应于国于民有利,切实可行。他注重文学的社会功能,强调文须有益于世。他提倡思想内容与艺术形式的完美结合,指出写作必须持认真严肃的态度,强调作家道德修养的重要性。他推崇先秦两汉文章,提出要向儒家经典及《庄子》、《老子》、《离骚》、《史记》等学习借鉴,博观约取,以为我用,但又不能厚古薄今。在诗歌理论方面,他继承了刘勰标举“比兴”和陈子昂提倡“兴寄”的传统。与白居易《与元九书》中关于讽喻诗的主张一致。他的诗文理论,代表着当时文学运动的进步倾向。
古诗
柳宗元的诗,共集中140余首,在大家辈出、百花争艳的唐代诗坛上,是存诗较少的一个,但却多有传世之作。他在自己独特的生活经历和思想感受的基础上,借鉴前人的艺术经验,发挥自己的创作才华,创造出一种独特的艺术风格,成为代表当时一个流派的杰出诗才。现存柳宗元诗,绝大部分是贬官至永州以后作品,题材广泛,体裁多样。他的叙事诗文笔质朴,描写生动,寓言诗形象鲜明,寓意深刻,抒情诗更善于用清新峻爽的文笔,委婉深曲地抒写自己的心情。不论何种体裁,都写得精工密致,韵味深长,在简淡的格调中表现极其沉厚的感情,呈现一种独特的面貌。因他是一位关心现实、同情人民的诗人,所以无论写什么题材,都能写出具有社会意义和艺术价值的诗篇。
柳诗现存140多首,均为贬谪后所作。前人把他与王维、孟浩然、韦应物并称“王孟韦柳”。其部分五古思想内容近于陶渊明诗,语言朴素自然,风格淡雅而意味深长。另外一些五古则受谢灵运影响,造语精妙,间杂玄理,连制题也学谢诗。但柳诗能于清丽中蕴藏幽怨,同中有异。另外,柳诗还有以慷慨悲健见长的律诗《登柳州城楼寄漳汀封连四州》为唐代七律名篇,绝句《江雪》在唐人绝句中也是不可多得之作。
在游记、寓言等方面,柳宗元同样为后世留下了极其优秀的作品。<<永州八记>>;已成为中国古代山水游记名作。这些优美的山水游记,生动表达了人对自然美的感受,丰富了古典散文反映生活的新领域,从而确立了山水记作为独立的文学体裁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因其艺术上的成就,被人们千古传诵、推崇备至。除寓言诗外,柳宗元还写了不少寓言故事,《黔之驴》、《永某氏之鼠》等,也已成古代寓言名篇。“黔驴技穷”,已成成语,几乎尽人皆知。有的寓言篇幅虽短,但也同他的山水记一样,被千古传诵。
柳宗元的论说包括哲学、政论等文及以议论为主的杂文。笔锋犀利,论证精确。《天说》为哲学论文代表作。《封建论》、《断刑论》为长篇和中篇政论代表作。《晋文公问守原议》、《桐叶封弟辩》、《伊尹五就桀赞》等为短篇政论代表。
他的哲学思想中具有朴素的唯物论成分,在《天说》《天对》《非国语》《封建论》中集中反映了他的唯物主义思想:⑴否定神秘的天,宇宙是混沌的,运动的元气构成的,所谓的天是大自然构成的元素,根本不存在至高无上可以支配人的命运的天,天地万物的变化都是元气运动的结果。不存在神秘的外在力量。⑵天人不相预说。在天人关系上他认为天和人是互不相干涉的,主张重视人事而不空谈天命鬼神。⑶对鬼神迷信从认识论的根源上做出了解释,人们迷信鬼神是力量弱的表现。如果人们掌握了规范和规律,人力足以支配自然,就不会相信鬼神了。
其政治思想主要表现为重“势”的进步社会历史观和儒家的民本思想。但也受佛教影响,尤是政治失意时,往往向佛教寻找精神上的解脱。
寓言
