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不在人下”出自宋代曾几的《赠赵判官寿卿二首》,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jǔ bù zài rén xià,诗句平仄:仄仄仄平仄。
“举不在人下”全诗:得州敢为荣,得士乃足诧。
此郎精琴书,不独妙诗画。
虽云于小道,举不在人下。
无乃太不廉,谁知非讥骂。
《赠赵判官寿卿二首》是一首宋代的诗词,作者是曾几。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赠送给赵判官寿卿的两首诗
诗意:
这首诗是曾几赠送给赵判官寿卿的礼物。诗中表达了对赵判官才华出众的赞美,称赞他不仅在音乐书法上精通,而且在诗词和画画方面也十分出色。虽然他在小道上活动,但是他的才华举世无双,无人能及。然而,诗人也提出了一个问题,即赵判官的廉洁是否有所欠缺,但他并不是在讥讽或责骂赵判官,而是在思考和探讨这个问题。
赏析:
这首诗词以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了对赵判官才华的赞美和思考。诗人首先称赞赵判官在音乐和书法方面的才华,强调他不仅擅长音乐书法,还在诗词和画画方面有出色的表现。诗人认为赵判官的才华超越了他所从事的小道,他的才华在同行中独步天下。
然而,诗人在最后几句中提出了一个问题,即赵判官是否廉洁。他暗示赵判官的行为可能有些不符合廉洁的标准,但并没有明确指责或批评他。诗人在这里不仅仅是在表达自己的疑虑,更是在引发读者的思考。这种含蓄而微妙的表达方式使得这首诗词更加深入人心。
总体而言,这首诗词通过对赵判官才华的称赞和对他廉洁问题的思考,展示了诗人对人才和廉洁的关注。同时,这首诗也带给读者一种思考和思索的空间,引发对人物品行和价值观的思考。
zèng zhào pàn guān shòu qīng èr shǒu
赠赵判官寿卿二首
dé zhōu gǎn wéi róng, dé shì nǎi zú chà.
得州敢为荣,得士乃足诧。
cǐ láng jīng qín shū, bù dú miào shī huà.
此郎精琴书,不独妙诗画。
suī yún yú xiǎo dào, jǔ bù zài rén xià.
虽云于小道,举不在人下。
wú nǎi tài bù lián, shéi zhī fēi jī mà.
无乃太不廉,谁知非讥骂。
拼音:jǔ bù zài rén xià
平仄:仄仄仄平仄
韵脚:(仄韵) 上声二十一马 (仄韵) 去声二十二祃
曾几(1085--1166)中国南宋诗人。字吉甫,自号茶山居士。其先赣州(今江西赣县)人,徙居河南府(今河南洛阳)。历任江西、浙西提刑、秘书少监、礼部侍郎。曾几学识渊博,勤于政事。他的学生陆游替他作《墓志铭》,称他“治经学道之余,发于文章,雅正纯粹,而诗尤工。”后人将其列入江西诗派。其诗多属抒情遣兴、唱酬题赠之作,闲雅清淡。五、七言律诗讲究对仗自然,气韵疏畅。古体如《赠空上人》,近体诗如《南山除夜》等,均见功力。所著《易释象》及文集已佚。《四库全书》有《茶山集》8卷,辑自《永乐大典》。
生平阅历及主要著作
徽宗朝,以兄弼恤恩授将仕郎。试吏部优等,赐上舍出身,擢国子正兼钦慈皇后宅教 授。迁辟雍博士,除校书郎。历应天少尹。钦宗靖康元年(一一二六),提举淮东茶盐。高宗建煤田为三年(一一二九),改提举湖北茶盐,徙广西运判,历江西、浙西提刑。绍兴八年(一一三八),会兄开与秦桧力争和议,兄弟俱罢。逾月复广西转运副使,得请主管台州崇道观,侨居上饶七年,自号茶山居士。二十五年桧卒,起为浙东提刑。明年改知台州。二十七年召对,授秘书少监,擢权礼部侍郎。以老请谢,提举洪州玉隆观。孝宗隆兴二年(一一六四)以左通议大夫致仕。乾道二年卒,年八十二,谥文清。有《经说》二十卷、文集三十卷,久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茶山集》八卷。《宋史》卷三八二有传。曾几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参校武英殿聚珍版本(简称武英殿本),及《两宋名贤小集》所收《茶山集》(简称小集)、《瀛奎律髓》(简称律髓)。新辑集外诗另编一卷。
曾几诗的特点讲究用字炼句,作诗不用奇字、僻韵,风格活泼流动,咏物重神似。
亲属
父亲:曾准,仁宗嘉祐八年进士。
长兄:曾弼,徽宗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进士,官至提举京西南路学事。
次兄:曾懋,徽宗元符三年(公元1100年)进士,累官至吏部尚书。
三兄:曾开,徽宗崇宁进士,官至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