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后金珠有鲁公”出自宋代元绛的《句》,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bài hòu jīn zhū yǒu lǔ gōng,诗句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拜后金珠有鲁公”全诗:陈前舆服同桓傅,拜后金珠有鲁公。
《句》是元绛所写的一首诗词,属于宋代文学作品。以下是对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陈前舆服同桓傅,
拜后金珠有鲁公。
诗意:
这首诗词描绘了陈前舆在与桓傅共事之前和共事之后的不同境遇。在陈前舆还没有担任官职时,他与桓傅是平等的,彼此相敬相重;而在陈前舆拜见了上级官员后,他收到了金珠等贵重礼物,成为了鲁公(指鲁国的公爵)的下属。
赏析:
这首诗词通过对陈前舆的经历和地位的变化进行描写,展示了当时社会上的权力差异和官职升迁的现象。在宋代的官场中,地位的升迁往往伴随着贵重的礼物和奖赏。诗中的金珠象征着财富和权势,它们的出现表明陈前舆从一个普通人变成了拥有特权和地位的人。
诗词的标题《句》可能暗示了这首诗词只是对陈前舆经历的简短叙述,只是一个片段而已。作者通过简洁的文字,凝练地表达了官场中的权力游戏和社会阶层的变动。这首诗词虽然篇幅短小,但通过细腻的描写和象征手法,传达了作者对社会现象的观察和思考,展现出宋代文人对现实的敏感和批判意识。
jù
句
chén qián yú fú tóng huán fù, bài hòu jīn zhū yǒu lǔ gōng.
陈前舆服同桓傅,拜后金珠有鲁公。
拼音:bài hòu jīn zhū yǒu lǔ gōng
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韵脚:(平韵) 上平一东
元绛(1008—1083),字厚之,钱塘人,一说字厚之。北宋大臣、文学家。祖籍南城县东兴乡苏源村(今江西省黎川县荷源乡苏源村)人,祖父元德昭为五代吴越丞相,遂为钱塘(今浙江杭州)人。生于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生而敏悟,5岁能作诗。以廷试误赋韵,得学究出身。再举登第,调江宁推官。迁江西转运判官,知台州。侬智高反岭南,宿军邕州;绛供军饷有功。累迁翰林学士,拜参知政事。后罢知颍州,以太子太保致仕。神宗元丰六年卒,年76,谥“章简”。著有《玉堂集》、《全宋词》存其词2首,《宋诗纪事》存其诗6首。
从小聪颖好学,5岁时便能作诗,9岁时拜见荆南(今湖北省江陵)太守,太守试以三题,并将其文章呈进于朝。北宋天圣八年(1030年)进士及第。初授江宁推官,摄上元令(现均属江苏江宁)。当地有一豪强王豹子,欺男霸女横行乡里。元绛不惧豪绅,依法将其捕获,予以斩首。元绛善于断案,有一妇人状告邻居与其夫嗜酒争吵,乘黑入室砍断其夫脚。元绛见该妇哭而不哀,言其夜与夫同眠却衣裙无血污、该妇回去后与一僧私语谈笑。即令捕回妇、僧,审出实为奸情杀夫。百姓无不称颂。
宋朝时江宁县推官元绛(字厚之,谥章简)代理上元县时,有甲乙两县民酒醉后互殴,甲回到家中就醉卧在床,不料在半夜竟被人砍断双脚。甲妻指称凶手是乙,于是乙被逮捕入狱,不久甲因伤重不治而死。
但是元绛却对甲妻说:“乙已招供认罪,你就先回去料理你丈夫的后事吧!” 接着他暗中派吏卒尾随甲妻,暗中监视。果然发现一名僧人远远望见甲妻就迎了上来,低声谈论。元绛接获报告,立即派人逮捕甲妻,厉声质问。甲妻见形迹败露,只好一一从实招来。
事后有人请教元绛,元绛说:“我见甲妻虽哭但并不悲伤,再说与死者同睡一榻,为何身上竞没有沾上一滴血迹呢?所以我判断这其中必有奸情。”
安抚使范仲淹将其调任永新知县,后改任通州海门县(今江苏省启东东北)。该地民众多以贩盐为生,按律盐为官办,百姓贩盐犯法,制置使欲治盐贩罪。元绛认为该地产盐,并以此为生,超过规定存盐数,情有可原,宜略施惩戒放之。后升江西转运判官、知台州(今属浙江省),在台州任上,出库钱建房数千,安置遭大水灾而无家可归的流民,修城门,设水闸,以防洪涛。继调广东转运使,当时侬智高起兵反宋,他修治城廓、水寨25座,筹备军饷器械,因御敌有功,转为度支判官。
皇祐四年(1053年)为广东转运使,迁工部郎中,历两浙、河北转运使,召拜盐铁副使,擢天章阁待制、知福州,进龙图阁直学士,调广、越、荆南,熙宁年间,为翰林学士,拜三司使,后知开封府。熙宁八年(1075年)十二月,自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判太常寺兼群牧使、工部侍郎拜参知政事。元丰二年(1079年)五月,受耆宁(神宗子)事牵连,贬知亳州,改颖州。三年,加资政殿学士、知青州。四年,以太子太保致仕。卒后,赠太子少师,谥号“章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