柳宗元的寓言继承并发展了《庄子》、《韩非子》、《吕氏春秋》、《列子》、《战国策》的传统,多用来讽刺、抨击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推陈出新,造意奇特,善用各种动物拟人化的艺术形象寄寓哲理或表达政见。代表作有《三戒》(《临江之麋》、《黔之驴》、《永某氏之鼠》)、《传》、《罴说》等篇。嬉笑怒骂,因物肖形,表现了高度的幽默讽刺艺术。
传记
继承了《史记》、《汉书》传统,又有所创新。代表作有《段太尉逸事状》、《梓人传》、《河间传》、《捕蛇者说》等。有些作品在真人真事基础上有夸张虚构,似寓言又似小说。如《宋清传》、《种树郭橐驼传》、《童区寄传》。
骚赋
宋人严羽说:“唐人惟子厚深得骚学。”此论相当中肯。柳宗元的辞赋继承和发扬了屈原辞赋的传统。他的辞赋,不仅利用了传统的形式,而且继承了屈原的精神。这或者是因为两人虽隔千载,但无论是思想、遭遇,还是志向、品格,都有相通之处。《旧唐书》本传云柳宗元“既罹窜逐,涉履蛮瘴,崎岖堙(户乙)。蕴骚人之郁悼,写情叙事,动必以文,为骚文数十篇,览之者为之凄恻。”与屈原之作辞赋,何其相似。柳宗元的“九赋”和“十骚”,确为唐代赋体文学作品中的佳作,无论侧重于陈情,还是侧重于咏物,都感情真挚,内容充实。
《惩咎赋》、《闵生赋》、《梦归赋》、《囚山赋》等,均用《离骚》、《九章》体式。或直抒胸臆,或借古自伤,或寓言寄讽,幽思苦语,深得屈骚精髓。《天对》、《晋问》两巨篇,则为另一种类型,形式仿照《天问》、《七发》,造语奇特深奥。此外,柳集中也有不少有关佛教的碑、铭、记、序、诗歌等作品,对禅宗、天台宗、律宗等学说有所涉及。
山水游记
柳宗元的游记最为脍炙人口,均写于被贬后,以永州之作更胜。典范之作为《永州八记》:《始得西山宴游记》、《钴鉧潭记》、《钴鉧潭西小丘记》、《小石潭记》、《袁家渴记》、《石渠记》、《石涧记》、《小石城山记》。这些作品,既有借美好景物寄寓自己的遭遇和怨愤;也有作者幽静心境的描写,表现在极度苦闷中转而追求精神的寄托。至于直接刻画山水景色,则或峭拔峻洁,或清邃奇丽,以精巧的语言再现自然美。《永州八记》作于元和四年以后。那时,柳宗元因政治改革失败被贬永州,即今湖南永州。文章写的都是当时永州附近的一些山水风景,文章短小、轻灵,朴实、顺畅,为历代所传颂。其中以《小石潭记》最为著名,作者通过他的笔向人们描述出了一个清幽宁静的小石潭风景。文章引人入胜,隽咏无穷。开头用未见其形,先闻其声的写法展示小石潭。以鱼写潭,则潭水之清澈可以想见;以鱼写人,则人羡鱼乐之情溢于言表。作者状形、传神、布影、设色,笔墨经济,手法高超。结尾以清寂幽邃之境写凄寒悄怆之感,情景交融。
柳宗元认为天下万物的生长,都有自身的发展规律,“顺木之天,以致其性。”必须顺应自然规律,否则不仅徒劳无益,还会造成损害。
柳宗元认为,育人和种树的道理是一样的,育人同样要顺应人的发展规律,而不能凭着主观愿望和情感恣意干预和灌输。
柳宗元赞赏韩愈的《师说》之论,也钦佩韩愈不顾流俗、勇于为师的精神,对当时社会上层士大夫“耻于相师”的风气感到痛心。他说:“举世不师,故道益离。”但他在师道观上又有自己的见解和实施方式。他写下了《师友箴》、《答韦中立论师道书》、《答严厚舆秀才论为师道书》等文章,阐述了自己的师道观。其核心观点就是“交以为师”。
柳宗元充分肯定教师的作用。他认为无师便无以明道,要“明道”必从师。
但是,对韩愈不顾世俗嘲骂而“抗颜为师”的作法,他表示自己没有勇气这样做,但他又不是完全放弃为师,而是去为师之名,行为师之实。
柳宗元谢绝的是结成正式师生关系的名分,不敢受拜师之礼。但对来向他请教问道者,他无不尽其所知给予解答,诚恳地指导后学者,确有为师之实。他提出“交以为师”的主张,即师生之间应和朋友之间一样,相互交流、切磋、帮助,在学术研讨上是平等的,而不是单纯的教导与被教导的关系。柳宗元的“师友”说是传统师道观中有很大影响的一种学说,尤其是在高层次的教学活动中,更有借鉴意义。
