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

  • 邦宪

    邦宪

    邦宪《诗小雅六月》:“文武吉甫万邦为宪。”毛传:“宪法也。”后因以“邦宪”指国家大法。借指执法官如御史大夫,刑部尚书、侍郎等。

  • 秦邦宪

    《秦邦宪

    邦宪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又名博古江苏无锡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去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30年回国曾任共青团中央书记。1931年9月起任中共临时中央主要负责人1933年进入中央革命根据地。在其担任党和红军主要领导人期间积极推行王明“左”倾冒险主义的错误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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