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句

“顺谀要领绝”的全诗出处及翻译赏析


“顺谀要领绝”出自宋代宋祁的《读史》,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shùn yú yào lǐng jué,诗句平仄:仄平仄仄平。

“顺谀要领绝”全诗

《读史》

顺谀要领绝

顺谀要领绝,书罢付函封,隸子方求益,君非卖菜傭。


赏析


《读史》是宋代诗人宋祁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顺谀要领绝,
书罢付函封,
隶子方求益,
君非卖菜佣。

诗意:
这首诗词表达了对读史的态度和观点。诗人认为,读史不应该仅仅为了迎合权贵,而是要真实客观地了解历史。他强调了顺从谄媚的方式已经失去了意义,读史应该追求真理和知识。诗人还暗示了自己不是一个卑微的佣人,而是一个有追求的人。

赏析:
这首诗词以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了诗人对读史的看法。首句“顺谀要领绝”指出了顺从谄媚的方式已经没有意义,读史应该超越权势和利益的考量。第二句“书罢付函封”表达了读史的目的是为了传承和分享知识,将所学之物以书信的形式传递给他人。第三句“隶子方求益”强调了读史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知识和启示,而不是为了迎合权贵。最后一句“君非卖菜佣”则暗示了诗人自己的身份和追求,他不是一个卑微的佣人,而是一个有独立思考和追求的人。

整首诗词通过简洁而有力的语言,表达了诗人对读史的态度和观点。他强调了读史应该超越权势和利益的考量,追求真理和知识。这首诗词鼓励人们在读史时保持独立思考,不受外界干扰,追求真实的历史和知识的积累。

“顺谀要领绝”全诗拼音读音对照参考


dú shǐ
读史

shùn yú yào lǐng jué, shū bà fù hán fēng,
顺谀要领绝,书罢付函封,
lì zi fāng qiú yì, jūn fēi mài cài yōng.
隸子方求益,君非卖菜傭。

“顺谀要领绝”平仄韵脚


拼音:shùn yú yào lǐng jué
平仄:仄平仄仄平
韵脚:(仄韵) 入声九屑

作者简介


宋祁宋祁(998~1061)北宋文学家。字子京,安州安陆(今湖北安陆)人,后徙居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天圣二年进士,官翰林学士、史馆修撰。与欧阳修等合修《新唐书》,书成,进工部尚书,拜翰林学士承旨。卒谥景文,与兄宋庠并有文名,时称“二宋”。诗词语言工丽,因《玉楼春》词中有“红杏枝头春意闹”句,世称“红杏尚书”。

作者介绍


宋祁的生平

  宋祁幼年与兄随父在外地读书,日子艰辛,稍长离父还乡,与兄宋庠于天圣二年(1024)参加科考。宋祁本是殿试时的状元,宋庠为探花,但章献太后刘娥不同意,谓弟不可以先兄,将宋庠定为状元,而置宋祁为第十名。世人称誉兄弟俩为“双状元”,分别称为“大宋”、“小宋”。

  宋祁初任复州军事推官。经皇帝召试,授直史馆。历官龙图阁学士、史馆修撰、知制诰。曾上疏认为国用不足在于“三冗三费”,三冗即冗官、冗兵、冗僧,三费是道场斋醮、多建寺观、靡费公用,主张裁减官员,节省经费。并与欧阳修同修《唐书》,《新唐书》大部份为宋祁所作,前后长达十余年。书成,进工部尚书,拜翰林学士承旨。嘉祐六年卒,年六十四,谥景文。

宋祁的作品介绍

文学
  宋祁曾自为墓志铭及《治戒》,自称“学不名家,文章仅及中人”。《郡斋读书志》说他的诗文多奇字。《四库全书总目》则认为:晁公武“殆以祁撰《唐书》,雕琢□削,务为艰涩,故有是言”。今存宋祁的诗文集已非完本,即以现存者而论,文章兼有骈体和散体,其中确有好奇之癖和诘屈聱牙之句。但也有博奥典雅的一面。有的散文如《题司空图诗卷末》写道:“噫!表圣,贤者也。以其贤故,一言一物为后人爱秘若此。宁当时之人举不及后人之知表圣耶?是不然。同时者□,异时者慕,尚何怪哉!”写得笔墨淋漓,有思想深度和感情色彩。诗歌也有特色,如《侨居》写道:“世路风波恶,天涯日月遒。”《送范希文》写道:“危言犹在口,飞语已磨牙。”寓慨极深,耐人吟味。宋祁也长于词,其词多写个人生活琐事,语言工丽,王国维称道其《玉楼春》“‘红杏枝头春意闹’,著一‘闹’字而境界全出”(《人间词话》)。清人辑有《宋景文集》。
  著有《益都方物略》、《笔记》、《宋景文集》、《大乐图》等,早佚。清人从《永乐大典》中辑有《宋景文集》62卷。近人赵万里辑有《宋景文公长短句》1卷。唐圭璋据以收入《全宋词》时又稍有增补。

目录学
  仁宗时,宋三馆(昭文馆、集贤院、史馆)所藏图籍,有谬乱不全之书,命翰林学士张观、知制诰李淑和宋祁等人,审勘馆阁正副样本,定其存废,有谬误重复者删去,内有差漏者,予以补写校正,仿唐《开元四部书目》之体,著为目录名《崇文总目》。与欧阳修合撰《新唐书·艺文志》,加录唐代学者自著之书,有28 469卷。对研究唐代学术文化多有帮助。

宋祁的相关建筑

宋祁状元双塔
  宋庠(996-1066)字公序;宋祁(998-1061)字子京,兄弟二人,祖籍河南雍丘(今民权县双塔集)。宋仁宗天圣二年(1024)同科进士及第后,章宪太后谓弟不可先兄,将榜首的宋祁列为第十,宋庠擢为第一。世称“兄弟双状元”。并为之建塔谓之“双状元塔”。

地理位置
  状元双塔坐落在今河南省民权县双塔乡双塔集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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