柳宗元出身于官宦家庭,少有才名,早有大志。早年为考进士,文以辞采华丽为工。贞元九年(793)中进士,十四年登博学鸿词科,授集贤殿正字。一度为蓝田尉,后入朝为官,积极参与王叔文集团政治革新,迁礼部员外郎。永贞元年(805)九月,革新失败,贬邵州刺史,十一月柳宗元加贬永州司马(任所在今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在此期间,写下了著名的《永州八记》(《始得西山宴游记》《钴鉧潭记》《钴鉧潭西小丘记》《小石潭记》《袁家渴记》《石渠记》《石涧记》《小石城山记》)。元和十年(815)春回京师,不久再次被贬为柳州刺史,政绩卓著。柳宗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初八(819年11月28日)卒于柳州任所。交往甚蕃,刘禹锡、白居易等都是他的好友。
柳宗元一生留诗文作品达600篇。骈文有近百篇,散文论说性强,笔锋犀利,讽刺辛辣。游记写景状物,多所寄托。哲学著作有《天说》《天对》《封建论》等。柳宗元的作品由唐代刘禹锡保存下来,并编成集。有《柳河东集》《柳宗元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
家世
在北朝时,柳氏是著名的门阀士族,柳、薛、裴被并称为“河东三著姓”。柳宗元曾自豪地说:“柳族之分,在北为高。充于史氏,世相重侯。”柳宗元的八世祖到六世祖,皆为朝廷大吏,五世祖曾任四州刺史。入唐后,柳家与李氏皇族关系密切,只高宗一朝,柳家同时居官尚书省的就达23人之多。但到了永徽年间,柳家屡受武则天的打击迫害。到柳宗元出生时,其家族已衰落,柳宗元曾祖、祖父也只做到县令一类小官。其父柳镇,在玄宗天宝末曾做过太常博士,安史之乱后又继续为官,官职一直很低。柳宗元的母亲卢氏,出身于著名的士族范阳卢姓,但家道早已没落。她生有二女一子,柳宗元最幼。两个女儿分别配山东崔氏、河东裴氏,都是没落的旧士族。
柳宗元非常感慨地说,柳氏到他这一代,已经“五、六从以来,无为朝士者”。安史之乱,使柳家又受到一次巨大冲击。战乱中,柳镇送母亲入王屋山避难,自己携着一家汇入逃亡人流,逃到吴地。在南方,一度生计艰难,有时竟薪米无着。柳宗元的母亲为了供养子女,常常自己挨饿。
柳宗元的家庭出身,使他始终保持着对祖先“德风”与“功业”的向往。他常常以自豪的语气,叙说祖上的地位与荣耀,表现出强烈的重振“吾宗”的愿望和对功名的执着追求。
家族
柳中庸,生卒年不详,名淡,以字行,河东(今山西永济西)人。唐代诗人。与中唐时期著名文人柳宗元为同族,与大历十才子之一的李端为诗友,著名学者萧颖士爱其才,把女儿嫁给他。曾被任命为洪州户曹掾,但他未接受。
柳宗玄,是唐代大文学家柳宗元的堂弟。他曾在《小石潭记》中被提到“同游者,吴武陵,龚古,余弟宗玄,隶而从者:崔氏二小生,曰恕己,曰奉壹。”他本人其他详细资料不详。
妻儿
柳宗元,先娶弘家杨氏妻,唐贞元15年(799)宗元27岁时亡故。他在永州时,写有《下殇墓博记》,说明他这时有女和娘,夭死。宗元在柳州死后,其友刘禹锡《祭柳员外文》中说:“誓使周六,同于己子。”韩愈《柳子厚墓志铭》说:“子厚有子男二人,长曰周六,始四岁,季曰周七,子厚卒乃生。”是柳宗元有子二人。惟周六、周七以后归于何处?所作何事?无记。
