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句

“秋水浅平沙”的全诗出处及翻译赏析


“秋水浅平沙”出自宋代赵长卿的《朝中措》,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qiū shuǐ qiǎn píng shā,诗句平仄:平仄仄平平。

“秋水浅平沙”全诗

《朝中措》

秋水浅平沙

于壁。
坐前数妓乞词而歌,以劝大白。
因有所感,再和前韵。
秋景
柳林幂幂暮烟斜。
秋水浅平沙
楼外碧天无际,紫山断处横霞。
星稀渐觉,东檐隐月,凉到窗纱。
多少伤怀往事,隔溪灯火人家。


赏析


《朝中措》是一首宋代的诗词,作者是赵长卿。这首诗词描绘了一个秋日傍晚的景象,以及诗人内心深处的感慨和怀旧之情。

诗词的中文译文如下:

坐在墙前,几位妓女请求写词并歌唱,以鼓励更多的人表达自己的思想。因为诗人产生了共鸣,便再次写下同样的韵律。秋天的景色中,柳林郁郁葱葱,夕阳斜照下的烟雾弥漫。秋水浅浅地平铺着沙滩。楼外是一片碧蓝无际的天空,紫色的山峰在其中间划出一道霞光。星星稀疏渐渐显现,月亮躲在东侧屋檐下,微凉透过窗纱。多少伤感和回忆随着河流隔岸的灯火闪烁在人家中。

这首诗词通过描绘秋天的景色,表达了诗人内心的感慨和怀旧之情。秋天是一个渐渐衰败的季节,柳林在夕阳下透出一种凄美的色彩,暮烟弥漫在空中,给人一种寂寥和忧伤的感觉。诗人通过描写自然景色,寄托了自己的情感。他看到了远方的紫山,山与天相交的地方被霞光点缀,展现出一种壮丽和超越尘世的美景。然而,诗人的情感并非完全受到这美景的激发,他对生活中的伤感和往事充满了思念和怀念之情。他通过诗词表达出对过往时光的眷恋和对人世间无常的感慨。

整体而言,这首诗词通过描绘秋天的景色和抒发内心情感,展现了诗人独特的感慨和怀旧之情。诗中的景色与情感相互映衬,使读者感受到了一种深沉而富有情趣的意境。

“秋水浅平沙”全诗拼音读音对照参考


cháo zhōng cuò
朝中措

yú bì.
于壁。
zuò qián shù jì qǐ cí ér gē, yǐ quàn dà bái.
坐前数妓乞词而歌,以劝大白。
yīn yǒu suǒ gǎn, zài hé qián yùn.
因有所感,再和前韵。
qiū jǐng
秋景
liǔ lín mì mì mù yān xié.
柳林幂幂暮烟斜。
qiū shuǐ qiǎn píng shā.
秋水浅平沙。
lóu wài bì tiān wú jì, zǐ shān duàn chù héng xiá.
楼外碧天无际,紫山断处横霞。
xīng xī jiàn jué, dōng yán yǐn yuè, liáng dào chuāng shā.
星稀渐觉,东檐隐月,凉到窗纱。
duō shǎo shāng huái wǎng shì, gé xī dēng huǒ rén jiā.
多少伤怀往事,隔溪灯火人家。

“秋水浅平沙”平仄韵脚


拼音:qiū shuǐ qiǎn píng shā
平仄:平仄仄平平
韵脚:(平韵) 下平六麻

作者简介


赵长卿赵长卿号仙源居士。江西南丰人。宋代著名词人。 宋宗室,居南丰。生平事迹不详,曾赴漕试,约宋宁宗嘉定末前后在世。从作品中可知他少时孤洁,厌恶王族豪奢的生活,后辞帝京,纵游山水,居于江南,遁世隐居,过着清贫的生活。他同情百姓,友善乡邻,常作词呈乡人。晚年孤寂消沉。《四库提要》云:“长卿恬于仕进,觞咏自娱,随意成吟,多得淡远萧疏之致。”

作者介绍


赵长卿的文学成就

  赵长卿词作甚多,远师南唐,近承晏、欧,模仿张先、柳永,颇得其精髓,能在艳冶中复具清幽之致,为柳派一大作家。词风婉约,“文词通俗,善抒情爱”,颇具特色,耐读性强,享誉南宋词坛。多为咏颂风物之作,也间有讥时诮世、况己喻人的篇章,均清新活泼,自然天成。 著有词集《惜香乐府》10卷。毛晋刻入《宋六十名家词》中。最早是由乡贡进士刘泽整理编集,并以春景、夏景、秋景、冬景及总词、贺生辰、补遗类编,厘为十卷。《四库全书总目》对其有评论。《全宋词》录有其词339首,为宋代词人现存作品最多的作家之一。明代毛晋云:长卿的词“方之徽宗”,“响出云霄矣。”

赵长卿的生卒年考

  唐圭璋的《两宋词人时代先后考》把赵长卿排在北宋末期的词人中,生卒年均不可知。但在《惜香乐府》第三卷末尾有一段附录,记张孝祥死后临乩事。考张孝祥卒于南宋乾道五年(1169),那时赵长卿还在世作词,可知他是南宋初期人。有学者对赵长卿所处的具体时代进行了基本的考证,得出他的生活年代大约在北宋末南宋初,即徽宗(1101-1125)、钦宗(1126-1127)朝,南宋高宗(1127-1162)及孝宗(1162-1189)朝前半期,周邦彦、李清照同期稍后,辛弃疾之前。

Copyright © 2024 www.suishouch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随手查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沪ICP备20230276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