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说崇山放四凶”出自宋代岳珂的《宫词一百首》,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jiàn shuō chóng shān fàng sì xiōng,诗句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
“见说崇山放四凶”全诗:诏旨今年法祖宗,御前无复旧斜封。
震雷惊落奸邪胆,见说崇山放四凶。
《宫词一百首》是岳珂创作的一组诗词作品,流传于宋代。这组诗词描述了法祖宗的诏旨,宣布废除旧的斜封制度,并通过震雷的惊鸣来震慑邪恶之人,让他们知晓崇山放逐四凶的消息。
这组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如下:
《宫词一百首》
诏旨今年法祖宗,
御前无复旧斜封。
震雷惊落奸邪胆,
见说崇山放四凶。
译文:
皇帝颁布今年的法令,
宫廷不再实行旧的斜封。
雷声震撼邪恶之人的胆气,
传闻他们将被放逐到崇山。
诗意:
这组诗词描绘了皇帝颁布的法令,宣告取消斜封制度,这是一种将罪犯放逐到偏远地区的刑罚方式。法祖宗的诏旨让人们知晓了这个决定,而雷声则象征着神威和威严,用来震慑邪恶之人的心志,让他们明白自己将被放逐到崇山的命运。
赏析:
这组诗词以简洁明快的语言表达了法祖宗的诏旨和废除斜封制度的决定,展示了皇权的威严和力量。通过雷声的形象描绘,诗人表达了对邪恶之人的震慑和惩罚,同时也展现了皇帝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和正义的追求。诗词中的"崇山"象征了遥远而偏僻的地方,被用作放逐罪犯的场所。整体而言,这组诗词通过简练的语言和形象的描绘,传递了权威与正义的信息,展示了宋代社会秩序的维护和治理的决心。
gōng cí yī bǎi shǒu
宫词一百首
zhào zhǐ jīn nián fǎ zǔ zōng, yù qián wú fù jiù xié fēng.
诏旨今年法祖宗,御前无复旧斜封。
zhèn léi jīng luò jiān xié dǎn, jiàn shuō chóng shān fàng sì xiōng.
震雷惊落奸邪胆,见说崇山放四凶。
拼音:jiàn shuō chóng shān fàng sì xiōng
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
韵脚:(平韵) 上平二冬
岳珂(公元1183~公元1243) ,南宋文学家。字肃之,号亦斋,晚号倦翁。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寓居嘉兴(今属浙江)。岳飞之孙,岳霖之子。宋宁宗时,以奉议郎权发遣嘉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事,有惠政。自此家居嘉兴,住宅在金佗坊。嘉泰末为承务郎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历光禄丞、司农寺主簿、军器监丞、司农寺丞。嘉定十年(公元1217),出知嘉兴。十二年,为承议郎、江南东路转运判官。十四年,除军器监、淮东总领。宝庆三年(公元1227),为户部侍郎、淮东总领兼制置使。
岳珂著述甚富。居于金佗坊时,因痛恨祖父被秦桧陷害,著有《吁天辩诬》、《天定录》等书,结集为《金佗粹编》(28卷,续编30卷),为岳飞辩冤,是研究岳飞的重要资料。又著有《桯史》15卷、《玉楮集》8卷、《棠湖诗稿》1卷、《续东几诗余》、《小戴记集解》(稿佚)、《刊正九经三传沿革例》1卷等。嘉定七年(公元1214),在嘉兴曾主修《嘉禾志》(未成书)。《桯史》以辨明“公是公非”为目的,通过对南宋朝野各阶层人物的言行的记载,表现了他对主战派和投降派人物的鲜明爱憎。书中所载之事,大都翔实可信。如《乾道受书礼》、《(范石湖)一言悟主》、《开禧北征》等条,可补史传之阙。其中对文人轶事的记载,诗文作品的转录,可资辑佚、校勘,也有助文学史研究。
所著《玉楮集》8卷,有《三恬堂丛书》本。《棠湖诗稿》1卷,有《丛书集成》本。《金陀粹编》28卷,《续编》30卷,有清刊本。《愧郯录》15卷,有《四部丛刊》本。另有《宋少保岳鄂王行实编年》2卷,有《明辨斋丛书》本。《宝真斋法书赞》28卷,有《丛书集成》本。《桯史》有《四部丛刊》影元刊本、中华书局1981年点校本。
岳珂诗集有《棠湖诗稿》1卷,收宫词100首,作于端平元年(公元1234)同年编纂《岳氏宗谱》。宫词原系歌咏宫闱生活的词体,他因侄子自汴从军而归,追想东京盛时,写下了这组诗以系哀思。但诗中所写,有与事实不符的,《四库全书总目》疑为后人拟作,嫁名于珂。又有《玉楮集》8集,收嘉熙二年(公元1238)至四年(公元1240)的诗作共385篇。他的诗缺乏社会内容,仅有1篇《夏旱三首》写到农家生活。其他作品“虽时伤浅露”,“而轩爽磊落,气格亦有可观”(《四库全书总目·玉楮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