柳宗元留有二子二女,长子周六,次子周七,二女无名。
“子厚有子男二人,长曰周六,始四岁;季曰周七,子厚卒乃生;女子二人,皆幼。”
——韩愈《柳子厚墓志铭》
开始
柳宗元出生在一个世代官宦之家。其曾祖父官至中书令,因得罪武则天而死。其父柳镇,在高宗时遇到安禄山之乱,携家避隐于王屋山。后上书言事而授官,在郭子仪属下任职,并累次升官。柳宗元是个神童型的天才,史书称其小时候“精敏绝伦”,“为文章,卓伟精致”。二十岁时与刘禹锡为同科进士,官授校书郎。三十岁时与刘禹锡、吕温等结识王叔文。王叔文等人看他是个奇才,把他提升为礼部员外郎,并准备大加重用。不久“王叔文集团”“永贞革新”失败,柳宗元也因为和王叔文的关系而被贬为邵州刺史。在去上任的半路上,又再次被贬为永州司马。与此同时,刘禹锡和其他六人也都受到类似处分,这就是历史上的“二王八司马事件”。他在永州一呆就是十年,那里属“荒疠”之地,他便“自放山泽间”,与山水为伴。元和十年(公元815),他返京后复出为柳州刺史,直到公元819年于柳州逝世。
像他这样的奇才,从极有希望、前途无量的境地一头栽下来,从此再也没有受到过重用和迁升,满腹才华一无所用,其心理上的打击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了的。他也不只一次地想到过自杀,终因各方面的原因而不能毫无顾忌地去死,但他自己似乎也预感到了会死于“蛮夷”之地而不能终老故乡。
他在《瓶赋》中表白自己“清白”的为人,希望能被人理解:“清白可鉴,终不媚私。利泽广大,孰能去之。绠绝身破,何足怨咨。功成事遂,复于土泥。”他在《牛赋》中自我安慰地说,“人的命运有好有坏,但不是按照你的能力来安排的。千万不要抱怨和不满,这样才能享受到你应有的福份。”他甚至作《惩咎赋》来表示自己悔过和自罚之心。但这一切并未使他的处境有丝毫改善。真正使他能顶住巨大磨难而没有倒下去的,还是他对“道”的认识和理解,因为这种理解认识提高了他的眼界、开阔了他的心胸。就在他的《瓶赋》和《惩咎赋》中,他已经显示出对于“道”的深刻理解:“归根反初,无虑无思。”“曰道有象兮,而无其形。推变乘时兮,与志相迎。不及则殆兮,过则失真。谨守而中兮,与时偕行。万类芸芸兮,率由以宁。刚柔驰张兮,出入纶经。”
转折
塞翁失马,安知非福。一个极度聪明的奇才,被贬谪到荒远的不毛之地,心中自有难言的痛苦。然而任何一种痛苦都可能磨励人的意志、深化人的思考。正如后人指出的“于迁谪中始收文章之极功。盖以其落浮夸之气,得忧患之助,言从字顺,遂造真理耳。”正是十多年的贬谪生活所带来的大磨难,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增益其所不能,成就了他千古文章一大家的不朽地位。宋代大文学家欧阳修不仅指出他的文才得益于生活中的磨励,而且进一步揭示了他的文风都明显地带有他生活经历的痕迹:“苦其危虑心,尝使名声哀。投以空旷地,纵横放天才。山穷与水险,上下极□洄。故其于文章,出语多崔嵬。”宋代大文学家、大政治家王安石则对“八司马”作了整体的评价,认为他们都是能在“无所用于世”的困境中“自强”的“奇才”。
由于文章上的突飞猛进,加上对佛、道、儒三教经典的精研,柳宗元一生为许多高僧写过碑铭、塔记一类的文章,而他对佛理的深刻理解、超人的见地也通过这些碑铭塔记而得以广泛传播。他在禅宗第六祖慧能的碑铭中写到:“其道以无为为有,以空洞为实,以广大不荡为归。其教人,始以性善,终以性善,不假耘锄,本其静矣。(《礼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真是言简意赅,几句话就把佛经要理概括无遗;他在《南岳弥陀和尚碑》中则以其独特的诗风,形象化地描述了自己对道的精微理解:“一气回薄茫无穷,其上无初下无终。离而为合蔽而通,始末或异今焉同。虚无混冥道乃融,圣神无迹示教功。…形游无际交大雄,夫子稽首师顺风。”;他在“无姓和尚”的碑铭中说道,“生物流动,趋向混乱,惟极乐正路为得其归。”已经从大的格局中认识到了宇宙生命的败坏,最终只能以佛法才能拯救的结论。在该碑的“碑阴”上则说,“凡吾之求,非在外也,吾不动矣。”明白了“向内求”“心不被外物所动”的高深法理;他又把儒家的“礼”和佛家的“律”相比较,指出其平行的作用,并且认为大小乘的分别是无意义的,“定”“慧”和“归真源”才是终极的目的。这一超人见地实在让人惊讶,因为佛教中许多层次极高的高僧甚至一代传人都曾卷入大、小乘之争,而且佛教最后也没能摆脱分裂为大、小乘两支的命运!除了佛教经典外,他对道家的理论也有很深的造诣。《阴符经》是一部重要的道教经典,他研读之后撰文指出该经乃后人假托,并非黄帝之书。精于道教理论的宋代大文学家黄庭坚曾以佩服的口吻谈到此事。
他对佛理的精深理解反过来又使他独具慧眼,能对佛教内部以及儒教中人对佛教的错误认识和作法有着特别清晰的认识,并能明白地加以剖析。他对禅宗内部南北两派的内斗,以及“狂禅”一派的邪误作法有清楚的叙述:“故传道益微而言禅最病。拘则泥乎物,诞则离乎真。真离而诞益胜。故今之空愚失惑纵傲自我者,皆诬禅以乱其教。…空有互斗,南北相残。”“而今之言禅者,有流荡舛误,迭相师用,妄取空语,而脱略方便。颠倒真实,以陷乎己,而又陷乎人。”他在《南岳大明寺律和尚碑》的《碑阴》上指出,许多高僧在圆寂时都有异象产生。比如夜晚间突现光明,有仙音妙乐,“笙磬之音”,周围的许多人都能看到和听到。这类事实很多,而“儒者”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闭口不谈。
北宋时有位“儒释兼通,道学纯备”的“长老”,准备好了碑石,来请苏东坡书写柳宗元为六祖慧能作的碑铭(旧碑残破后要立新碑)。据他声称,“自唐至今,颂述祖师者多矣。未有通亮简正如子厚者。”苏东坡也说,“柳子厚南迁,始究佛法。作曹溪南岳诸碑,妙绝古今。”说柳宗元的碑铭“妙绝古今”没有错,但说他“南迁”之后“始究佛法”则是不对的。根据柳宗元的自述,“吾自幼好佛,求其道,积三十年。世之言者罕能通其说。于零陵(即永州),吾独有得焉。”原来对于佛教,他竟然是一位“幼儿学”,有着“三十年”的钻研和探求。可惜一直没有碰到过使他心服的精通佛法的人,直到贬官永州后才有了重大的突破和收获。到永州后,除了身世遭遇迫使他进一步去深思几十年来学佛过程中不解的问题外,他与佛教高僧巽上人的交往对他真正走入佛教修炼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经过
他初到永州时连房子都没有,只好暂时住在永州龙兴寺的庙里并因此结识了高僧巽上人。以后他曾多次在诗文中称赞巽上人,可知巽上人在佛法上的精研和修为是令他心服的。而在《巽公院五咏·净土堂》一诗中,他直称巽上人为“导师”,足见他是在巽上人的指导下修佛的。反过来想,能让他这样的“奇才”和文章圣手心服,又岂能是泛泛之辈?他后来可能帮助寺庙修了一个“净土院”和其它建筑,自己就住在那里和巽上人修禅。他曾在一首诗中详细描述了早上“读禅经”的情形:“汲井漱寒齿,清心拂尘服。闲持贝叶书,步出东斋读。贞源了无取,妄迹世所逐。遗言冀可冥,缮性何由熟。道人庭宇静,苔色连深竹。日出雾露余,青松如膏沐。澹然难言说,悟悦心自足。”修禅的人大多静坐、内观,修净土的人喜欢大声颂唱佛号。而他在这里是大清早把“禅经”拿到室外去读,并能从周围景致中生出“澹然难言说”的“悟悦”心态,确实有趣。
他似乎没有留下谈论自己修炼层次和感受的专题诗文,但从他的《巽公院五咏》这几首题咏诗中,我们仍然可以管窥到一些修炼层次的体现:“结习自无始,沦溺穷苦源。流形及兹世,始悟三空门。华堂开净域,图像焕且繁。清冷焚众香,微妙歌法言。稽首愧导师,超遥谢尘昏。”(《净土堂》)结合上下文以及其它诗中所谈现象,这里的“华堂开净域,图像焕且繁”应为天目初开时的表现,能看到图像了,但还不能自由选择观看的对象;“寂灭本非断,文字安可离。曲堂何为设,高士方在斯。圣默寄言宣,分别乃无知。趣中即空假,名相谁与期。愿言绝闻得,忘意聊思惟。”(《曲讲堂》)此处“愿言绝闻得,忘意聊思惟”是心静不扰、耳无所闻,已达“忘言”而“思维”还勉强能感觉得到的高境界;“发地结菁茆,团团抱虚白。山花落幽户,中有忘机客。涉有本非取,照空不待析。万籁俱缘生,窅然喧中寂。心镜本同如,鸟飞无遗迹。”(《禅堂》)此处“团团抱虚白”即“虚室生白”,而“忘机”与上面的“忘意”皆指“忘言”,可互相佐证。“心镜本同如,鸟飞无遗迹”则是外尘不染、心静而能定深的形象描述。这里描述的境界,在以往的修炼法门中已经是相当高的层次才能体验到的了。
修炼的层次主要表现在心性的提高上,超常的体验即所谓“宗教体验”只是心性标准的表征之一。一个人心性的提高必然会反映到他的言行上来:守真、行善、戒“贪嗔痴”和忍苦,这些都是言行的标准。柳宗元自己也说,“佛之道,大而多容。凡有志乎物外而耻制于世者,则思入焉。”佛法博大精深,包容万有,但凡有志于挣脱物欲羁绊,不愿为世俗桎梏的人,都会认同佛理、皈依佛法。这也是他自己修佛的原因。
中国古代文学史上著名的“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柳宗元,出自名门望族河东柳氏,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然而湖南零陵有柳宗元纪念馆,广西柳州有柳侯祠和他的衣冠冢,陕西西安有柳宗元墓,而在他的故乡山西,几百年来却不见任何有关柳氏的踪迹?史书和地方志也无有关柳氏家庭后裔的记载,这着实让世人费解。
永州
永州市零陵区柳子街97号。2006年,柳宗元纪念馆再次被湖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湖南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活动基地”荣誉称号,这是柳宗元纪念馆自2004年、2005年连续被授予“湖南省文物保护先进集体”、“湖南省文明窗口单位”荣誉称号后又一个省级殊荣。
柳州
坐落在广西柳州市柳侯公园内,主要由柳侯祠、柳宗元衣冠墓、柑香亭组成。柳侯祠原名罗池庙,是为纪念唐代著名思想家、文学家、政治家柳宗元而于公元822年始建,距今已有1182年的历史。1995年12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命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馆内景观
柳宗元纪念馆来到柳侯祠正门,映入眼帘的是这静穆的仪门。门额上“柳侯祠”三个字沉稳劲朴、俊逸豪放,是中国著名文学家、史学家、书法家郭沫若所题。门柱上这副“山水来归,黄蕉丹荔;春秋报事,福我寿民”的金字对联是根据唐代文豪韩愈《柳州罗池庙碑》一文集炼而成,语精墨妙,意境悠远,表达了柳州人对柳宗元的思念之情。由于柳宗元在柳州的德政之举,被后人尊称为“柳柳州”,人们在他生前喜爱的罗池畔兴建了罗池庙,在当年停放柳宗元灵柩的地方建起了衣冠墓。
为了将柳宗元的事迹记载下来,流传下去,柳州人士请柳宗元的生前好友、唐代大文学家韩愈写下《柳州罗池庙碑》一文。碑文的前半部分记载了柳宗元在柳州的政绩,后半部分附了一首题为《迎享送神诗》的诗。后来,宋代大文学家、大书法家苏轼将《迎享送神诗》书写下来,由柳州人士于宋嘉定十年即公元1217年,刻石立碑于罗庙内。因为这块碑的内容集中国文学史上“唐宋八大家”中的韩愈文、柳宗元事、苏轼书于一体,所以,后人称此碑为“三绝碑”。
新中国成立后,柳州市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对柳侯祠的保护工作,经常拨专款进行保护和维修。
柳侯祠每年接待数以万计的海内外游客到此参观游览。每年清明节,都有许多人到柳侯祠及柳侯墓祭拜柳宗元。“生有高名,没为众悲”,柳宗元虽然辞世已有千载,但世世代代的柳州人都不会忘记柳宗元为柳州所做的贡献。
除对文学作出的巨大成就而外,柳宗元又是一位著名的思想家。一个积极投身于政治革新的人,推崇“古文”运动,必然是一个思想家。柳宗元的哲学论著有《非国语》、《贞符》、《时令论》、《断刑论》、《天说》、《天对》等。在这些论著中,柳宗元对汉代大儒董仲舒鼓吹的“夏商周三代受命之符”的符命说持否定态度,把董仲舒这样的大人物斥为“淫巫瞽史”,指责他“诳乱后代”。他反对天符、天命、天道诸说,批判神学,强调人事,用“人”来代替“神”,这在一千多年前神学迷信思想占统治地位的封建社会中,是十分难能可贵的。柳宗元还把对神学的批判变成对政治的批判,用朴素唯物主义观点解说“天人之际”即天和人的关系,对唯心主义天命论进行批判。他的哲学思想,是同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自然科学所达到的水平相适应的。他把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无神论思想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是中唐时代杰出的思想家。
柳宗元所写的一些关于社会政治的论著,是他的政治思想的具体反映,是他参与政治斗争的一种手段。《封建论》是柳宗元最著名的政治论文。针对分封制和郡县制两种制度之争,柳宗元认为整个社会历史是一个自然发展的过程,有其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发展的必然趋势。分封制暴露出种种严重弊端,而新的郡县制能克服分封制弊端,有优越性和进步性,因而极力支持郡县制。对秦始皇的评价,也反映出柳宗元政治思想的进步性。《六逆论》、《晋问》等政论文,主张任人唯贤,反对世袭特权,甚至认为天子在用人问题上有了错误,也应改正。他重视农战的思想也比较突出,重视劝农耕,修水利,以利民、安民。柳宗元推崇儒学,但不主宗一家。他的不少言论,往往从折衷调和的立场,来对儒、法、释、道等各家学说作调和的解说,这是他思想异于其他思想家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